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山西省能源局发布通知,2024年拟安排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达1270万千瓦。长治市等5市陆续发布竞配文件,总规模达6.8GW。各市根据本地情况对总体政策做出调整,例如长治市提出废弃项目企业不得参与申报,忻州市强调开发协议的具体要求,吕梁市设立考核奖惩机制等。同时,新能源发展转向追求单瓦利润和度电价值,电力市场改革下保电价与保发电量成为同等重要的考核指标。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4年山西省拟安排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1270万千瓦。
关键观点2: 各市的竞配政策细节调整
长治市等5市陆续发布竞配文件,合计规模6.8GW。各市在总体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情况做出调整,包括申报要求、考核奖惩机制等。
关键观点3: 新能源发展的转变与挑战
中国新能源发展已从规模扩张转向追求单瓦利润和度电价值。电力市场改革下,保电价与保发电量成为同等重要的考核指标。为此,第八届新能源电站运营及后服务市场研讨会将探讨新能源电站的高质量运营。
正文
日前,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后,山西省长治市、忻州市、朔州市、阳泉市、吕梁市5市陆续发布竞配文件,合计规模6.8GW。其中,忻州市、朔州市、阳泉市合计规模4.4GW,进一步分解到各区县,但长治市1.2GW、吕梁市1.2GW并未进一步细化分配。(单位:万千瓦)
长治市、忻州市、朔州市等5市的风、光竞配政策总体要求和山西省下发的《通知》相同,各市在部分细节上根据本地情况做出了一些调整。长治市在《通知》的基础上提出,2023年以来,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被省能源局废止的项目企业不得参与申报。忻州市在申报企业需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订资源开发协议的基础上,增加了在有效期内,开发协议按照市政府要求明确项目建设时限、投资力度等约束性条款,且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要求。另外,申报主体必须是单一主体,不接受联合申报。吕梁市在《通知》的基础上设立考核奖惩机制。鼓励利用原有项目现有土地、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建设项目,鼓励利用现有新能源项目及统筹区域新能源项目联合送出。鼓励申报企业集团公司在吕梁市有新能源组件制造业的项目参与申报。支持吕材吕用,与驻吕光伏组件、风电设备生产企业有合作的项目。鼓励与吕梁市制氢企业协同发展,就风光制氢、氢能利用等进行合作。鼓励辖区内按规定时限并网的集团公司(一级主体)参与项目申报。对纳入吕梁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规划,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县(市、区)及一级集团公司在项目申报优选中给予考核奖惩。另外,吕梁市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与优选:未纳入吕梁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2024年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出现坐标范围重叠的项目;2021年度前纳入建设计划的项目,至2024年8月仍未开工建设的,所属一级公司的项目不得参与吕梁市2024年风电、光伏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其中,朔州市平鲁区明确该区80万千瓦项目规模中,有15万千瓦规模用于支持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加工一体化项目;山阴县25万千瓦项目规模中,有10万千瓦规模用于支持华能山阴2x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
中国新能源发展已经从规模扩张开始转向追求单瓦利润、度电价值,提质增效在存量电站运营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推进,保电价与保发电量将成为新能源资产运营中同等重要的两大考核指标。2024年10月30-31日,第八届新能源电站运营及后服务市场研讨会将在北京天泰宾馆举办,共同探讨新周期下新能源电站的高质量运营。
责任编辑:王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