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推荐
临床研究领域由市人才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确定重点单位,由重点单位组织推荐人选,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与卫生平台拔尖、青年项目一并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并报市人才局审定。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领域由市人才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确定重点单位,由重点单位组织推荐人选,由市科委组织与科技平台拔尖、青年项目一并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并报市人才局审定。
集成电路领域由市人才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确定重点单位,由重点单位组织推荐人选,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与产业平台拔尖、青年子项目一并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并报市人才局审定。
基础研究领域由市人才局会同市教卫工作党委、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经信工作党委研究确定重点单位及各单位推荐额度。重点单位通过内部推荐产生等额提名人选后,报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市人才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提名人选开展综合评估后,确定拟入选人员。
(二)重点区域推荐
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由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公开组织申报工作,申报人员经用人单位审核把关后向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由主管部门组织形式审查和初审,市人才局会同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商务区组织终审确定拟入选人员。
(三)细分行业领域推荐
融合、科技期刊、商贸、会计、司法、体育、规划等专业领域,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在领域内公开组织申报工作,申报人员经用人单位审核把关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形式审查和初审,市人才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终审确定拟入选人员。
(四)国家实验室、高峰人才团队自主认定
国家实验室、高峰人才团队等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重点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科技创新需要,形成自主认定工作方案报市人才局备案。重点用人单位按照自主认定方案在经认定的核心团队成员内确定拟入选人员。
同一国家实验室可自主评定拔尖人才不超过1人,青年人才不超过2人;同一高峰人才团队或其他经认定的重点研究团队、重点用人单位每年可自主评定拔尖或青年人才(只能推荐1个项目)不超过1人。
其中,(二)(三)中的重点区域、细分行业领域推荐适用专家举荐机制。经1名及以上高峰人才、国家实验室主任或2名及以上同专业领域在沪两院院士联名推荐的,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进入终审环节,不占用用人单位或行业部门推荐名额。每名专家每年可推荐1名人才(包括所有东方英才计划各项目),若出现专家推荐多名人才情况,以手写推荐时间先后顺序为准。通过专家推荐的申报人需填写《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