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款形式的审查与设置
摘要:
价款形式包括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其他形式。单价合同适合大型、复杂、工期长的工程,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小、工期短、工程设计明确的项目。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复杂工程,可调价合同适用于大型工程。不同价格形式下的风险承担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分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鼓励采用单价方式,规模小、技术简单的工程鼓励采用总价方式,特别复杂的工程鼓励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从条款设置、签证联系单的管理、设计变更的把控以及进度款、结算款的审核等方面,更好地控制成本。
(二)计价方式的审查与设置
摘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计价方式或者价格标准。计价方式是工程造价适用的计价标准,根据工程造价的分解和组合原理,对合同价格的组成、计价分项、计价参数进行分析、计算,从而确定特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通过在合同中对计价方式的确定,有利于明确发承包双方的风险负担原则,减少结算阶段时的争议。
(三)价款调整的审查与设置
摘要:
无论是固定总价合同还是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固定”中,签约方可以进一步约定固定价格的风险范围。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性,合同约定调价情形很常见,因此在审查施工合同时应关注合同调价条款的适用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本部分还介绍了工程变更、法律法规变化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引发价款调整的情况,以及对应的调整原则和方法。在审查合同时应重点关注不同类型的价款调整条款,确保其明确、合理和可执行。
(四)“最高限价”条款
摘要:
尽管工程合同中设置了“最高限价”条款,但实际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变更、签证等因素的存在,最终结算价往往会超出合同中约定的总价。而在司法实践中,“最高限价”条款的效力存在诸多不同情况。因此建议,除了设置“最高限价”条款外,发包人应采取更严谨和可操作的手段,从合同条款设置、签证联系单的管理、设计变更的把控以及进度款、结算款的审核等方面,更好地控制成本。
(五)增值税税率变动时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
摘要:
根据我国的增值税税收中性原则,增值税税率变动的风险不应由发包方或承包方承担,而应由终端消费者承担。法院裁判观点主要认为,在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点确定适用的税率,据此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行政机关也有相应的指导规定。因此建议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降税调价条款,以避免合同争议。发包方应注意适用特定地区的行政规定及司法观点,确定工程价款对应增值税税率调整的时点。承包方应摒弃价内税思维,树立税收中性思维,基于不含税价进行商业决策,审慎评估承包工程的利润及商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