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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注意】看不看在你,有损失可别哭鼻子

中国航务周刊  · 公众号  · 航运  · 2017-04-24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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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各国家或航运企业纷纷发布新的进出口要求,小编提醒货代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避免或减少损失。


万海航运:发布危险品到印度钦奈港新要求

接到万海航运最新通知:到CHENNAI(印度钦奈)的危险品必须提供MSDS、货值发票以及PACKING LIST三份文件的电子版,才能在目的港安排卸船。


因万海航运到钦奈CHENNAI是每周三的船期,所以小编提醒各位配载危险品货物的各位货主、货代:请务必在每周四下班(17:30)前,将以上资料提供给船公司,以免发生目的港不能卸货的情况。


下面是具体通知:



马士基警告:出口到俄罗斯提单改单可能会被罚款

马士基航运发布警示通知,再次强调俄罗斯提单更改的相关规定。


根据俄罗斯港务局的相关规定,货物舱单已经在俄罗斯提交后的任何提单更改都可能因为被视为货物的误报和走私而导致罚款。


因此,当舱单已经在俄罗斯提交后,任何对货物件数/货物描述/货物重量相关的提单更改,马士基航运需要货主提供以下方面的相应证明文件,并且将与目的港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如果无法提供这些文件,货主提单更改要求将不予接受。



4月19日起,美国货品向香港出口或经香港转口须遵行新要求

根据美国工业及安全局一项最终规则,出口商或转口商向香港出口或转口任何受《出口管理条例》管制,以及出于国家安全、导弹科技、核不扩散或生化武器的原因而受《商业管制清单》限制的物品,必须事前申领一份有效的香港进口许可证(或由香港政府发出的书面声明,证实不须领备进口许可证,或以“毋须具备许可证”通知书形式发出)。出口商或转口商须持有该许可证,并且在装运时许可证不得过期。


此外,香港的转口商在香港转口任何受《出口管理条例》管制,以及出于国家安全、导弹科技、核不扩散列1或生化武器的原因而受限制的物品前,必须事前申领香港出口许可证(或由香港政府发出的书面声明,证实毋须具备出口许可证)。若持有香港出口许可证,货物必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装运,并遵行有关条款。


美国工业及安全局表示,这项规则旨在进一步确保有关货物即使经香港转口,但亦已获最终目的地正式进口许可。不过,对美国和非美国的出口商来说,遵守此项规则是一项繁重的工作。美国工业及安全局官员在该局的“条例及程序技术谘询委员会”最近一次会议上发表讲话,表示此项规则在受影响的业界引起很多讨论,并有一些反对意见。为此,该局在其网站以一系列常见问题的形式,提供了以下资料:


出口商可在香港工业贸易署的战略物品管制制度网站,查询有关物品是否需要香港的进口或出口许可证。不过,网站的清单并非完全列举所有相关产品,出口商应该向香港工业贸易署确认不在清单内的物品是否需要申领许可证。


货品出口到香港,若毋须具备进口许可证,有关书面声明必须由香港政府发出,不接受由交易另一方发出的声明;货品出口到香港,随后转口至其他地方,毋须申领香港出口许可证;香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仅须在装运前领备,而不须在申请美国工业及安全局许可证前备有;4月19日前已在运送香港途中的货物,不受此规则的要求限制;受《出口管理条例99》管制的物品,以及由美国单方面管制的物品,并不在此规则的管制范围之内,但须遵守《出口管理条例》的其他要求。


小编提醒国内有关进口商,应积极对待此次美国工业及安全局关于货品向香港出口或经香港转口须遵守的新规定,并作深入了解,加强与国外出口商的沟通,尤其是繁琐手续的各个环节,应确保无误,以尽可能规避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土耳其进入全国紧急状态,与土耳其做生意这11点要牢记


印度罢工获延期,希腊埃及又告急


土耳其副总理库尔图尔穆什在4月17日晚宣布,土内阁会议决定将目前实施的紧急状态自4月19日起再次延长3个月。


这是土耳其第三次延长紧急状态。今年1月3日,土耳其决定第二次延长紧急状态,将紧急状态自1月19日起延长3个月。


“从经济方面看,土耳其在进出口方面的第一大合作伙伴是中国,第二位俄罗斯,其后是德国。其实,在美国影响力很大的时期,土耳其经济已慢慢靠近东方。因此,不管谁在土耳其当政,土耳其都不能放弃在东方的利益。比如,土耳其在能源安全方面的需求,也是来自东方(伊拉克、伊朗、阿塞拜疆和俄罗斯)。”


