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11日,河南周口项城一家餐馆内,一名孕妇将滚烫的麻辣烫,泼向仅11个月大的婴儿和其母亲。
小孩背部、臀部被烫伤,哭闹不止。
起因是小孩用勺子敲桌子,引起孕妇任某的不满,双方发生口角。原本任某被丈夫劝离了餐馆,又返回来,做出了令人发指的举动。
警方最终对任某的处罚,是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元,但因其怀孕,暂不执行行政拘留。
仅仅因为孩子敲桌子吵到了她,就采用了这样极端的手段去报复,恕我完全不能理解和原谅。
悲哀的是,这样的事件并非只是偶发。
还记得去年4月,在陕西宝鸡的一家麻辣烫店内,一名4岁的小男孩跑进门时,用手拨开门口的软胶门帘,但门帘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孕妇。
孕妇看起来很生气,但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她在孩子跑出门时,伸腿将孩子绊倒了。
孩子瞬间摔倒,脑袋着地,吓得哇哇大哭,而那名孕妇则若无其事地继续吃饭。
孩子母亲立刻扶起孩子竭力安抚,但男孩因有先天性心脏病,被吓得喘不上气。
于是,她找到孕妇,问其缘由。
但孕妇态度蛮横,不仅对男孩母亲大吵大骂,还理直气壮地说:
你说我绊倒的娃,你有证据吗?
后来调出监控,发现正是孕妇绊的孩子。
如果孩子是有意的,当然可以教育。
但孩子掀门帘是无意的,但孕妇绊孩子却是恶意的。
在监控中,还发现了一个细节:
在孩子进屋还未出门时,这名孕妇曾经伸腿「预演」了一下,试了试能不能把孩子绊倒。
果然,孩子出门时,她再次伸腿,「成功」绊倒孩子。
当时,孩子手里还拿着筷子,如果摔倒时卡在眼睛,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后来孩子被送往医院,初步诊断的结果是颅脑外伤。
这类事件警醒我们,千万要告诉自己的孩子,远离「垃圾人」。
垃圾人有多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