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假装在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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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文星之死想到的:但愿每一次悲剧,都能带来一些改变。

假装在纽约  · 公众号  · 热门自媒体  · 2017-08-07 22:05

正文

图片来自中国青年网远雁工作室


1、


说几个故事吧。



2、


1989年6月28日,正在读研究生的台湾青年柯重宇,在路上被一辆违规的运沙车从后面追撞。车子碾过他的头部,造成当场死亡。


柯重宇的母亲柯蔡玉瓊,是一个普通的台湾家庭妇女。她得知儿子死讯,立即从台南赶到台中。见到裹着白布的尸体,当场昏阙过去。


可是,肇事车司机所在车行的老板却一点也不感到内疚,反而态度非常强硬。他对柯妈妈说,经营车行二三十年,撞死人是常有的事,是家常便饭。


“那一天我们才压死两个人,都是大学生,另一个给20万,你儿子是研究生,30万要不要?”


“死都死了,不然你是想怎样?不然你就去告,去告也是拿鸡蛋碰石头而已。”


30万新台币,不过人民币五六万。死了一条人命,扔五六万块给你,还像是施舍一样,爱要不要。


是的,这是1989年,让人齿冷心寒的台湾。




3、


车行老板之所以这么嚣张,是因为那时台湾的“强制汽车第三人责任险”,采用的是过失责任制,死者的家属必须要举证司机的确存在过失才有可能胜诉。


只是往往等家属赶到,事故现场已经被肇事司机有意无意地破坏,家属举证无门,索赔无路。


而且,这个保险只针对家用车。客货运输业可以用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来代替投保。交了保证金,拿到一纸缴纳证明以后,就可以把钱拿回来,即使日后车祸肇事,也常常耍赖不赔。


很多时候,肇事司机在撞到人以后,首先想到的不是下车查看抢救,而是倒车把原本还有活命机会的伤者碾死。


因为撞死了人,只要一次性象征性地赔上10万、20万、30万新台币,而撞伤了人,却要负担可能是天价的医疗费用。


痛失爱子的柯妈妈气愤地发现,原来,“台湾根本没有公路正义可言”。


所以,就连律师都劝柯妈妈收下30万和解金,这个钱不拿,就一分钱都拿不到。


律师说,“在台湾发生车祸就是要认命啊”。



4、


柯妈妈一度想要和肇事车主同归于尽,可是冷静下来,她开始想到了别的车祸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庭。


她想,假如能够推动改变不合理的法律,那就不会有别的人陷入自己这样绝望无奈的境地。


于是,只有小学文化的她,开始翻字典,写出几百封请愿书寄到相关的部门和机构。


她还成立了“车祸受难者救援协会”,结果一下子收到来自全台湾的500多封信。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原来儿子的遭遇,只是台湾不公平制度的冰山一角。


在儿子大学老师的帮助下,她筹办座谈会,四处学习不同的资料,研究六法全书。原本连“立法”两个字都没有听说过的她,硬是这样拟出了十几条法规。


她拟出的法规,包括:无论驾驶人有没有过失,都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设立交通事故特别基金,以免肇事者逃逸,家属无处索赔。


她用尽绝食、抬棺等各种极端的方式,向交通部和财政部请愿抗议,才把法案送进了立法院进行审议。




5、


法案进了立法院,柯妈妈每周往返台南台北出席听证会,有人开玩笑说,她在立法院的出席率比立委还高。


可是,要改变法律和制度,谈何容易?


柯妈妈对抗的,是整个运输行业的利益。他们觉得她在断自己财路,威胁说要取她性命。


甚至当时的立法院里,都有立委和运输业者存在利益关联,有立委放话说绝不让法规通过。


她还发现,大多数立委既虚伪又傲慢,人浮于事,于是她上电台开节目,把这些乱象告诉公众,以此向立委施压。


也有很多人被她的坚持感动,暗中帮助她。警察和公职人员会偷偷跑过去告诉她,要怎么样静坐抗议,才不会违法,才不会被警察强行抬走。


整整八年以后,1996年,台湾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通过。


柯妈妈赌上青春的奔走呼吁,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现在在台湾,车祸死亡的保额,已经提高到了200万新台币。


台湾人说,每一辆车子上贴的那张强制险小贴纸,背后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更是她对整个社会的大爱。



