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稿子登出来后,不想马上就有太医院院判张仲元投函说自己首先捐银二百两,并催促速订章程,早日实行。随后捐款函件纷纷飞来,有个人,也有集体(如北京消防队全体官兵),不出五天时间,认捐数字已达七百多两。于是彭翼仲和王子贞就将此事认真地做了起来。捐款总经收处设在户部银行(后改大清银行),银行将收到的捐款即期生息,并声明如国家将来不用,便本息一并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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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银行旧址
《京话日报》每日辟出一定版面,刊载各方认捐的姓名和金额,并在报头大书“国民义务”四个字。由于认捐人数众多,五十天后,《京话日报》干脆另外加印附张,专登姓名金额,随报附送。
“国民捐”启动之后,达官贵人自捐和出面提倡的例子很多,据梁漱溟后来记录,如“以庆亲王为首的五位军机大臣就都捐了;管理内务府大臣世续下堂谕于内务府三旗来提倡;学部尚书荣庆独捐一万两;吉林达将军自捐一万两,还募集了四万多元;广东岑制台、河南陈抚台各捐一万两。北京的佛教八大寺庙出头号召全体僧徒开会认捐,而直隶(今河北省)同乡京官则集合在松筠庵会商认捐及向全省劝捐事宜。如此之类,不必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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