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香港储蓄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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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CRS,如何规避资产披露及税务风险?

香港储蓄与保障  · 公众号  ·  · 2017-07-23 17:04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随着香港各大金融机构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CRS(有些投资机构于2016年12月就已经开始实施CRS),许多投资者,尤其是中国内地投资者,会对CRS产生一定程度的恐慌,认为CRS会将自己在香港或其他国家的所有资产披露无疑,继而会被征税、补税。而CRS又会对香港保险产生怎样的影响?


开门先见山, 香港保险有利于降低CRS带来的资产披露及税务风险!

不过还是强调一下: 对于在港购置了小额保单(重疾类、小额储蓄类)的客户,CRS对你的保单影响非常小,完全可以不用担心税务上的问题,不用担心!不用担心!不用担心! 重要的事情强调三遍,因为太多人问了。

第一梯队国家  (2017年——54个)

安圭拉,阿根廷,巴巴多斯,比利时,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保加利亚,开曼群岛,哥伦比亚,克罗地亚,库拉索岛,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希腊,格陵兰, ,匈牙利,冰岛,印度,爱尔兰,马恩岛,意大利,泽西岛,韩国,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墨西哥,蒙特塞拉特,荷兰,纽埃,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舌尔, 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国


第二梯队国家  (2018年——47个)

阿尔巴尼亚,安道尔,安提瓜和巴布达,阿鲁巴,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哈马,巴林,伯利兹,巴西,文莱达鲁萨兰国,加拿大,智利,中国,库克群岛,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克,加纳,格林纳达, 印度尼西亚,以色列,日本,科威特,黎巴嫩,马绍尔群岛,澳门(中国),马来西亚,毛里求斯,摩纳哥,瑙鲁,新西兰,巴拿马,卡塔尔,俄罗斯,圣基茨和尼维斯,萨摩亚,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圣马丁,瑞士,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乌拉圭,瓦努阿图

以上是参与CRS的国家/地区







CRS是一套针对逃税及维护税制完整的全球性系统。截至2016年7月26日,在全球200多个国家与地区中,有101个国家与地区已经参与了CRS。


作为一名投资者,你当然会担心所持有的资产是否真的会面临披露及征税。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跟着小编的四部曲,你会发现CRS其实「就那样」。

敲黑板,以下是重点!

一. 理清基本概念

二. CRS如何运作

三. 主要影响人群

四. 如何利用香港保单应对CRS风险


理清基本概念

要了解及应对CRS,就应该先从CRS的几个重要的基本概念开始。


1.什么是「共同汇报标准」(CRS)?


为打击逃税及维护税制完整,全球各地政府现正推出适用于金融机构的资料收集及汇报的新规例,名为“共同汇报标准”(简称CRS)。抓重点:金融机构、资料收集、汇报。收集谁的资料、汇报给谁?别急,先看看收集谁的资料。


2.什么是「税务居民」及「非税务居民」?


在实施CRS的国家/地区里, 只有在当地的「非税务居民」,该国家/地区的金融机构才会将其所持有的资产,披露给该非税务居民申报的税务所在地。 而该国家/地区当地的「税务居民」,则不会参与CRS的实施。



CRS如何运作

我们先用简单明了的一句话来概括CRS的运作:参与CRS的国家/地区的金融机构将该地区的「非税务居民」的资产申报给该地区的税务管理局,再由该地区的税务管理局申报给该「非税务居民」所填报的税务所在地。


以下是香港一家保险公司的CRS申报流程:



在这个运作机制上,我们来抓重点:


1.时间上,如何披露?


CRS将按照100万美金(600万人民币、780万港币)的资产,以上为高净值人群,以下为低净值人群。高净值人群将首先申报,其次再到低净值人群。 所有符合非居民的人群都会被披露。


2.披露哪些信息?


非税务居民账户的余额或净值、全年的利息总额、股息总额及其他收入总额, 保单号码、现金价值、保单红利。 账户在年度内注销的,不必报送,但会注明该账户已注销。


3.报给哪国?


根据该非税务居民在开户时所用的身份证件和填报的税务所在地,常见的需要被披露的个案有以下四种:


例1—— 普通个人在境外开立金融账户 A先生为中国国籍内地居民,无香港临时身份证,在香港使用内地居民身份证、通行证开户,则银行将认定A先生为非税务居民,会将A先生的账户信息报送给香港税局,再由香港税局保送给中国税务局。


例2—— 企业在境外开立金融账户 B公司为中国内地注册公司,在香港某银行开立了账户。银行会判断该企业为「非税务居民企业」,从而会将该账户信息披露给中国内地税务机关。


例3—— 消极非金融机构在境外开户 C先生为中国国籍内地居民,在国内有贸易公司,同时也是一家BVI公司的控制人,该BVI公司在香港某银行开立了账户。那么银行将视该BVI公司为「消极非金融机构」。这种情况下,银行不仅将该账户信息披露给英属维京群岛,也会将该账户信息披露给实质控制人所属地区的税务机关。


例4—— 信托计划结合大额保单 取决于信托类型。一般有详细的财产分配计划的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都面临被披露。若采用任意酌情权信托,利用借贷形式分配财产予受益人,则不会被披露。


4.报了就要缴税补税了吗?


