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好
2018
年环境
PPP
板块整体的行情。自
2015
年市场开始关注
PPP
起三年时间中,
PPP
从一种陌生的新生模式逐渐为市场熟悉,但截至目前,市场对于
PPP
模式的基本框架、核心特征、完整流程、盈利模式、
PPP
库的入库流程及基础概念仍存在较多关心问题。因此,我们于此时推出
PPP
工具书,希望能在
2018
年环境
PPP
行情的起点上,让大家更全面深入地了解
PPP
模式
。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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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是什么?
主要对PPP模式的基础定义、基本框架、参与主体及其要求、产生背景及其意义进行了阐述。更重要的是,首次对PPP模式与传统BOT/BT/EPC等业务模式异同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分析,尤其是对不同模式下的企业现金回流周期也进行了深入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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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怎么做?
通过一张图梳理PPP项目全流程的5部分、19步骤。并对PPP全流程中各部门的职能划分、以及核心文件进行了梳理。从PPP全流程中涉及的众多核心文件及步骤可以看出,PPP项目的实施全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流程,自然也会对参与其中的社会资本方有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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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库是什么?
对PPP库的分类、入库流程、入库条件、入库意义进行了阐述。而且,PPP项目库的管理拥有退出机制、并非一成不变。目前,根据财政部92号文进行的清库已全面完成,从目前清库结果来看,累计出库项目为2.3万亿,约80%为识别阶段项目。而从未来PPP库容量的空间来看,我们认为容量的上限预计在36-40万亿,仍有翻倍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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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PPP相关政策出台梳理,看我国PPP发展阶段。
通过梳理可以发现,与国际PPP发展的三阶段类似,初期PPP的发展均以建立基本框架、确立合法、鼓励发展为主;而第二阶段则会对PPP的模型不断优化、加强立法、加强政策指导。我国PPP的政策出台也呈现明显地两阶段划分,再将财政部PPP库增长情况与政策出台结合起来看,我国的PPP市场发展也正经历从快速启动发展的第一阶段向规范发展的第二阶段提升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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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的盈利模式分析及利率对PPP的具体影响究竟如何。
对PPP项目实际案例的模型进行了分析,并对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的四大收益构成做了阐述。以此为基础,分析利率对PPP的具体影响,综合来看,利率上升对PPP收益影响有限,对项目进度影响较为关键,而利率上行的不利环境下,龙头企业、示范项目的融资优势将凸显。若利率出现下行预期,PPP板块性投资机会即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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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相关投资策略及重点公司推荐。
建议重新重视环境PPP的投资机会。核心推荐东方园林、碧水源、博世科三家PPP公司。同时,我们认为此次投资机会为板块性机会,因此推荐公司以核心推荐为主,但不仅限于核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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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政策出台不及预期的影响;利率持续上行的不利影响;创业板整体下调的市场风险影响。
【正文目录】
【正文】
一、PPP是什么?
1、什么是PPP?——PPP模式的定义和基本框架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在实际运作中,不同的部门和机构对于PPP有各自的理解和定义,如下表1所示,但总体来看,所有机构对PPP的定义都包含四个关键维度:(1)政府等公共部门与社会资本(
从定义来看,国际上对PPP的定义强调私营企业更多
)共同参与;(2)主要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3)长期合作经营关系;(4)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长期合作经营的关系决定了PPP模式将不止于交易环节,而是全过程的一种合作伙伴关系,基于共同的目标追求,以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多的产品或服务;同时,PPP还不仅仅只是一种融资模式,融资只是PPP的目的之一,融资同时PPP还利用民营部门的生产管理技术和先进制度;PPP是一个多目标任务,以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为导向。
PPP有多种运作方式,但其基本的框架结构如下图1所示:针对某一特定的公共产品项目或服务,政府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共同出资设立SPV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或者签署关于继承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项目公司将作为该PPP项目的承接主体,地方政府授予其特许经营权,并由SPV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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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V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协议:
项目融资是PPP模式中的重要内容,在PPP模式中,贷款协议由SPV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而非社会资本方与金融机构直接签订,但社会资本方在在推动融资顺利完成的过程中将做出主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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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PV项目公司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项目公司可以作为融资主体和项目管理者存在,也可以作为主要履行项目建设运营的主体。项目公司可能会将部分或全部设计、采购、建设工作委托给工程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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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V项目公司与有经验的运营商签订运营服务合同:
根据PPP项目运营内容和项目公司管理能力的不同,事先取得政府的同意(或依PPP项目合同约定)后,项目公司也可将项目全部或部分的运营和维护事物外包给有经验的运营商,并与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但是,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维护义务并不因项目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运营维护事务分包给其他运营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
目前,我国的PPP项目中,通常情况下,社会资本方与项目的建设承包商、运营商会相关重合。
2、PPP的参与主体是谁?有什么要求?
