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绒榕
4月24日,丹麦驻华大使馆的官微发了一篇名为《生蚝长满海岸,丹麦人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的文章,称:来自南部海域,现居丹麦西部海域的“太平洋生蚝”已经铺满了整个海岸,让人无法落脚,把丹麦本土的Limfjord生蚝也都挤兑死了。丹麦人民吃不动,心里苦。
4月26日,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旅游局称:保守估计丹麦整个海域约有3300余吨生蚝。
听到这个消息,中国热心(吃货)网友纷纷摩拳擦掌:不吃生蚝还有没有人性!生蚝能柠檬焗芝士酱爆酥炸蒜蓉清蒸炭烧熬汤。海岸上满眼望去都是好吃的呀!
路人张三在街上被采访时表示:“为了中丹两国人民的友谊,我愿意献上自己的减肥指标。组织指到哪儿,我吃到哪儿。”
路人李四则表示:“好想带着蒜蓉粉丝冲到丹麦!”
很多人都惦记着丹麦什么时候才推出“生蚝签证”、“生蚝移民”,“生蚝特价机票”……
但是,也有网友发问了:同样都是蚝,为啥你们光号召吃“太平洋生蚝”?“太平洋生蚝”怎么“得罪”你们了?
到这里小编就不得不扒一扒外来物种入侵和相关的国际法知识了。
“外来物种入侵”指在人类活动的作用下,外来物种来到本土生态系统中,因为缺少天敌等原因所以大量繁殖,改变或威胁到本土的生物多样性。
历史上著名的外来物种(食物)入侵事件有:(剁椒)亚洲鲤和(干锅)牛蛙占领美利坚,(清蒸)大闸蟹占领德国,(麻辣)小龙虾占领苏格兰,等等。
那在防止外来物种入侵方面,
有哪些主要的国际法规定呢?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
联合国的《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1992年由缔约国签字,1993年生效,是“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保护生物多样性”领域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截至2004年已经有188个签字国(你知道全世界一共有多少个国家吗?)。中国在1992年签署并批准了这份公约。
公约的第8条第h款提到:缔约国应尽可能酌情“防止引进、控制或消除那些威胁到生态系统、生境或物种的外来物种”。但需要注意的是,《生物多样性公约》只是一份规定了原则的框架性条约,各个缔约国可以根据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法律。也就是说,这份公约要求缔约国依据自身情况制定法律,防止、处理外来物种入侵。
联合国《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联合国的《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简称IPPC)1952年生效,并在1979、1997年经过两次修改。中国尚未加入该公约。这份公约的目标之一是防止对植物与植物产品有害的生物的扩散。换句话说,目标包括了阻止不利于植物和植物产品的外来物种入侵。除此之外,制定这个公约的一帮人还制定了一个叫《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的东东,希望在国际贸易中通过植物和植物产品的卫生检疫防范有害外来生物的入侵。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1994年正式生效。我国是第一批签字国之一。这份条约的第196条第1款规定:“各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减少和控制……由于故意或偶然由海洋环境某一特定部分引进外来的或新的物种致使海洋环境可能发生重大和有害的变化。”换句话说,这份公约要求缔约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外来入侵物种破坏海洋环境。
世界贸易组织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简称“SPS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的一项协议。中国2001年成为了WTO成员国。虽然SPS协议的目的在于建立国际贸易检疫标准,但因为检疫的结果有助于保护一国的生物多样性,防止有害外来生物入侵,所以这份协议也间接改善了WTO成员国对外来生物入侵的防范措施。
上述国际条约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生态系统、国际贸易中的动植物检疫与运输等方面对各个国家提出了要求。
各国普遍意识到了外来物种对本地生态系统的巨大影响,并展现出了合作抵制外来物种入侵的决心。在处理外来物种的种种方法中,对一些可食用的入侵物种,当地政府往往倡导民众消费它们以减轻环境的负担。
比如,这次入侵丹麦的“太平洋生蚝”导致本土生蚝急剧减少,破坏了丹麦的物种多样性,所以才需要被端上餐桌。
吃瓜群众看到这儿不禁感慨:吃的力量无穷大啊!这次丹麦遭“太平洋生蚝”入侵,中国吃货们的“生蚝外交”如果能帮助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也算是功德圆满啦。
借用网友的评论:
1分钟前
“北欧有蚝,蚝之大,一锅蒸不下,需要两个烧烤架——一个蒜蓉,一个麻辣。”
对解决外来物种入侵的办法,
你有什么脑洞呢?快来评论区留言吧!
1. “生蚝长满海岸,丹麦人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100142063047089#_0,2017年5月1日最后一次访问。
2. 方精云:《全球生态学》,高等教育出版社、施普林格出版社,2000年版,第43-44页。
3. 严音莉:《外来物种入侵的国际法律管制探析》,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8-11页。
4. 《生物多样性公约》,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1992-11/07/content_1479265.htm,2017年5月1日最后一次访问。
5.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http://nhjy.hzau.edu.cn/kech/zwjyx/gjfg/xpt1.html,2017年5月1日最后一次访问。
6.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http://ocean.china.com.cn/2012-12/15/content_27423552_11.htm,2017年5月1日最后一次访问。
7. [法]亚历山大•基思著,张若思编译,《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06页。
美编:李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