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端州区建筑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肇庆市建筑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函[2019]483号)的文件精神,就做好我区2019年度建筑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地点
1、申报高级职称,材料受理时间和地点以省建筑工程高级职称评委会通知为准。按照职称申报属地管理的原则,属端州区属地管理范围的申报人须提前7天逐级报送端州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股)审核推荐。
2、申报初、中级职称,端州区直单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须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交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申报初级评审的人员可持申报材料及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开具的评审委托函到市评委会申请委托评审,申报中级评审的人员可送申报材料到市评委会申请受理,无需委托。
2019年肇庆市建筑工程技术职称
材料受理时间为11月15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
。端州区审核职称材料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景德路6号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电话:2710415,
肇庆市评委会受理材料地址:
肇庆市信安路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7室,电话:2271230,传真:2250855。
二、申报要求
各主管部门须把通知内容转达到下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单位应认真研读了解本年度建筑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我区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能及时了解相关政策,避免错过申报时间。
申报建筑工程技术职称有关政策和申报材料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9〕262号)和《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3号)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附 件
1. 关于开展2019年度肇庆市建筑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函〔2019〕483号)
2.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3号)
3. 《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9〕262号)
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