PPP全称为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顾名思义,主要参与主体中包含Public和Private两大类。国际上来看,Public是指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授权的其它合格机构,而Private则主要指的是私营企业、第三方组织(NGO)和外商投资者。
根据我国发改委及财政部在《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两份文件中对社会资本方的定义,在我国,“Public”同样指的是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授权的其它合格机构;而“Private”则主要是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
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
此外,在整个PPP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参与其中的主体还包括提供项目贷款的金融机构、承保的保险机构、提供运作指导的咨询公司、承包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承包运营的运营商等。以国家体育场鸟巢的PPP项目为例,其参与方如下图2所示,各类参与机构累计超过15家。
3、为什么要采用PPP模式?——PPP模式的产生背景和意义
PPP模式最早源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欧洲,主要应用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 如:交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卫生(医院)、公共安全(监狱)、国防、教育(学校)、公共不动产管理。
这些基础设施领域的共同特征都是仅靠政府投资已难以满足交通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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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英国是最早应用PPP模式的国家。英国75%的政府管理者认为PPP模式下的工程达到或超过价格与质量关系的要求,可节省17%的资金,80%的工程项目按规定工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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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
1994年引进PPP模式。结果是提高了基础设施现代化程度,并获得充足资金投资到社会发展计划。已完成36个项目,投资额60亿美元。其中,24个交通领域工程、9个机场、2个监狱、1个水库。年投资规模由模式实施以前的3亿美元增加到17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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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
1997年启动PPP模式,首先应用在公路网的建设上。至2006年的10年期间,公路里程比原来增加一倍。除公路以外,正在实施的工程还包括医院的建设和运营、修建铁路和城市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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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
1998年的法国世界杯的体育馆建设也用了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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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
2004年12月通过“公私合营(PPP)模式”法案,该法对国家管理部门执行PPP模式下的工程招投标和签订工程合同做出具体的规定。据巴西计划部称,已经列入2004年-2007年四年发展规划中的23项公路、铁路、港口和灌溉工程将作为PPP模式的首批招标项目,总投资130.67亿雷亚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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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最著名的4大职业联赛俱乐部(如NBA,NFL,NHL,MLB)所拥有的82个体育场馆的31%都是用的PPP模式。此外,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匹兹堡市都市开发也是一个PPP模式应用于都市开发再生领域最典型的成功实例之一。
从国际推行PPP模式的历史来看,PPP模式推广的直接动因来自财政压力、垄断势力和低效率。
通过对PPP模式下,政府、企业、银行的新型关系分析(如下图3所示)可以看到,PPP模式中银行匹配了政府和企业间错配的久期,由SPV公司成为新的贷款主体,从而解决了财政压力下公共设施及服务领域的投资资金来源问题。此外,由于社会资本从股权层面对过往垄断的公共设施及服务领域的介入,将打破垄断的竞争格局、活跃市场、并提升整体效率,这一点从英国、葡萄牙的PPP项目建设速度及质量上都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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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EPC/BT/BOT模式下,由政府或项目承包企业承接银行贷款,并负责按期还款,但在财政紧张背景下,政府和企业的大规模再融资能力都有限
:传统EPC或BT合同,由政府与企业签订工程合同,政府担保EPC或BT贷款,但由于近年来的地方债务问题,政府贷款的能力已较为有限,若继续用EPC或BT模式,无法启动大规模项目。传统BOT模式,项目往往具有稳定现金流,承担BOT项目企业可获得银行贷款,但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率也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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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下,SPV公司成为新的贷款主体,政府分10-30年偿还SPV公司总投资额,企业以EPC模式承接项目获得当期回款,银行给予SPV公司长达10-30年的长期PPP贷款匹配政府与企业间错配的久期,拉长的还款年限显著缓解了政府的财政支付压力,而SPV公司新贷款主体的出现解决了政府和企业再融资能力均有限的问题:
PPP模式下,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设立SPV公司,承接PPP项目,SPV公司将项目以EPC方式总包给企业实施。政府分10-30年偿还SPV公司总投资款项,而SPV公司凭借“资本金+长期银行贷款”将工程款可当期支付给项目承包企业。政府的财政支付投资年限由过往的4年左右拉长至10-30年,支付压力显著缓解。项目承担企业回款期由之前的5-6年缩短至项目实施的2年,回款压力也显著减小。银行虽然承担了错配的久期,但同时解决了“钱没地儿投”的问题。
由此可推演出的PPP模式三重意义在于:久期错配、三方得利;权力上收、中央对地方的投资控制力增强;以及项目实际责任主体出现、效率和效果提升。
4、PPP模式与BOT\BT\EPC模式的异同比较分析汇总
(1)项目周期长短不同,地方财政支出压力时间分布不同
第一,BOT\BT\EPC\PPP各种不同模式的项目周期长短不同。其中,EPC模式中,社会资本方企业仅作为工程总包方在建设期参与项目,一般为1-2年项目周期(大规模建设项目时间可能更长),属于周期较短的业务模式;BT模式中,项目周期包含建设期+回购期两部分,参与企业在建设期投资建设项目,在建设完成后,政府在回购期内再逐年支付款项回购项目,建设期与回购期加起来一般约6-8年时间,属于中等周期的业务模式;而BOT模式和PPP模式项目周期则较长,除了建设期参与外,后续均涉及长期运维,属于长周期的业务模式,例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周期往往可达25-30年,河道治理类PPP项目周期也一般在10年以上。
此外,由于项目周期和业务模式的不同,地方财政的支出压力时间分布也不同。根据上文第三部分的分析,PPP模式下,SPV公司成为新的贷款主体,政府分10-30年偿还SPV公司总投资额,而EPC或BT模式下,政府需要在建设期、或者建设期+回购期的6年左右时间内完成所有的建造成本支出,因此,PPP模式下政府的财政支付投资年限由过往的BT和EPC模式中4-6年左右拉长至10-30年,支付压力显著缓解。
而BOT模式中,项目一般拥有用户付费的运营机制,政府也仅需在后续长期的运营中对付费不足的部分支付政府补贴,且支付时间也长达20-30年,支付压力也较小。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紧密度、社会资本参与程度不同
第二,不同模式下,社会资本的参与程度不一样,PPP模式定义中的核心一点即是社会资本要全过程参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PPP模式中,社会资本将在项目早期即以政府合作伙伴身份参与,因此,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时间长度、合作深度都最大。而在EPC模式中,社会资本方企业仅以工程总包商身份介入项目建设中,后续运维责任均不承担,因此,参与程度最低。具体不同模式的参与程度如下图7所示。
(3)贷款主体不同
第三,根据上文第三部分对PPP模式下,政府、企业、银行的新型关系分析可以看到,不同模式下的贷款主体也不同,这是PPP模式与传统EPC/BT/BOT模式和本质区别之一。传统EPC/BT/BOT模式下,由政府或项目承包企业承接银行贷款,但政府贷款受地方债务额度限制,而企业融资则受资产负债表的限制。但在PPP模式下,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SPV公司成为新的贷款主体,解决了政府和企业再融资能力均有限的问题。
(4)社会资本方-企业现金回流时间分布不同