6、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100多年前的纽约。



7、


那时,纽约的成衣行业非常发达,有很多制衣厂——其中大多数是血汗工厂。


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工厂雇佣来自其他国家的底层移民。工人们每周高强度工作50多个小时,但拿到的工资却极其微薄。他们的工作环境也非常恶劣。


为了防止他们中途跑出去抽烟休息偷懒,或者下班时把厂里的东西偷带回家,工厂老板往往会把通往楼道和应急出口的门锁上——你可能会想到,如果发生火灾,工人们逃不出去,锁上的门就成了死亡之门。


在1911年3月25日的下午4点40分,有一家叫三角内衣厂(Triangle Waist Factory)的工厂,就真的发生了火灾。




8、


火灾的原因众说纷纭,有一种说法是8层的垃圾桶最先着火。


制衣厂里堆满了布料,所以火势蔓延非常快。又由于三角内衣厂的老板锁上了门,所以大多数工人没有能够及时逃生。


尽管9层有多个出口——两部货梯,一个消防逃生口和两个楼梯,其中一个楼梯通往格林街,另一个楼梯通往华盛顿广场。


三分钟内,通往格林街的楼梯就彻底无法通过了。而通往华盛顿广场的楼梯门则上了锁。钥匙在工头那里,但他已经在第一时间逃走了。


没有来得及走的工人们只好蜂拥进紧急消防通道。但这个通道的构造并不符合安全规范。单薄而脆弱的铁结构,很快就因为过载和过热而扭曲倒塌,将近20人坠落到30米以下的混凝土路面,当场死亡。


还有很多人,一个一个从燃烧的大楼跳下,当场摔死。


最终,一共有146人死亡,其中123名女性;最年长的43岁,最年幼的是两名14岁的女童工。




9、


三角内衣火灾,是纽约历史上最严重的工业灾难。在911以前的很多年,这个巨大的悲剧是纽约人心头最深的创痛。


虽然过去了100多年,可是这件事对于今天的纽约人来说,仍然有切切实实的影响。


因为,在火灾发生之后,纽约人开始意识到保护劳动者权利和强制消防安全规范的重要性,从而掀起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改革——


火灾之后的一个星期,在专门举行的死者悼念会上,工会活动家Rose Schneiderman发表演讲,呼吁妇女工会联盟和工人们保护自己的权利。


火灾的一个目击者Frances Perkins,发起成立了公共安全委员会,以倡导新的立法,比如缩短工人们的工作时间。


纽约州议会则设立了工厂调查委员会,在全纽约州一共走访了222名证人,收集了3500页的证词,结果发现有200多家工厂发生过和三角工厂类似的火灾。


在调查的基础上,这个委员会开始敦促修改法规。在1911年到1913年间,他们提议的64项新法规里有60项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其中包括:


规范建筑物的出入口,规范防火要求,安置灭火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器,等等。



10、


工厂所在的埃什大楼(Asch Building),现在还在,不过已经更名为布朗大厦,归纽约大学所有。


2011年3月25日,在火灾发生整整100年后,人们再一次聚集到了那栋大楼前。


下午4点45分——100年前接到火警报警的那一刻,全纽约许多地方都响起了警铃。


人们自发成立的“记住三角火灾联盟”,现在还经常组织全国性的纪念活动。


100多年过去了,纽约人没有忘记那些无辜受难的人。



11、


如果你翻看其他地方的历史,不管是台湾、美国还是日本、英国,你会发现很多的社会进步、观念更新,最初的起因都是像柯重宇的车祸和三角内衣厂火灾这样的悲剧事件。


推动这些进步的,有时候是悲剧受害者本人或者家属;有时候是心怀良知,不愿意袖手旁观,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的个人或者社会团体。


悲剧发生,无法挽回;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城市、任何一个社会,天灾人祸的发生都无法避免。


但是,如果这些悲剧能够带来一些制度的完善或者观念的革新,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


李文星的死因还没有查清,今天又看到新闻,另一个山东孩子,25岁的内蒙古科技大学毕业生张超,同样在招聘网站求职时被骗到传销组织后遭遇不测。


控制李文星的那个传销组织,据说叫蝶蓓蕾,已经被天津警方端掉。铲掉一两家传销组织是容易的,难的是彻底清除滋生传销的土壤。


为什么我们要关注李文星、张超,以及杭州那家被保姆烧死的人,以及之前许许多多不幸的人?


就是希望,能够有一些彻底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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