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
3. 以公务接待名义吃喝,套取公款、转嫁费用
4.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5. 以私人聚餐名义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6.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7.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
8. 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消费卡(券)
9. 违规公款旅游,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招商参展、红色教育、工会活动、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10. 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11. 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12. 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13.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14.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车、变相配备公车,或者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15.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16.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
17.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
18.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19.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收取费用
20.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21. 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22. 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
23. 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
24.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25.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26.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
27.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获取不合规、不正当的特殊待遇、地位或资源、利益
*本文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