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凤凰财经综合中金在线、暴财经、券商中国、证券日报、华尔街见闻、刘晓博报道
2017年的6月,对于投资者来说值得高度警惕,因为这个月份极度危险。而就在即将进入六月的端午节前,面对市场的饥渴难耐,央妈和证监会都坐不住了!央行表态将在6月上旬供水!同时,证监会给市场发了三个大红包,亮剑清仓式减持。
一、危险的六月即将来临!
2017年的6月,对于投资者来说值得高度警惕,因为这个月份极度危险。
1、6月美联储可能加息
美联储将在6月13日到14日召开议息会议,会后极有可能宣布加息(北京时间6月15日凌晨2点左右)。在新闻发布会上,美联储很有可能更加清晰地谈到“缩表”。对于全球经济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刻。
随着6月份,加息的预期进一步升温,人民币可能又会面临较大压力。为了减轻外汇占款对基础货币及其衍生的广义货币带来的负面作用,有必要通过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进行对冲。
美联储之后,轮到中国央行上场。6月下旬,是上半年的最后两周,也是中国金融市场习惯性的“资金紧张的时刻”。由于此前连续几个月央行都收紧货币,所以2013年6月的钱荒有可能会重演。
在2013年6月那场惊天动地的钱荒中,银行间隔夜回购利率曾达到了史无前例的30%,7天回购利率最高达到28%。而此前相当长的时间里,这两项利率往往不到3%。
受那场钱荒的影响,上证指数一度从2013年5月31日收盘的2300点,最多下跌到6月25日的1849.65点,最大跌幅达到19.6%。2013年的6月,股市变成了屠宰场!
2、6月份是继4、5月之后,又一个MLF到期高峰期
据彭博统计,6月份MLF的到期规模仅此于4月份,是今年第二高峰的月份。前三个月曾出现过季节性自然"缩表",造成市场一定的紧张气氛。为了避免因自然到期引发的市场恐慌,有必要增加一些MLF操作。
3、6月份又面临到银行体系MPA大考
考虑到近期银行体系的监管强度较大,6月的MPA对银行体系的严峻性不同以往。2017年3月末超储率从2016年的2%左右,迅速下滑至1.3%,为2011年三季度以来最低水平。
超储率在流动性紧张的时候往往会用到,通俗理解为,在商业银行没有借出的存款中,刨去央行规定的必须存在央行的那部分外,商业银行可以相对自主动用的“救命钱”。
超储率降至6年来最低水平,说明商业银行在最大限度释放可动用的流动性。在其“努力”下,货币乘数(货币派生效应)从3月末的5.29上升到4月份的5.33,几乎已快到极限值。
二、所以,央妈坐不住了!
据中国金融时报消息,在5月25日自律机制座谈会上,央行表示已关注到市场对半年末资金面存在担忧情绪,考虑到6月份影响流动性的因素较多,拟在6月上旬开展MLF操作,并择机启动28天逆回购操作,搭配好跨季资金供给,保持流动性基本稳定,稳定市场预期。
国泰君安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覃汉发文指出,半年末前,短端资金利率可能会迅速上行,资金利率曲线大概率走出“熊市平坦”。他认为:
半年末前资金利率曲线大概率走出“熊市平坦”,3月份的“抢跑行情”很难在6月份重演。4月底以来,隔夜、7天回购利率稳中有降,而跨季品种的代表Shibor3M持续走高,资金利率曲线陡峭化程度明显,3M-7D的期限利差已基本回到一季度时的最高位。
短期资金面异常宽松可能一是与央行在带路峰会期间偏宽松的态度延续有关,二是与部分金融机构吸收跨季负债后在半年末冲击到来前融出一部分短期限资金有关。
以上两个主导短期资金面宽松的因素,进入6月份后可能都将会消失。
一是监管“竞赛”下,央行近期释放缓和信号意在对冲,但进入6月份后,在美联储加息和2季度MPA考核的双重压力下,货币政策大概率趋紧。
二是6月12号商业银行将自查报告报告监管部门后,银监会后续可能会有进一步“动作”,那么现阶段资金的供给方可能在6月中旬后切换为资金的需求方。
半年末前,短端资金利率可能会迅速上行,资金利率曲线大概率走出“熊市平坦”。在这种“监管高压”下,3月份的“抢跑行情”很难在6月份重演,退一步讲,即使有,反弹行情也会比较“短命”,策略上仍以谨慎防御为主。
自去年三季度以来,中国央行公开市场操作通过“锁短放长”抬升资金成本,进而促使金融机构去杠杆。
但这一局面在今年开始变化,年初至今,短期逆回购的比重逐月增加,5月以来,7天期品种的比重已大幅上升,再次释放出监管层温和去杠杆的信号。
据华尔街见闻统计,5月1-17日,央行通过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投放6300亿元,其中7天期逆回购数额为5000亿元,占比达79.4%。
这一比例从2月份的35%,逐渐提升到了3月份的41%。4月份,7天期逆回购数额为5000亿元,占比进一步提升至57%。
而28天期逆回购的比例则呈下降趋势,从年初的30%以上,下降至4月的20%左右,而5月前半月的公开市场操作中,28天期品种的比重仅为6.3%。
为何择机启动28天期逆回购?