第四,不同模式下,社会资本方现金回流的时间分布也不同。PPP模式下,SPV公司成为新的贷款主体,虽然政府分10-30年偿还SPV公司总投资额,但企业以EPC模式承接项目获得当期回款,相比BT/BOT模式下5-6年、甚至20余年的现金回流,回款压力显著减小,不同模式下的现金回流具体如下图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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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模式下:
企业理论上可在建设期即同步获得建设收入、回流现金,回流滞后则形成应收账款,相对是现金回流较快的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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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模式下:
在建设期,社会资本方企业需自己投入资金建设项目,暂无现金回流,待项目建设完工后,在回购期逐渐回流现金,所有建设投资和收益收回需6-8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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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模式下:
在建设期,社会资本方企业同样需自己投入资金建设项目,暂无现金回流,待项目建设完工后,进入运营期,方可获得运营收益和投资回报,现金也需在运营期方可回流,前期需垫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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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下:
前期,为设立SPV公司,社会资本方需支出一定资本金,但在项目建设期,社会资本方企业是以EPC模式承接项目(由SPV公司发包),因此社会资本方可在建设期与EPC模式一样获得当期回款,获得工程利润。而且有银行的长期贷款做保障,SPV公司对社会资本方工程款的支付也较为及时,应收账款较传统EPC模式下仍有改善,因此,PPP模式下,社会资本方的现金流较BT/BOT模式更快、较传统EPC模式下的回款质量也更好。
(5)有居民付费的BOT项目与无固定居民付费的PPP项目的政府支付结构异同
第五,虽然BOT项目与PPP项目在政府支付年限和时间压力分布上有类似之处,但是,不同业务类型的BOT和PPP类项目的政府支付结构存在差异。以传统污水处理类BOT项目、与河道治理类PPP项目为例说明:
从上图12中可以看到,BOT与PPP模式中,收入和政府支付结构的大致构成基本是一致的,区别主要在于各部分所占比例的差异。与BOT项目具备居民付费部分相比,PPP模式中政府支付结构中政府补贴占比相对较大,而由于地方财政的紧张情况,市场对于PPP项目的长期支付兑现较为担忧。
但实际上,即使是拥有水费收入的污水处理BOT项目,也有极大比例需要由政府补贴(如下图13所示,我们统计的部分污水处理项目中,财政补贴比例大多占到了40%以上)。因此,拉长到20-30年的政府补贴支付、以及10%财政支出红线以内的控制,保证了PPP项目中地方政府后续财政支付的压力是可控的。
(6)所有模式下的市政项目在建设期的收入均一致
最后,虽然EPC/BT/BOT/PPP各种模式在项目周期、参与程度、现金回流、贷款主体等多个方面存在差异,但对于社会资本方而言,所有模式下的市政项目,其在建设期的收入确认都是一致的,无论是否有实际现金流入,均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设收入及利润。过往的市政环保龙头企业碧水源、启迪桑德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BOT项目均是如此。
以启迪桑德收入构成为例可以看到:启迪桑德2013年以前主营收入构成中大部分都来自市政施工项目,以EPC模式为主;而2013年后,公司主要项目模式从EPC转向BOT,之后,BOT项目在工程期的收入确认是公司主营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PPP怎么做?——完整PPP项目的全流程梳理
1、一个完整PPP项目的全流程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我国一个完整PPP项目的全流程应包括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的共5阶段、19步骤,具体如下图15所示。
2、PPP全流程中各部门的职责划分
在PPP全流程的实际执行中,各级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项目实施机构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全部19个步骤的PPP流程执行,各部门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1)各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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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共同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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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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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本地区PPP项目开发目录,将经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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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阶段,向社会公开PPP项目采购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及结果、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情况及评审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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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PPP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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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中期财政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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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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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PPP项目财政收支预算申请进行审核,合理确定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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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监测与绩效监控,做出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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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安排财政预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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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绩效评价达标的项目,向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及时足额安排相关支出;对于绩效评价不达标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或补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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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督促项目实施机构建立PPP项目资产管理台账。依法进行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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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产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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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PPP项目债务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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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合规性审核,确保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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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管控和执行项目支付责任,不得将当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代替PPP项目中长期的支付责任,规避PPP项目相关评价论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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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本级PPP项目目录,政府对PPP项目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等。
