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11月7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00.0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等文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9月1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8年9月17日。
2、授予数量:300.00万股。
3、授予人数:26人。
4、授予价格:28.5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鸿利智汇】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完成增持计划暨继续增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4)。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舵投资”)计划自2018年11月5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高于总股本的5.12%。
◆ 2018年11月8日,公司收到金舵投资出具的《股份增持告知函》,金舵投资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129,56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增持比例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增持实施前,金舵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77,346,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8%;增持后金舵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4,475,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8%。
3、2018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金舵投资计划自2018年7月19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5%。截至2018年11月2日,金舵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4,952,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0%,本次增持计划已履行完毕。
4、金舵投资在本公告前6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
2、增持内容:金舵投资计划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高于总股本的5.12%。
3、实施期限:自2018年11月5日起6 个月内。
4、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5、增持股份的锁定期限: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金舵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是否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2018年11月7日,金舵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129,56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
【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5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7元,共计募集资金173,719,5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3,261,1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6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瑞华验字[2016]33030021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扩产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根据前述审议决议,公司对杭州华正增资13,600万元,其中包括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33,261,150.00元及相应利息全部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2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
上述增资款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增资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中汇会验[2017]489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世运电路】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11月8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57.8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75元/股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运电路”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1月8日,向177名激励对象授予757.8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文件。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18年10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11月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77名激励对象授予757.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联合光电】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4人,其中自然人3名,非国有法人1名。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数量为5,0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8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合光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0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5,55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圳上【2017】50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7年8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二)2017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向首次3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205万股,预留51万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69万股,预留17万股。2018年2月8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30名激励对象向公司缴纳限制性股票认购款86,139,135.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1,993,500.00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7,543,500股。
(三)2018年5月8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87,54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合计26,263,050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52,526,1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0,069,600股。2017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22日实施完毕。
【华工科技】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华工科技”)于2018年11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使用本人及关联证券账户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2、增持资金来源:增持资金均为自有资金;
上述人员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23.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0%。本次增持完成后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2%。
【积成电子】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有本公司股份11,53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93%)的王浩先生和持有本公司股份5,751,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46%)的孙合友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85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4%。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积成电子”)于2018年11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王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合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其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85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4%。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王浩、孙合友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孙合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5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等。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王浩1,300,0000.33%
孙合友5,551,4001.41%
合计6,851,4001.74%
王浩先生和孙合友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851,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4%。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或发生股份变动的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苏大维格】关于子公司获得VESTEL供应商资格的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或“子公司”)通知,维旺科技于近日获得土耳其电子设备和家用电器制造商Vestel Electronics(以下简称“VESTEL”)的供应商资格。
VESTEL是欧洲最大的液晶电视整机代工厂商。此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获得VESTEL供应商资格,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维旺科技导光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为维旺科技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了良好条件,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维旺科技获得VESTEL供应商资格仅代表其具备相关研制、生产、供货资格与能力,目前尚未与VESTEL最终签署供货合同,且未来的订单规模取决于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