与土耳其商人做生意,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以将商业风险降低到最低。


(一)、出口商品质量要保证。中土双边经贸往来中出现的问题有相当部分是源于商品质量。土商很善于经商,善于讨价还价,但不能因为土商压价而提供不合格的出口商品。


(二)、要作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任何不符点都有可能被用作拒收、拒付的理由。即使是信用证付款也不例外。在土耳其银行开立信用证,需100%的资产抵押,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土商赎单,收汇就有保证。


(三)、选择较保险的收汇方式。付款方式是贸易环节中的最重要的一环。为了收汇安全,以下几种方式可供参考:


1、信用证。


有实力、有信誉、效益好的公司都能应对方要求开立信用证。远期信用证亦可接受,但开证行要信誉好的银行。


2、预付+电汇。


许多土耳其商人一般不愿开立信用证,因为开证费用高,须100%的押金,1.5%的手续费。资金占压严重,商业操作中多有不便。 在这种情况下,可考虑:


(1)、预付10%,FOB港口交运后通知对方电汇。


(2)、预付10%,FOB港口交运时电汇时付40%,到货时电汇50%。


3、预付+托收方式。


(1)、预付10%,其余采取银行托收方式,提单打空白提单。有风险,但出口商可转移拒收风险,在国内保险公司投保收汇险,保险费约为货值的3%。


(2)、预付10%,其余采取银行托收方式,提单打空白提单。 除现金外,有银行保兑的汇票和银行保兑的商业支票是较安全的。


(四)、土耳其海关有三条规定比较重要,希望各有关公司引起注意。如出口商不谨慎,将会处于非常被动地位:


1、货物到港后,如未收到收货人的正式“拒绝收货通知”,海关不允许出口商将货物拉回或转运。


2、货物放在海关四个月后,海关将作无货主处理,有权拍卖此货物;


3、货物被拍卖时,原进口商为第一购买人。


(五)、合同和报关单的认证问题。土耳其政府为减少进口商的低值报关、错报商品等偷税漏税现象,有一条内部规定,即对自远东国家(包括中国)进口货物, 在进口商向海关申报时,一般均要求销售合同和出口报关单经土耳其驻华使馆和领馆认证。尤其是在信用证条款中有认证合同要求的,必须经认证。


(六)、关于货物的转售问题。货物到港后,如原进口商拒收,货物转售时,提单时,提单必须有第一收货人的背书,如收货人不肯背书,只有通知银行退回提单到国内更改提单。


(七)、关于收空头支票问题。由于土耳其银行存款利率奇高,故土商一般都要求出口商放帐,如土耳其商人用空头支票,在支票到期后再支付。但收土耳其商人 的空头支票要注意,在支票到期时必须让商人付款,如不付,有两种方式,一是要求商人换一新支票,二是如不付,必须在10天内将支票到开支票的银行背书。凭 银行背书支票可打赢官司。


(八)、土耳其商人以个人财产抵押的个人汇票最好不要收。


(九)、关于海关码头费用问题。土耳其海关码头费用昂贵。码头费用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政府收取的码头仓储费,第1个星期,USD8/天;第2个星期,USD16/天。第二部分:船 代理费用,第1个星期免费,第2个星期,USD8/天,第3个星期,USD16/天(此处指20尺集装箱,40尺集装箱加倍),两部分费用相加,滞期费用 非常高。


(十)、关于土耳其公司信誉问题。土耳其公司小公司居多,公司注册和倒闭都很容易,许多小公司出现纠纷后即宣布倒闭。有些“集团公司”注册许多公司,倒闭一家不影响其运作。公司倒闭后无法再追帐。


(十一)、关于贸易纠纷的处理问题。如双方出现贸易纠纷,尽量避免在土耳其打官司。一是时间拖不起,一个商业官司一般需2-3年。二是费用很高,即使赢 了官司,也几乎追不回多少钱,损失大。有时甚至出现官司未打完或未打赢,与律师又产生纠纷。总之,事前预防出问题比事后打官司要聪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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