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保监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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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风险防控工作、保险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保监微新闻  · 公众号  ·  · 2017-09-19 16:20

正文


为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保监会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由保监会财会部副主任郭菁、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介绍保险业防风险、治乱象落实效果阶段性评估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联播对发布会情况进行了报道。

保险行业风险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保险行业风险防范工作,保监会近日对《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7〕35号)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阶段性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在保监会“1+4”系列文件引导下,保险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行业风险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35号文发布以来,保监会围绕防范九个重点领域风险,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保险业风险防范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行业风险状况总体稳定。一是在防范流动性风险方面,建立了流动性风险定期监测制度,强化保险公司管理职责,健全流动性风险防范机制。研究建立保险保障基金向保险公司提供紧急流动性安排的制度。二是在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方面,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穿透式检查,严控增量风险。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治理非理性举牌、境外收购等乱象,控制保险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严禁保险资金直接和间接投资商业住宅,规范保险机构内保外贷业务,取消通道业务等,保险资金激进投资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在防范战略风险方面,规范公司筹建行为,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强化关联交易监管。四是在防范新业务风险方面,推进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范信用保证保险业务,防范交叉性金融风险。五是在防范外部传递性风险方面,谨防一些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财产保险、信用保险等途径向保险业转移风险和损失。六是在防范群体性事件风险方面,推进保险实名登记制度建设,启动保险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保险产品销售行为管理,继续深入推进“亮剑行动”,严厉查处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七是在防范底数不清风险方面,组织保险公司从资产、准备金、资本、风险综合评级和信息披露五个方面,开展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自查,共计发现601个问题,并要求公司进行整改,有效提升了行业数据质量。八是在防范资本不实风险方面,加强对股东资本的穿透式审查,穿透资金来源,确保入股资金自有、真实、合法;穿透股东资质,加强背景审查,严防动机不纯的投资者投资保险业。九是在防范声誉风险方面,加强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并在行业内推进新闻发言人建设,加强舆情监测和提示,及时做好舆情应对。


评估结果显示,保险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行业风险防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行业风险状况总体稳定。2季度末,全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0%,均显著高于100%和50%的偿付能力达标线。二是行业转型效果逐步显现。部分结构好、转型早、转型快的保险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带动了行业偿付能力提升。从2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来看,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环比上升的公司达到66家,较1季度增加27家,上升数量为2016年以来最多。寿险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自2016年以来首次上升。三是行业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保监会一系列加强风险防控的监管措施,推动保险公司切实把风险防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保险公司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风险管理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对风险管理工作的资源投入进一步加大,风险防范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


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1+4”系列文件要求,以风险为导向,紧盯行业风险点,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维护金融安全,化解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保险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整治保险市场乱象,保监会对《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保监发〔2017〕40号)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保险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举措扎实,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4月份以来,保监会采取了多项措施,全面整治市场乱象。一是组织保险机构对市场乱象问题进行自查。针对保险市场主体在偿付能力、产品开发、业务合规、资金运用等方面存在的乱象问题,部署保险机构开展了自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市场乱象整治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农险承保理赔专项检查、车险业务专项检查、全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检查等专项检查。开展了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上半年,保监会系统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行政处罚,其中罚款6369万元,处罚机构家数、人数及罚款金额同比分别增长31%、18%和21%。


评估结果显示,保险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揭示了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初步统计,治乱象工作开展以来,公司自查发现问题1131个,涉及金额982亿元。监管部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300余个,涉及金额近10亿元。二是促进了保险机构规范经营。通过督促保险机构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一些业务经营的违规问题和市场乱象得到了初步遏制。三是夯实了制度基础。针对保险市场上存在的乱象问题,陆续出台有关监管文件,逐步建立了整治市场乱象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保监会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保险机构自查及监管检查。督促保险机构深入排查,及时查摆存在的问题。组织实施监管检查,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督促公司切实整改。通过督导、谈话、通报、抽查等监管手段,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违规问题整改到位。三是依法严肃惩处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坚持“双罚制”原则,对个别影响恶劣、屡犯不改的机构,采取顶格处罚。加大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罚力度,推进实施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取消或市场禁入措施。建立保险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将处罚情况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移送司法处理。四是继续完善监管制度。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和风险,深入剖析找出症结,及时补齐监管短板。对市场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不断完善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