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现国际国内互联互通、全国主要城市立体畅达、县级节点有效覆盖,有力支撑
“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
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交通基础设施质量、智能化与绿色化水平居世界前列。交通运输全面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力保障国家安全,支撑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在都市圈层面,如何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统筹城市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专项规划。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3〕74号)》
提出要
科学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各地要在摸清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底数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统筹存量和增量、地上和地下、传统和新型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合理确定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着力优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系统布局、规模标准和安全设计,完善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系统、生活性集散交通系统、绿色慢行交通系统。将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放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首要位置,倡导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划模式,不同层级城市要因地制宜制定公共交通发展目标,推动多种交通方式融合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水平。加强与市政管网、公共服务、防洪排涝、防灾减灾设施的融合,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协同性。
行业标准《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TD/T 1091-2023)(报批稿)》
(以下简称《规程》)对
“都市圈”
的定义为以辐射带动功能强或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中心城市为核心,
与周边城镇经济活动联系紧密、通勤便捷高效、
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的同城化区域,是统筹组织中心城市与周边各级各类城镇功能的重要规划空间单元,也是防治“大城市病”、协同解决区域和城乡空间矛盾的重要空间单元。
《规程》指出,
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范围
由中心城市及与其存在紧密功能联系的县级行政单元组成。
具有区域枢纽与门户交通职能、区域性公共服务职能、拥有大学或重要科研机构、一定数量上市企业总分支机构等条件的城市可作为都市圈的中心城市。
以中心城市的城区范围为主体,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识别与中心城市城区人口密度呈现连续分布且人员往来和货物流通存在紧密联系的实体地域,统筹考虑主体功能区战略等重要区域政策要求,叠加与都市圈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关系紧密、具有国土空间协同布局需求和自然资源要素统筹配置的区域,以保持行政辖区边界完整为原则,确定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范围。
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规程》要求构建内畅外联的都市圈一体化交通网络。
立足功能分工,统筹布局机场、港口、铁路等区域性交通设施和物流枢纽基地。优化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推动与干线铁路融合发展。完善都市圈干线公路网络,明确跨界地区道路网络对接指引。强化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对都市圈产业布局的优化支撑作用,提出都市圈内多式联运发展要求。
本周,【国匠城-规划师成长学社】收集整理了
“都市圈综合交通规划”
的相关文献,文献关键词“词云图”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