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很多人的出行工具。据统计,目前海口的电动车保有量达到57万辆,平均每4人就拥有1辆电动车。因为电动车停放不规范而发生的意外,年年都有,却没有引起警惕。最近,海口市琼山区三峰路附近的居民向我们反映,那里的出租屋内,常年停放大量电动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从网友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1楼的通道两边停满了电动车,中间留下的通道仅容1个人通过。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
这两栋紧邻的5层楼房内,1层的通道和两楼之间的空地上全部停满了电动车,甚至没一会,连唯一的出入口也被陆续停放的电动车堵住。有些住户因为饱受停车堵门的困扰,还在自家门口贴上了“禁止放车”的警示。而附近的居民告诉我们,到了晚上,住户们下班回家后,这里停放的电动车更多。
更让人担心的是,为了方便电动车充电,房东还专门在通道两侧墙壁安装一排插座。时间久了,有些插座的外壳已经脱落。而就在这些电动车充电的地方,还堆放一些易燃的纸箱杂物。在这些正在充电的电动车中,有几个已经充满电了,却仍在继续插电。
这两栋5层高的楼房,每一层都有10户人家,基本上家家都有至少1辆电动车。可是这里属于城中村的自建房,房屋密集,没有专门的停车区域,电动车只能见缝插针停放。那么,这些电动车的停放是否有人管理呢?随后赶来的社区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这两栋楼停放电动车的行为他们早就知情,还曾下发过责令整改通知书。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三峰社区书记马家明:当时我们检查的时候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房东清理,他最后也没有弄。这个签发整改通知书,是由云露所牵头弄的。具体谁监督落实这个情况,我们也不清楚。
“限期整改”不了了之! 联合执法“卡”在何处?
既然已经开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为什么两个月过去了,这两栋出租屋内违规停放电动车的情况仍然存在,而且没有丝毫收敛呢?那么,当初是谁进行的检查?又由谁来做出处理?处理的结果谁来监督?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也找来了负责出租屋安全监管和消防管理的社区、公安、消防等多部门了解情况。
据了解,在3月10号当天,琼山区政府联合住建、城管、消防、公安和社区工作人员联合展开过一次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这两栋出租屋就因电动车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不到位等原因被责令限期整改。
根据《消防法》规定,消防部门是执行消防管理的机构,有权进行消防检查监督以及对违反消防法行为执行罚款。那么,为什么两个月过去了,这两栋出租屋却违规依旧呢?
陈参谋称,按照正常流程,公安部门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后,要根据整改期限进行复查,如若复查不达标,消防部门根据公安上报的复查结果进行罚款处罚,至于中间的检查过程,消防部门并不负责。那么,检查发现问题之后,谁负责复查,复查情况怎样呢?
面对依旧未改的违规停放电动车行为,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处罚权,只是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检查。而公安部门则称,日常这种电动车违规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是由公安部门检查,但3月10日的检查是由区政府联合执法,复查也不应该由公安部门独立进行。
面对检查后的督查责任,三个单位互相推诿。而更令人震惊的是,因为房东拒签,责令整改通知书竟然一直没有发放,还在辖区民警手中,所谓的限期整改复查压根没有进行。
电动车违规停放隐患多 再次整改能否贯彻落实?
联合执法,要的就是各部门联动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可是这样的联合执法,各部门为什么连到一起,却“动”不起来了。究竟是卡在被处罚对象的不配合,还是卡在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呢?那么,这两栋楼内违规停放电动车的行为,又将怎样处理呢?
据了解,琼山区政府之所以在3月10日开展联合检查,就是因为今年年初,海口市接连发生多起电动车火灾事故。1月17日,府城大园里一群租楼一楼停放电动车的区域发生火灾,造成楼上48人被困。1月18日,尾丹村一群租楼一楼再发电动车火灾,1辆电动车被完全烧毁。不到一个月,2月9日,海甸岛万福新村小区内的电动车停车棚起火,造成651辆电动车当中,244辆被烧毁,近100辆不同程度受损。消防初步判断,车主给电动车充电不慎引发火灾。4月14日,金牛生态小区内一栋楼房的楼道内发生爆燃,起因也是电动车充电不当引发。浙江消防曾做过一个实验,在一栋6层高楼的楼道内点燃一辆电动车,不到两分钟,电动车就发生爆燃,浓烟迅速弥漫整栋大楼,而这些浓烟都是有毒气体,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2015年10月21日22时许,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滨濂新村一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起火原因:电动车充电不当。
2016年8月29日凌晨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马鞍山社区安山四路违法建筑永丰公寓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4人重伤。起火原因:电动车充电不当。
2015年1月14日凌晨,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一住宅楼车棚突发火灾,造成8人死亡,起火原因:电动车充电不当。
接连发生的悲剧让我们意识到,如今,电动车引发的火灾已经成为消防安全的一个主要威胁。近几年,海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也多次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规定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集中停放充电电动车的车棚应设置在室外并使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具备室外搭建条件的建筑内部车棚,应进行有效的防火防烟分隔,并按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很明显,海口市琼山区三峰路这两栋居民楼都不达标,整改势在必行。
据了解,这两栋楼都属于同一人所有,但是因为房东在外地,没有当场进行处罚,只是公安和消防部门将整改意见传达给房东的亲戚代为转达,之后再由公安部门联系房东,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像这种群租楼,为了利用空间,都只有一个楼梯口,而这唯一的一个出入口,再被存在不少消防隐患的电动车层层包围,一旦发生意外,后果真的不堪设想。2个月前没有进行下去的整改,这次究竟是能够见到成效,还是和以前一样不了了之,我们拭目以待。
领导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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