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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 | 《医疗保密与隐私》唐林垚 承上译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 2024-11-27 16:59

正文

L L L 法学学术前沿


医疗保密与隐私


面对网络安全、患者自主权以及远程医疗等当代发展议题,本书对比利时、加拿大、德国、日本、北欧诸国、卡塔尔、坦桑尼亚、南非、美国以及英国有关医疗保密义务和患者隐私权的法律、政策与实践进行了比较分析。来自不同司法管辖区的优秀学者将患者围绕隐私权与数据保护法的关注点展开讨论,评估了哪些医疗保健服务提供者应受保密义务的约束,并结合有关基因和隐私的特殊案例对疏忽责任的边界作出分析。


编者简介

[比利时]蒂埃里·范斯韦弗尔特(ThierryVansweevelt),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卫生法教授。

[英]尼古拉·格洛弗-托马斯(NicolaGlover-Thomas),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医疗法教授。


译者简介

唐林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商法界论集》副主编。入选北京市法学会第二批“百名法学青年英才”。在《法学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等项目,荣获第三届王保树商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第八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等荣誉。

承上,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讲师、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研究员。在《电子政务》《情报杂志》《人文杂志》《现代经济探讨》《经济法论坛》《经济法论丛》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项目。拥有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


推荐序

本系列丛书旨在通过整理卫生法各个重要领域现有和新兴的研究成果,构建一个以比较、批判和分析为主来审视卫生法基本概念的新视角。作为一门独特的学科和实践,卫生法在过去40年里发展显著。作为个体,我们几乎时刻关注着卫生法这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话题以及帮助我们实现和保持这种法律秩序的现有制度。地球上所有的国家都面临着同样的医疗法律问题,然而,政治和文化所带来的差异往往导致各个国家对待同一问题有截然不同的解决方案。因此,获取这些多样化的回应困难重重,比如,语言的差异,历史、社会、政治、司法背景的不同,以及外国法律资源获取的难度较大等。在试图理解法律在某个国家的实际运作方式时,这些都构成了巨大的挑战。随着全球互联的日益紧密,推出该领域的比较性见解并对在特定医学法律问题上不同国家的做法进行国际分析正当其时。

我们希望本系列丛书能够全面介绍该领域的情况,成为读者强有力的参考资料。对于当前争议问题,丛书将提供详尽的具有批判性深度的探讨,以期在推动这一领域向前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此外,得益于大部分作者是其所在领域的知名专家,丛书所涵盖的主题也将因撰稿人的跨司法管辖区对话而得以完善。

本系列丛书与世界医学法学协会(TheWorldAssociationforMedicalLaw,WAML)有直接联系。自成立以来,WAML已成为最大的国际医学法学协会,其成员包括来自各个专业领域的律师和卫生保健工作者。WAML于1967年在比利时根特举行的第一届大会上成立,现拥有遍布30多个国家、超过650名成员。WAML每年举办一次国际大会,有来自世界各地的300多名与会者参加。WAML提供了一个大型国际平台,鼓励其成员之间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

在世界许多地区,医疗保健领域的变化发展极为迅速,医疗技术和创新的进步为许多人提供了在理论层面上获得曾经无法获得的医疗干预的可能。不得不承认,该领域的一些理念也随之发生重大改变。正因如此,医疗保密、隐私和健康是该系列丛书第二本的重点,这些都是卫生法中的关键性基础概念,对许多人而言,也是咨询医生的必要条件。

病人和医生之间的信任关系是当代医学伦理学所关注的重点。患者的隐私权益保护和医疗信息保密是卫生法律和伦理的最基本权利和核心原则,对社会、公共卫生和患者个人至关重要。在相关权利的保障下,医生有义务保证患者所披露信息的保密性,患者也更愿意与医生坦诚交流。提供所有相关的健康信息是做出正确诊断和开具正确医疗处方的先决条件,这种交流能帮助医生为患者提供最佳护理。此外,医疗保密确保患者的隐私、自主权和尊严得到尊重。对大部分人而言,医疗保密代表的是一种社会公益,必须为了所有人的利益加以保护。

隐私和医疗保密的共同特点在世界各地都得到了认可与共享。二者同中有异,隐私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涵盖保护个人身体和道德完整的“内部圈子”,同时也涉及到与他人建立和发展关系的“外部圈子”;医疗保密则特指医疗领域中的私人数据保护,仅限于医疗护理人员与患者之间。隐私超越了医疗保密的范畴,隐私权不仅适用于政府,也适用于其他公民。

