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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级法院到河南警察学院联合开展巡回审判进高校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豫法阳光  · 公众号  ·  · 2024-06-22 06:36

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探索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新路径,6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与河南警察学院联合举办“巡回审判进高校”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对被告人蒋某某当庭宣判。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杜国强、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吕芳,河南警察学院院长徐晓慧,河南省人大代表马书龙、刘济良、李纲、邵新军,新华社河南分社政文采访部主任吴刚,河南法制报社社长兼总编辑童浩麟,共青团河南省委二级巡视员王鑫,河南省妇联二级巡视员张俊美、权益部副部长高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原丽玮,三级法院有关领导和少审庭、刑庭工作人员以及河南警察学院5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庭审后,上述领导、代表同志以及学生老师代表以“培养青年奉法强者,建设强大法治中国”为主题进行座谈交流。

当日下午三时,在省法院和郑州中院的组织指导下,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河南警察学院学术报告厅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经庭审查明,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按照上线要求办理假工作证明和一张银行卡,后将该银行卡、手机、身份证等提供给上线使用,并从中获利九千余元。经查,上述账户共计进账506788元,均系上游网络诈骗分子在高新区等多地通过网络诈骗形式骗取。1月16日,蒋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庭审理和合议庭评议,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蒋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庭审情况及时进行以案说法,分析蒋某某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价值观出现偏差,有不劳而获、贪占便宜的思想,同时,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知敬畏,对“帮信犯罪”的社会危害后果认识不足等。希望在校大学生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健康成长,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青年法治人才。此后,审判长通报了该院近年来审理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情况,对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类型、特点及证据收集、固定需注意的问题等予以详细阐释。最后勉励在座警校学生,作为未来的执法者,要认真学习法律,钻研技术,打好基础,在将来的警察生涯中履好职、尽好责,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在随后开展的专题调研交流座谈会上,河南警察学院院长徐晓慧对各位领导代表专家参加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介绍了河南警察学院的发展和建设情况,尤其指出,近年来河南警察学院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方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和阐释,努力培养有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的高素质公安人才。同时强调,巡回审判进高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学院校地结合、协同育人搭建了新平台,也为学生参与法治宣传、法治实践拓展了新思路。诚邀大家多到警院走访交流,携手共促河南省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法治强国建设注入新动能。

学生代表陈禹宏发言称,今天的法庭普法教育活动进入警院校园,提前为网安学子敲响警钟,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必须严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同时,这次庭审经历也让心中理想警察的形象由单薄变得更加充实具体,若想成为一名优秀警察,不仅要拥有勇气和正义感,更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证据规则意识和严谨的程序意识。作为一名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的学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会有意识地理论结合实践,用实战引领学习,融合先进技术和规范法律程序,为未来奋战在网络安全阵地一线打下坚实基础。学生代表孙婕发言称,作为一名公安院校的学生,此次活动不仅是一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宝贵学习机会,更是对未来公安工作的一次深刻启示。这次普法活动让人更直观感受到,法律知识不仅是书本上的条文,更关乎社会正义的实现和每个个体的权益保护。审判中每一次证据的呈现,法官每一次问话,律师和公诉人每一句辩论,无不体现着司法的严谨与公正。在未来的工作中,不能心存侥幸,应当增强法治意识,牢守政治底线,以严谨公正的态度办理每一起案件。

教师代表赵亮分享了如下感想:一是要保持终生学习,不断提升自我。网络犯罪形式五花八门、瞬息万变,需要我们不断了解行业动态,持续更新知识体系。二是要善于沟通协调、寻求共识。部分涉网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检法之间还存在诸如管辖权、电子证据收集等争议,需要研究会商,形成共识。三是要牢固信仰,敬畏权力,敬畏法治。同学们要牢记手中权力由党和人民赋予,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教师代表刘琳璘认为,此次活动对学生通过庭审切身感受、体验司法公平公正,树立正确权力观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这种教育方式是未来高校法治实践教学改革的方向,契合了以“生活中的法”为导向的法治教学改革目标。公安院校法治人才培养要高度重视培养目标定位和方式方法。培养目标不仅应当包括传授专业知识,还应当包括培养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要深刻理解法律条文中蕴含的法律价值、法治精神;方式方法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注重法治理念培养,改革创新法治实践教学模式,提升网络安全执法专业人才证据意识及法治素养。

