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电价政策继续强势袭来!但是在用户侧喜迎电价下降的时候,发电侧似乎正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15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第二批四项降电价措施,并将于7月1日起实施。
《通知》对增值税税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跨省区输电、市场化交易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保障了一系列政策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省
)
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利用上述降价空间相应降低当地一般工商业电价的具体方案,按照程序于
7
月1日正式实施。
措施一: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减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
该措施针对的是电价结构中的政府性基金这一环节。今年 4月,国务院常务会上决定 7 月 1 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再减半。经历了2017、2018 年两轮下降25%,2019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
=2009 版本(1-25%)X(1-25%)X(1-50%)。以征收标准最高的江苏为例,将由 2018年 7 月 1 日的 8.39厘/度降低至约 4.19 厘/度。
我们以 2019 年 5%的用电增速测算,该项措施可为全国下游用电支出减负约 76 亿元。
(表1.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措施二:增值税率和电网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
该政策将直接降低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
以哈郑直流为例,其原执行的输电价格为65.8元/千千瓦时,重新核定后的价格为61.3元/千千瓦时,降价额度为4.53元/千千瓦时,送电省、受电省各分享降价额度2.27元/千千瓦时。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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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执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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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执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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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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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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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电省分享 降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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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电省分享 降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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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郑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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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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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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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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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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