本书通过一些具体的实践案例,代入不同司法管辖区差异的视角对这些关键权利进行了研究:除其他事项外,还包含哪些医护人员受保密义务约束,哪些信息应当保密及保密例外情况,遗传和隐私等特殊案例,以及疏忽责任等。


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上,隐私的重要性正日益凸显。患者愈发关注并寻求加强其隐私权保护,多国设立数据保护局以确保数据保护原则得以遵循。

本书所选取的研究对象来自各大洲不同国家和地区,包含多个司法管辖区:


1.来自普通法[加拿大(除魁北克外)、英国、美国]和大陆法(比利时、德国、北欧国家、南非)传统的司法管辖区;

2.在宪法(加拿大、美国、南非、比利时)、刑法典(德国、比利时、坦桑尼亚、日本)或患者权利法案(北欧国家)中采纳了隐私原则的司法管辖区;

3.主要依赖普通法(英国)的司法管辖区。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这些司法管辖区的覆盖范围有限,无法全面展示医疗保密性和隐私性的理解和应用方式,鉴于此,本书主要是从全球视角对隐私概念的作用和多功能性进行广泛评估。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隐私和医疗保密的概念和功能:其是否作为个人权利促进了自我决定?其是否是一项家庭权利?

2.医疗保密义务的范围:该义务适用于谁?涉及哪些数据?

3.医疗保密义务的履行:如何(及应该如何)履行医疗保密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存在哪些问题?

医疗保密义务的目标是什么?这种义务在多大程度上能有效地实现这些目标?对医疗保密义务的法律承认本身就是对这一原则重要性的确认,它赋予了患者权利,尤其是隐私权。同样的,法院在强制执行和发展这一原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该目标值得称赞,但也并非毫无瑕疵。在许多国家,研究者普遍认为尊重患者隐私的义务是严格且绝对的。根据这一观点,医疗保密义务没有例外。违反医疗保密义务可能导致不良后果,例如,这可能会导致患者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或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隐瞒,使披露的信息变得不可信,甚至可能由于担心医生将相关细节告知第三方而规避向医生寻求建议。

在另一些国家,医疗保密被视为一个重要但并非绝对的价值观。作为一种相对价值观,医疗保密可能与其他价值观相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或后来的法官,必须权衡利益冲突。

这种情况所涉及的利益冲突的利害关系是保密义务和防止伤害他人的可能性之间的冲突。当第三方的生命或健康处于严重危险之中时,一些国家认为医生违反其医疗保密义务是合理的,因为生命和健康的价值远高于医疗保密。

在这本书中,我们将探讨哪些价值观与医疗保密义务相关联、目前有关医疗保密义务的绝对解释是否合理以及医疗保密义务例外情况的必要条件。

综上,隐私和医疗保密的目标是在患者和医疗专业人员之间实现有效平衡,确保医疗实践可行,同时确保第三方权利得到适当保护。虽然医疗保密是我们所有人的共同社会利益,但为了维持患者和公众之间往往不稳定的平衡,合理披露的例外情况应被允许存在。


译后记

人们常说,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利越大则弊越深;医疗保健领域的智能技术尤为如此。本书展现了在这一领域,既有法律的苍白无力——从欧亚非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实践来看,周全保护患者隐私已是奢望,遑论再为技术的大规模部署“兴利除弊”。问题的根源在于,技术和法律间原本简单的回应关系出现了愈发难以制度化的趋势,规则可以解决当前的具体问题,却无法涵摄不断演进的未来风险。

就此而论,本书的宝贵之处也许并不在于为医疗领域的隐私保护提供了可供比较的“全球视野”,而更在于对隐私权乃至人格权本身进行了极具未来视野的“反窥区辨”,亦即,通过将当下假置为未来的规范基础,透视规则同未来的潜在联系,从而在当下精确地校准法律所内蕴的结构可变性。如此,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便不囿于技术在肉眼可见的时间范围内对社会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影响,而是将更长远、多线程的时间序列及其意义之网都并发式地纳入规则制定的机制性考量。在本书中,无论是对患者亲密权等新兴权利的强调,还是对第三方关系的动态界定,抑或是对医疗平台新型风险的关注,均体现了各国学者将已经初现端倪的未来纳入理论构建视野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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