省人大代表马书龙表示,司法机关开展法治宣传能够起到规范人们行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法治宣传的对象重中之重是青少年,在当前交往社会化、信息网络化的时代,青年思想活跃,价值追求多元,容易接受新生事物,但也易受不良信息影响,需要进行正面引导,特别是法治引领。巡回审判进高校比课本教育更直观、更震撼人心;以案说法既有个案情况又有类案通报;座谈交流主题恰当,体现警校法治教育的特性,通过一个案件让大家了解更多案件,向学生们传达了执法者必先尊法守法的理念,收效明显。建议这种形式常态化,扩大旁听规模,多选取一些与大学生紧密相关、高校普遍存在或者具有代表性的热点案件,坚持推进,久久为功。期待与省法院开展更深的合作,共同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

刘济良代表指出,本次活动意义非凡,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都来源于书本,侧重理论,但缺乏实践,希望多举办此类活动,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也可借鉴教育部“高雅艺术进校园”形式,与教育部门合作,定期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受众范围。

李纲代表认为,大学是青年人才集聚地和培养国家栋梁的“炼钢炉”。青年热衷于探索创新,一方面要鼓励青年人开拓进取,另一方面又要积极引导和规范青年人的价值观,练就火眼金睛。建议加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系好第一粒扣子,引导他们修身正己立德。要创新法治教育方式,课堂知识很难涉及到违法,巡回审判将法治教育融入课堂内外,有利于增强学生法治观念。结合蒋某某犯罪的原因,指出青少年在面对困境或游走在违法犯罪边缘时,呼吁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少年,做好学生的引路人。

邵新军代表对本次活动的组织表示认可,并希望此类活动能够常态化系统化立体化进行,法检司公四部门都要进校园,这样才能帮助青少年积淀法律智慧,塑造法律素养,提升守法能力,理清守法逻辑。

新华社河南分社政文采访部吴刚主任指出,一是此次活动实践创新很巧妙。巡回审判将审判和普法有机结合起来,将典型案例转化为教学资源,让法治教育更鲜活更具体,有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法治观念。二是巡回审判很必要。当前社会未成年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严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省法院不断探索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模式,让主力军挺入主战场,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三是借助媒体互联网进行普法的紧迫性越来越强。“抓前端,治未病”,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未成年普法工作要放到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媒体职能作用。

河南法制报社社长兼总编辑童浩麟指出,河南法制报在创新普法、精准普法、品牌普法三个方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接下来河南法制报将持续坚持精准普法,做实做细普法供给,从解决大学生需求入手,活动化推进大学生法治教育,项目化实施基层法治宣传,个性化满足各类主体学法需求,这些工作均离不开政法系统的支持和高校师生的积极参与。

共青团河南省委二级巡视员王鑫认为,青年具有群体流动性加快、就业形势多样化、思想观念独立化差异化、生活方式网络化等特点,对青年最好最方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地点在校园。本次巡回审判通过案例和实践育人的方式,让法律知识更直观更鲜明,庭审后审判长当即总结了帮信罪的一般规律,青年人更易于接受和掌握。此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在目前由实践到案例再到一般规律的基础上,进行正面价值和理想信念的引领;二是法治教育要分类指导,因人施策,针对不同类型学校和不同阶段学生选取案例应有所不同;三是在教育的同时要注意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引领和帮扶,加深对青年的心灵震撼。今后,团省委也将继续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河南省妇联二级巡视员张俊美对于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让学生走进庭审现场成为常态。说教千次,不如震慑一次。法院可以将庭审现场教育的方式固定下来,与教育部门联合,给各阶段学生都上一堂实实在在的法治课。二是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增加法治教育讲座比重,设置法治宣传栏,形成浓厚法治宣传氛围。三是加强合作,共同发力。省法院和省妇联继续围绕家庭和谐、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珍爱生命等工作重点联动协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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