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个问题摆在大家的面前
不知各位是怎么理解的
通常情况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有的肇事者怕担责选择逃逸
这肯定是大错特错的
那么如果你是被对方撞击的一方
是否可以一走了之?
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需要担负呢?
【案例】
民警接报一起交通事故,现场一辆二轮摩托车倒在路上,伤者满嘴酒气,伤势严重,现场没有其它车辆。民警当即通知120先将伤者快速送至医院抢救。
该起事故是摩托车驾驶人自身跌倒发生的单方面事故,还是与其它车辆发生事故?报警人称,发生事故时,报警人途经此地,看到摩托车驾驶人径直撞上一辆电动三轮车。当时,报警人还加大速度追上电动三轮车骑行人,问他出事了为何不报警。然而,骑车人理也未理,就加大电门跑了。很明显,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此时,民警接到医院电话,伤者多脏器损伤严重,抢救无效已经死亡,案情升级。
最终,办案民警在一条偏僻小路尽头的一处监控点发现肇事三轮车踪迹。
肇事逃逸者胡某,61岁,当地人。据其交代,自己逃离现场后,还准备去打麻将的,因为心里害怕就没有去。之后想想不放心,又驾驶电动车再次经过事故现场,看到有公安车子和民警在事故现场,吓得赶紧回家了。回家后对老婆讲“今天有一个人骑摩托车,可能是酒喝多了,我在他前面,他在后面,他骑的摩托车对我的车猛地一撞。”老婆问情况怎么样时,胡某说:“我没有理他,走掉了。”老婆说:“你走掉了,有监控呢!”胡某说:“是他撞我的,我又没撞他,怕什么。”
死者黄某,42岁。出事后,抽取血液后判定为醉酒驾驶。警方最终认定:黄某饮酒后驾驶未进行安全检验且制动器不符合标准的二轮摩托车行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主要责任;而胡某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三轮车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是导致事故的次要原因,为次要责任。对其驾车逃逸的行为,警方将另行处理。
现在经警方调解,双方已经达成协议,肇事者也按规定赔偿了死者方,取得了对方谅解。
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胡某不应以对方醉驾先撞自已与已无关为理由,肇事逃逸。如果胡某在事故发生时停车报警,积极配合警方抢救伤者,也许能为伤者获得抢救的黄金时间,能挽回伤者的生命。
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能离开现场,伤者很可能就因为你的离开而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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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有视频!没视频发图!没图来段文字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