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纪检监察网首次披露了安徽省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的忏悔录。
刘亚,男,1962年3月生,汉族,安徽濉溪县人。1983年12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淮北市濉溪县柳孜中学教师,濉溪县濉溪镇经委主任、副镇长,古饶镇副书记、镇长,濉溪镇副书记、镇长,濉溪县副县长,淮北市烈山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蚌埠市副市长。
经查,刘亚在任期间,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营活动,并利用职务影响大肆索取、收受贿赂约126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约364万元。
2014年8月,刘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8月,法院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刘亚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
以下为忏悔录全文: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脚踩两只船”让我步步走向深渊
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1981年毕业于淮北师范学校。19岁成为一名中学教师,从此,改变了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命运。第一个月领到18.5元工资,那时候感到很有面子,也觉得很有身份,很有干头。
后来自己一路拼搏,从一名教师转入机关,从基层干部做起,到镇长、副县长、区长、副市长。三十年来自己想的很多,说的很多,干的也很多,但人生路没有走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006年,我介绍某集团公司董事长黄某某到我原来工作过的烈山区购买一个煤矿,黄某某为了感谢我给他提供了挣钱的机会,五年送给我450万元。现在回过头来想,自己胆子太大了,也太可怕了。一点法制观念都没有,一点党的纪律都不讲。还有2011年购买某公司的房子,为了从中谋利,采取编制施工合同的补偿形式,从中得到160万元。另外自己不顾身份与企业老板非正常交往。
前后三十年,由做小生意挣钱到投机取巧捞钱,到明目张胆收钱,这样无原则、无法制、无道德底线干下去,出事是必然的,不出事是偶然的。
除此之外,自己还与多个企业老板有不正常的经济关系,多年收受违纪、违规、违法资金近二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