(2)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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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政府发起的PPP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先提出项目建议,之后才能进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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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社会资本发起的PPP项目,社会资本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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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PPP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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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将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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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财政规划通过后,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将合同中符合预算管理要求的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报请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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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PPP项目收支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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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各级财政部门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监测与绩效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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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PPP项目债务的监控。
(3)各级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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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发起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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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审核PPP项目实施机构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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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由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上报的PPP项目合同及相关的中期财政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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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预算草案中下一年度PPP项目的财政资金收支情况,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4)项目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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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项目建议书,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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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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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后,项目实施机构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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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可以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优先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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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社会资本竞争者的技术方案、商务报价、融资能力等因素,合理设置采购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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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将PPP项目合同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法制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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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归属项目公司的资产及权益的所有权和收益权,经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可以依法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进行结构化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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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期满前,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应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对移交资产进行性能测试、资产评估和登记入账。
3、PPP实施流程各阶段核心文件汇总
PPP实施全流程较以往其他传统模式更为复杂,参与机构主体多,因此全流程涉及核心文件多达近40个,如下表2所示。
所有文件中,最为核心的则是在项目采购阶段采购结果确认后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签订的PPP项目合同,在SPV项目公司设立后,再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或者签署关于继承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PPP项目合同中约定了项目合作主要内容和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其目的是在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因此,PPP项目合同是整个PPP项目所有合同体系的核心,也是其项目履约合同等其他合同产生的基础。
从PPP全流程中涉及的众多核心文件及合同也可以看出,PPP项目的实施全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流程,自然也会对参与其中的社会资本方有更高的要求。
三、PPP库是什么?
1、我们常说的PPP库是什么?国库?省库?具体如何分类?
