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蓉江新区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深入推进我区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根据江西《全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赣州《全市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规定,特制定我区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
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50发、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的
,
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
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30米,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
,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
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器具和仿真枪窝点,收缴管制刀具、电击器30把,弓弩15把,仿真枪15支以上的
,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
收缴易制爆化学品5000克或剧毒化学品20克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
,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
破获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犯罪案件的
,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5000元奖励。
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
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
,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20000元奖励;特别重大或部督、省督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0--50000元奖励。
七、根据群众举报线索,
破获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或持枪杀人、伤害、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案件的
,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20000元奖励;
特别重大或部督、省督案件的
,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0--50000元奖励。
八、根据群众举报线索,
查证属实,但破获、收缴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器具等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的
,视情给予200元以下奖励。
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采用
信件、电话、微信公众号
三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
1.举报信件邮寄地址:
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治安大队(赣州蓉江新区景明路一号),邮政编码:
341000;
2.举报电话:
110、0797-8206110;
3.各派出所举报电话:
高校园区派出所:
0797-8183110
潭东派出所:
0797-6580668
潭口派出所:
0797-6651169
4.微信公众号:
关注“赣州蓉江新区公安”后台私信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