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的“性别”一词,在英语中可对应到两个词。
一是比较接地气的 sex,二是听着颇为高大上的 gender。
比如日常对话的场合谈到“性别偏差”,说sex bias很平常、很口语,而说gender bias则让人觉得说话者较为含蓄、文雅,但实际上表达的是一个意思。
而在学术写作的场合,谈到“性别”时,sex 和 gender却各自代表不同的概念。
依美国医学协会(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简称AMA)对期刊论文的规定,sex指的是男女(或雌雄)两性在生物学上的表征,gender则是一个人在社会与文化上的表征。
也就是说,在“性别”这个构念上,sex指的是生物性,或者说物理性的差异,依性征的不同作判断;
反之,gender则是社会赋予一个人的身分,比较偏重文化与心理层面的不同。
因此,撰写学术性文章时必须正确区分sex 和 gender两字的异同,以免衍生不必要的误解。
以下提供一个有趣的例子:
某学者研究某国人民营养不良的状况,发现女性是个重要的危险因素,于是写道:
“
The female
sex
is
a significant risk factor for malnutrition in this country
”。
若是研究发现此现象是肇因于该国女性特有的遗传或生理特征,这么写是完全正确的。
然而,如果研究指出该国男尊女卑观念特重,用餐时男性先食,女性只准吃残羹剩饭,于是女性容易营养不良,而旅居国外的该国女性因为
可以
与男性同桌共食,并不具显著的营养不良倾向时,正确的写法应该是:
“
The female
gender
is a significant risk factor for malnutrition in this country
”。
学术写作中,研究对象性别明确的状况下,应明确指出是man/men(男人)、woman/women(女人)、boy(男孩)、girl(女孩)。依美国医学协会的习惯,male(男性、雄性)与female(女性、雌性)两字仅作形容词使用,应避免将其作为名词。然而,若研究对象同时包含(或可能同时包含)成人与孩童时,则可视为例外而将male与female作名词使用。
另一方面,作者撰文时亦应考虑所述题材中性别的指称需明确到何等程度。若性别并非重点,则应优先使用较中性的词汇,避免读者产生错误或不必要的联想。不谨慎的作者往往于文中暴露自己对性别的刻板印象。如以“他/他们”指称医师,“她/她们”指称护士。实际上,医师未必全是男性,护士也未必全是女性。即便这只是作者不经意流露出的看法,却会令敏感的读者产生叙述不精确以及性别歧视的印象。时至今日,许多过去带有性别含义的词汇已逐渐被较为中性的泛称取代,比如以下几个常见的例子:
虽然如此,并不是说将含有man字的词汇全改成person就好。
比如若胡乱将manhole
(人孔)
改成personhole,可就贻笑大方了。
正确的作法是改称utility hole或sewer hole。
当然,这是指作为泛称的场合。
若所指涉之对象之性别很明确,或有必要说明其性别,自然可以使用诸如chairman/chairwoman、policeman/policewoman等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