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黄冈市公务员考试期间
市场秩序提醒函
各相关经营主体:
2025年度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在即,为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稳定的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如下: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食品经营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经营过程质量控制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得采购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有毒、有害、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或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公务员教培机构要自觉在政府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不得在宣传中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不得发布含有“官方指定”“保过”等宣传内容,对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在宣传中利用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对历年考试通过率、通过人数、报名人数等经营数据以及用户评价、学员反馈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三、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宾馆酒店、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落实明码标价、收费公示责任,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公开标示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做到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不得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价外加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经营者要树立诚信守法意识。不得从事或参与生产、销售、违规使用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三无”电子产品、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不得销售用于考试作弊的图书资料、伪劣文具等。
黄州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公务员考试期间的食品安全、价格行为、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广告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广大社会群众如发现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通过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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