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时候背课文,
总以为自己是写《故乡》的鲁迅,
在社会上经历世事后,
才发现,
原来自己只是闰土。
1921年1月,绍兴。
鲁迅冒着严寒,回到阔别20年的故乡。他以为故乡依旧像当年一样美好,没想到,却早已物是人非。
他十分伤感,就写了一篇小说叫《故乡》。
80年后,其中的一段被选入小学语文教材,取名为《少年闰土》,成为小学生必背、必考的重要课程。
曾几何时,我们也把课文背的滚瓜烂熟。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
那是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
我正是一个少爷。
虽然我一见便知道闰土,
但又不是我记忆中的闰土了。
通篇全是“我、我、我”,潜意识下就把自己带入鲁迅的少爷角色,对傻不拉叽的闰土,恐怕只剩下鄙视。
可是长大后才发现,我特么才是闰土啊。
文章还是那篇文章,只是当年的小孩长大了。
少年时的闰土,是个阳光少年。
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他出生在农村,没有别的娱乐活动。
小霸王游戏机、PSP、电脑...统统没有,早教班、课外辅导班等负担也没有,他甚至没有读书的机会。
闰土唯一的生活,是帮父亲干活。
父亲去大户人家打工,当忙不过来的时候,就会把他带去。既可以帮自己干活,也能给家里省点粮食。
夏天的晚上,别人在家里纳凉唠嗑,他还得跟父亲去田里照看西瓜,省得被小动物偷吃,卖不出好价钱。
按照现在的说法,闰土已经输在起跑线上。
但闰土的心里没有成年人的负担和顾忌,他依然没心没肺的活着,天不怕地不怕,就算天王老子惹恼了他,也敢抄家伙打一架。
这就是少年意气。
成年人被社会磨平棱角后,最怀念的东西。
所以,当闰土见到鲁迅的时候,没有工人见到老板的畏缩,也没有因为身份地位不同而自卑,反而把鲁迅当作朋友。
他很开心的跟鲁迅聊农村生活。
捕鸟、看瓜、刺猹、捡贝壳,闰土说的兴高采烈,鲁迅听的津津有味,他们的关系在热烈升温。
我们在学校读书时,不也是这样吗?
谁家多么多么有钱,关我什么事?
谁的父亲是局长、部长,不喜欢照样不喜欢!
我们没有那么多的小心思,只凭着自己的感情交朋友、做事情,不把一切世俗的眼光放在心上,只求自己开心。
那是我们最怀念的光辉岁月。
20年后,物是人非。
他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的通红。
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缩着。
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当初的少年,早已成了中年大叔。
仔细想想,其实也很正常。
闰土的主要工作是种地,但是收成却不好,即便田里长出一点东西来,也卖不出去,只能在家里烂掉。
他就像大部分普通人一样,做着普通的工作。
没有高学历、没有天赋、没有背景、没有富亲戚、没有特殊机遇,甚至连走出去看看世界的机会都没有。
从小逼仄的生活,禁锢了他的眼界。
从来没有人教过他要读书出国,也没有人告诉他“知识改变命运”,他只能沿着父辈的道路,懵懵懂懂的往前走。
生活在羊群里,能生出搏击蓝天的雄心?
能做到的,恐怕万中无一。
慢慢的,那个聪慧、阳光的少年闰土不见了,他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成了“懂规矩”的中年人。
站在鲁迅面前,他不敢肆无忌惮的开玩笑,而是恭敬的叫一声“老爷”,还要解释“那时是孩子,不懂事......”
当年的朋友,如今是给他发工资的老板。
一家8口人的生活,还得仰仗老板的关照。
肩上有了家庭的负担,就没有任性的胆量,一旦惹的老板不高兴,全家都得喝西北风。
这是成年人的宿命。
一个很残酷的现实是:闰土成为了当初最讨厌的人。
少年时的闰土,或许也鄙视过自己的父母:“成天低头哈腰的,一点尊严都没有,我以后一定不会这样。”
他有理由看不起父母。
老板的儿子,是我的朋友,这是人脉啊;
我以后要把西瓜卖到全世界,没问题的;
我还年轻,以后一定有远大全程。
是的,不管他的梦想是“成为科学家”、“打进NBA”、还是“站在世界的最中心”,他都不想成为父母那样的人。
但不管愿不愿意,他都成了当初最讨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