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关于分级诊疗的改革内容延续的是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思路。2017年国务院医改办《深化医改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中提出“要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联合体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范围”。而这两项内容又分别有相应的文件进一步细化:
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国家卫计委2016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了全面界定:
“家庭医生”不仅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还鼓励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等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签订协议为其提供服务场所和辅助性服务;
服务形式采取“团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有条件的地区可吸收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
“鼓励组合式签约”,服务对象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可以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之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并逐步过渡到基层首诊,在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
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内容”是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筹资来源”是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
此外,还包括“发挥家庭医生控费作用”,以及通过给予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方式,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的方式,“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
“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是,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在医联体建设方面,国家卫生计生委在2017年发布的《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总结了四种医联体模式:
在城市,主要推广“紧密型医联体”,以1家三级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若干城市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1+X”医联体,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医联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促使医联体成为“目标一致的共同体”;
在县域,主要推广以支付方式改革为纽带的“医疗共同体”,重点探索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形成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跨省城,组建以高水平专科医院为龙头的“专科联盟”,以提高专科医院的技术能力为主要目标;
在边远贫困地区,则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提高这些地区人口的就医可及性。作为分级诊疗的主要手段,医联体要做到内部的“双向转诊”和“急慢分治”。
“十三五”期间开展医联体建设的目标是: 到2017年,主要是建立制度框架;到2020年,要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
与之前不同的是,在“十三五”医改规划中,将分级诊疗的界定突破了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范围,扩大到“推进形成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并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