去年9月份后,央行曾经迅速增加过28天逆回购比例,有意“锁短放长”,提高短期利率。随着债市风险的释放以及美联储加息出现真空期,“锁短放长”逐渐回归“锁长放短”,28天期逆回购比例重新降低。
如今,6月又面临美联储加息,且近期同期限Shibor和LPR出现倒挂,在面粉贵过面包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能会自主调整贷款利率。尽管一季度的经济增长亮眼,但在货币收紧、需求回落等因素下,二季度经济可能出现回稳。
因此,为避免美联储加息再度引起资本外流的压力,有必要提高短期利率;为了缓解实体经济的借贷成本压力,为二季度经济增长注入活力,有必要降低中长期利率;两者结合在一起恰好就是“锁短放长”,即提高28天期逆回购的比例!
资金的压力导致最近两个月以来,股市那是人心惶惶。近期,上市公司不断被爆出清仓式减持、断崖式减持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对市场稳定运行造成一定的冲击。于是证监会也坐不住了,给市场发了三个红包!
三、证监会也坐不住了,给市场发了三个红包!
另外,市场上有种乐观说法,说证监会给市场发了三个大红包:
第一个:对减持做规范,是昨晚证监会新闻发布会的最重磅内容,也成了这个周末的讨论焦点。
在周五盘后表示将修改大股东减持若干规定之后,中国证监会便在次日(27日)公布了修改后的减持制度,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此,上交所、深交所迅速作出响应,分别发布了相关实施细则。
新规从减持数量、减持方式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股份行为作出了要求。证监会总结了减持规定的七大修改之处:
一是完善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监管安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出让方与受让方,都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持有时间等规定。
二是完善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规范。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
三是完善适用范围。对于虽然不是大股东,但如果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每3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该部分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四是完善减持信息披露制度。增加了董监高的减持预披露要求,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细化完善大股东和董监高的披露规则。
五是完善协议转让规则。明确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类似协议转让的行为应遵守《减持规定》。适用范围内的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在一定期限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限制。
六是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七是明确股东减持应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有违反的将依法查处;为维护交易秩序、防范市场风险,证券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可以依法采取限制交易等措施。
新规还称,对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至于沪深两市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绝大部分内容均相同,以下为实施细则作出了四种调整:
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在规范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行为的基础上,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统称特定股份)的行为纳入监管。
二是细化了减持限制。新增规定包括: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三是强化了减持披露。即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通过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方式,事前披露减持计划,事中披露减持进展,事后披露减持完成情况。
四是严格了减持罚则。即对违反《实施细则》、规避减持限制或者构成异常交易的减持行为,深交所可以采取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沪深交易所还特别提醒,《实施细则》发布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第二个:即核发IPO批文情况,本周共核发7家,筹资总金额不超过23亿元,有市场人士对此也给出了“节奏”上热情的想象,具体情况如何,还让我们拭目以待。
第三个:证监会明确表示,可转债、可交换债发行方式,将现行的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此举旨在为解决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较大规模资金冻结问题。
据了解,现行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发行采用资金申购方式,易产生较大规模冻结资金,对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造成一定的扰动。2015年至今发行的可转债,发行期间平均冻结资金规模为发行规模的93倍,单只最大冻结资金量近5400亿元。本次改革将申购时预先缴款调整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
对于网下投资者,承销商今后不再按申购金额的比例收取保证金,基于管理承销风险的考虑,可向网下单一申购账户收取不超过50万元的申购保证金,并在发行公告中明确约定网下投资者违约时申购保证金处理方式。
对于IPO这一红包的验真仍有待观察,要视下周情况而定,但另外两大红包,已经是实实在在的了。
这些诱惑是否让你有点蠢蠢欲动了,但是,别忘了,某些人定会疯狂享受着最后的盛宴,一切谨慎为好!在整个6月的投资中,大家要非常小心,一不留神就可能被“薅羊毛”。
新媒体运营编辑 史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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