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很多人看来如此简单的事情会成为争执不休的课题?我们都知道性是什么,我们都知道瘾是什么,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呢?
首先,性是几乎所有人与生俱来的基本驱动力。我们大脑系统有很大一部分是性的幕后推手,或者至少是参与其中。拥有寻求性的基本需求,以及能够在我们喜欢时享受性,这是非常人性化的特质(好吧,也许倭黑猩猩也有这种特质)。
性对我们的社会和文化运作机制拥有很多重大影响,但一个相关的问题是,一个人对性的需求到了什么程度会被认为是过多呢?
因为这不是一件容易划下道道的事情。那些否认性瘾论的人常常认为,这又是试图把“正常的”人类行为诬为疾病(就像丧亲之痛被DSM-V列为疾病所引起的争议)。
在涉及到用医疗方法处理性瘾以及试图破坏人类性行为的正常表达时,有些人甚至将之跟当年某些针对“homosexual”(抱歉,开会在即,造小就只好做此处理)的转化疗法相提并论。
然而,性欲强度或频率的骤增通常被认定为性欲亢进(此前放在女性身上叫慕雄狂,放在男性身上叫求雌癖),它看上去似乎是性瘾,但并不十分正确。
性欲亢进通常被认为是更大问题的一部分,比如人格障碍或是药物治疗(比如激素替代疗法和治疗帕金森病的药物)的副作用。即便如此,仍然有人认为这属于人类性行为的正常表达,即使个体行为在性欲亢进前后有着很大的不同。
性瘾中“瘾”的那部分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毫无疑问,瘾是一种真实存在并让人变得衰弱的东西。但可以想见的是,针对瘾的研究大多围绕药物和毒品进行,而这些研究的很多重点都是大脑中的多巴胺奖励通路。
简单地说,每当我们做了或体验了大脑认为积极或有益的事情,正是大脑中由多巴胺驱动的奖励通路让我们感到了快乐,并希望激励我们再做一次。
在特别饿时吃到东西?奖励一下。挠到了痒处?奖励一下。成功啪啪啪,增加了自己的繁殖机率?奖励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