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等经营使用单位,从城区延伸到城乡接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以玛巴洛沙韦片、奥司他韦、扎那米韦等相关流感防治药品为重点品种,主要查看是否严格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保进货渠道正规、首营资料齐全、进货查验记录完整、储存条件符合要求、养护记录完整真实、网销展示页面规范等。
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或未凭处方调配销售处方药问题,确保用药剂量、配伍禁忌等方面准确无误;查看是否存在以搭售、买赠等方式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是否存在“代客问诊”“先药后方”及超过处方用量销售药品等违规行为;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接收和留存电子处方,确保销售流向可追溯。
针对流感暴发以来药品紧缺可能引发的药品价格上涨问题,向药品经营单位发放《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加强指导,自觉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不得有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截至目前,共发放告诫书500余份。
积极宣贯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药店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药学技术人员专业优势,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引导群众安全用药;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的模式,推送相关科普文章、发放宣传手册,向群众普及“流感药物知多少”“流感药物不良反应应对”“服用注意事项”等健康科普知识,指导公众科学正确选购药品,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