中国内地CRS尚未真正实施,而且根据目前国内的税收状况,查税、追税已经比较困难,过往很多补缴税的案例,都是通过举报人实名举报,才追回税款。目前国内税务机关正在筹备CRS,税务人员匮乏,通过CRS报送之后若要实施收税,在操作上也不容易。对于保险来说,国内已有相关规定保险赔款、收益都不征税,而该规定并未提到香港保险。 因此小编认为,即便CRS实施后,相关信息被披露,短时间内也无法进行征税。 针对香港保险,国内税务机关也不知如何征税,因为没有相关条例可依。 而降低税收风险的措施,小编后面会提到。


5.双重身份怎么办?要重复缴税吗


首先:如果同时构成「账户所在地税收居民」和「其他地区税收居民」,金融机构会判断该账户持有人为「非居民」,即要向其填报的税务所在地披露相关信息。


例:A先生为中国国籍内地居民,在香港工作超过5年并有在港缴税,他在香港某家银行用香港身份证和港澳通行证开立账户,那么该银行会将A先生视为非税收居民(尽管A先生在香港已缴税),并申报相关信息给内地税务机关。


其次:如果就以上情况产生双重税务身份,那么是否要双重收税,则视乎这两个国家/地区之间是否有签署税收协议/安排。


接着上述所例,假设香港向内地税务机关申报了A先生在香港的账户信息,内地税务机关要求A先生缴税时,A先生可就两地的避免重复税收安排,申请减免香港已缴纳之部份税款。但实际上,国内税务机关要求征税在短时间内可能性不大。



CRS主要影响人群

理清了CRS的一些基本概念及运作机制之后,CRS会对哪些人群带来风险也就比较明了了:


1.在境外藏有巨额财产并未合法缴纳税款的客户

2.已经移民国外或已经获得外国国籍的高净值人群

3.在境外隐藏资产的高官或家属

4.想要绕过外汇管制转移资金的客户

5.海外贸易公司老板

6.金融机构从业人员

7.配置了海外家族信托的客户

8.在境外配置了保单的客户

9.正在办理移民的客户


其中7、8、9类是小编认为CRS影响比较广泛的群体。

信托——财产授予人、受托人、保护人、受益人都要被披露

保单——保单号、保单现金价值、红利会被披露

移民——客户将选择移民税率较低或不参与CRS的国家



如何利用香港保单应对CRS风险?

如果您的国籍所在地参与了CRS,是规避不了CRS的。我们只能用一些措施,来降低CRS带来的一些税务上的风险。香港保险保单在这时就显现出许多优势。主要从CRS披露资产以及降低税收风险两个方面:


1. 用中国内地居民身份在港配置大额储蓄型保单,如保诚公司的隽升。 由于CRS只申报保单里的实际现金价值,而前2年保单的现金价值为零,即便被披露也基本不会产生风险。 在这2年时间里,可以办理低税率第三国的护照,接着更改投保人资料,就可以在保单现金价值增大前「隐藏」个人资产。


2. 根据以上,对于在香港银行户口存有较大额存款的人群,可以选择 配置一部分资金到香港保单里 来降低银行户口的存款。


3. 对于将要移民的客户,如果移民国家有赠与税(如:美国),则可以利用香港保单来降低税收风险。


例:A先生是中国身份同时持有美国绿卡,在移民美国之前,先在香港配置了一笔大额储蓄型保单,然后将投保人身份转换给A先生父亲(或其他持有中国身份的人)。携同儿子移民之后若干年,保单现金价值增加比较可观。此时A先生想要将保单里的钱给儿子作读书之用,就可以让父亲把投保人转换为儿子。 由于该份保单属于国外财产,在美国该类财产接受人不用缴纳相关税款。儿子进行保单现金价值提取,也就可以避开税收了。



4. 同样的,假设客户将要移民美国,那么香港保单也可以用来绕开遗产税的征收。 最好的办法就是夫妻双方各自做对方的投保人,即相互持有保单,而受益人均为孩子。 假设丈夫不幸身故,由于财产持有人,即保单持有人(母亲)尚在世,因此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不是遗产, 无须缴纳遗产税 。此时孩子同时接受了母亲的保单,成了保单持有人。而假设母亲若干年后去世,孩子领取母亲的保险金也 无须缴纳遗产税 (资产持有人仍在世)。


除了香港保单,高净值客户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如果客户持有低税率国家的身份,可以去金融机构紧急修改开户信息,包括身份、国籍、地址、电话等等;


2. 紧急办理低税率国家的护照,如圣基茨、尼维斯、多米尼克、安提瓜、巴布达和瓦努阿图等国家;


3. 若在某CRS地区持有资产,则可以考虑将自己变为当地的税务居民(通过移民),香港、新加坡两地征税范围窄、税率也较低,因此有较大优势。


例:假设A先生为中国国籍内地居民,同时持有某岛国护照(但未入籍及放弃中国国籍),他之前用中国身份在香港购置了大额保单,为避免日后通过CRS报送国内税务局后产生系列追税、补税、询问资金来源等问题,A先生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修改个人身份信息,将国籍更改为岛国,那么香港向岛国申报该保单,就基本不会有很大的影响了。


其他策略:

1. 虽然CRS是一套多国签署的标准,但每个国家实施起来,所用之措施都不尽相同。在配置、转移资产时,可以先了解该国是否是CRS签署国,以及其具体措施如何;


2. 签署国尚未全面施行CRS,有些国家/地区在正式施行CRS前,可能会有一个半年的缓和期,在这个阶段内,可以衡量风险考虑是否转出资产;


3. 分化账户,降低余额,分散投资(借贷)


4. 利用家族信托——国内目前对家族信托收税情况不明,在某些信托计划中,受益人可以通过信托借款规避CRS。


5. 配置房产、贵重金属、玉器等非金融产品。


6. 在境外的企业,可以通过一些措施让企业变为当地的居民企业


对于CRS,就帮大家解读到这里。给大家总结一下:


1.CRS规避不了,仅能利用目前的时间来利用适当的手段及措施,降低风险;


2.利用香港保单来「隐藏」资产、避开国外遗产税、赠与税风险,是目前比较好的方案;


3.抓紧办理税率低的国家身份;


4.建议通过保险、信托、法律税务等专业人士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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