PPP项目库是我国财政部、发改委对所有PPP项目统一规范管理、推动项目实施的公开透明、有序竞争的重要手段。
根据管理部门的不同,我国的PPP库分为财政部PPP库、及发改委PPP库,发改委PPP库更侧重于立项,而财政部PPP库内项目均通过了两评价一方案,两库之间实际有大量项目重合。
财政部财金[2015]166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未入库的项目,不能列入各地的PPP项目目录,不能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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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PPP库:2015年12月29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中,将PPP项目库分为储备库、执行库和示范库三个子库,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评估、筛选的PPP项目,基本信息均应录入PPP综合信息
平台。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满足上报要求的,列为储备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的,列为执行项目;
通过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评审
并列为中央
或省级示范项目的,列为示范项目。
2017年11月1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中,规定了新的分类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应按项目所处阶段将项目库分为项目储备清单和项目管理库,将处于识别阶段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清单,重点进行项目孵化和推介;将处于准备、采购、执行、移交阶段的项目,纳入项目管理库,按照PPP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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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PPP库:2016年12月21日发改委发布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建立PPP项目库。发改委的PPP项目库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建设,各级发改委分级管理。各级发改委定期对提交的PPP项目信息进行初审。对符合本地区储备原则与范围的项目,纳入本级PPP项目储备库。入库情况将作为安排政府投资、确定与调整价格、发行企业债券及享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项政策的重要依据。
此外,按地方政府的不同级别,PPP项目库还分为国库、省库。其中,通过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评审并列为中央或省级示范项目的,列为示范项目,示范项目也分为国家级示范项目、省级示范项目,不同级别示范项目获得的政府补贴、外部资源、荣誉度也会有差异。
由于未入财政部PPP库的项目,不能列入各地的PPP项目目录,不能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支出,能否入库与PPP项目后续资金支付的来源密切相关。因此,通常研究、及银行等金融部门更为关注的是财政部PPP项目库。
2、入库相关:入库条件?入库流程?入库的意义?
(1) 入库有什么好处?
财政部财金[2015]166号中明确提出,未入库的项目,不能列入各地的PPP项目目录,不能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支出。
因此,是否进入财政部PPP库,是未来财政支付是否有充足保障的重要凭证,也是PPP项目融资能否成功、银行贷款能否落地的关键影响因素之一。
第二,同样是财政部PPP库内项目,进入示范项目库与否意义也不同,而国家级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与省级PPP示范项目的意义又不尽相同。通过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评审通过,方可进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进入PPP示范项目库说明项目操作流程规范、示范意义强,对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的吸引力也更强。而国家级PPP示范项目与省级PPP示范项目相比正如国家级奖项与省级奖项的意义和影响力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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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PPP示范项目与省级PPP示范项目的荣誉度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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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PPP示
范项目与省级PPP示范项目可获得的奖励也不一样,财政部出台的PPP项目奖补政策明确,对国家级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按照投资额不同给予300万元~800万元的项目奖励支持。各省也对入选国家级PPP示范项目给予几十万至几百万的奖励。而省级PPP示范项目获得的奖励支持规模相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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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国家级PPP示范项目库的PPP项目,影响力度更大,相关的资源方也更丰富。参与其中的社会资本方更容易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支持或低利息贷款等。
所以,
入库与否对PPP项目后续的成功融资和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而进入不同级别PPP库意义大小也不同,具体意义大小如下:
国家级PPP示范项目库>省级PPP示范项目库>财政部PPP库
因此,所有PPP项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都尽力争取进入国家级PPP示范项目库。
(2) 入库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入库项目必须具备三个基础条件:适宜采用PPP模式、投资总额和期限符合要求、项目能建立清晰的风险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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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入库项目应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要重点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如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教育、医疗和养老等,有限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调价机制灵活、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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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和期限符合要求: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1.5亿元。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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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能建立清晰的风险分担机制:原则上项目设计、建设、财务、运营维修等责任由社会资本承担,政策和法律变更、最低要求等责任由政府承担。
其次,财政厅PPP中心根据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申报项目的性质及成熟度,分别建立意向项目库、备选项目库和推介项目库等,具体入库条件如下表3所示:
再具体来看,一个项目能否进入示范项目库,是省级示范项目还是国家级示范项目,具体的评审标准如下表所示,从评审标准可以明显看出,一个PPP项目是否能够成为国家级示范项目,主要与项目操作程序的合规性、示范推广意义等密切相关,而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小无直接关系。
最后,在2017年11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最新明确规定了一系列不合规、不得入库的项目情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入库:
(一)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包括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负有提供义务的,如商业地产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等;因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不适宜由社会资本承担的;仅涉及工程建设,无运营内容的;其他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情形。
(二)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包括新建、改扩建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立项审批手续的;涉及国有资产权益转移的存量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国有资产审批、评估手续的;未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
(三)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包括通过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回报,但未建立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的;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在项目合作期内未连续、平滑支付,导致某一时期内财政支出压力激增的;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固化政府支出责任的。
已在项目库中但属于上述第(一)、(二)项不得入库情形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应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