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受邀参加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一届“中国股权投资高峰论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在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下正在发生积极而深刻的变化。刚刚胜利闭幕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积极有序发展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论坛主办方以“股权大时代投资新生态”为论坛主题,非常切题。我谨代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本次论坛的顺利开幕表示热烈祝贺!借此机会,我谈一谈对私募股权基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的认识,并向大家报告下基金业协会近年来围绕强化行业自律、服务行业发展等方面所开展的工作,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私募股权基金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
首先,私募股权基金是重要的直接融资工具,担负着将社会资金转化为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的重担。私募基金基于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是促进资本形成的重要工具,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参与方,是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为实体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增值服务。
第二,私募股权基金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转型升级,提升资源整合和重组重建效率。私募股权基金不仅为企业注入金融资本,还能以市场力量提升企业治理水平,投资与服务并举,资本与技术、人才实现有效融合,推动目标企业战略调整,在细分市场实现产业延伸和优势互补。例如,弘毅投资就是支持国企改革的践行者,先后投资石药集团、中联重科等公司,推动被投资企业优化治理、战略转型,支持实体企业发展。
第三,创业投资基金推动创新创业,促进培育经济发展新业态、新动能。以创投基金为代表的私募股权投资往往眼光独到、顺势而为,前瞻性、战略性布局全球前沿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技术、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本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更助推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例如,真格基金2.0关注的领域包括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游戏、教育培训、消费品以及医疗。在早期阶段投资了聚美优品、51Talk、OFO等知名创新企业,帮助企业一路成长的同时,也鼓励了创业创新、培育了新兴产业。
第四,私募股权基金有利于畅通民间投融资渠道和激发区域经济活力。截至2017年6月底,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存续运作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规模分别为4.56万亿、4911.40亿,累计已实现资金退出及收益分配分别达到7637.60亿元、426.49亿元。私募行业发展情况能侧面反映区域经济发展潜力和活力。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具有价值投资和长期持有的特征,一定程度反映投资主体的价值判断和投资信心。从基金投资案例数量分布来看,前五位都是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依次为北京、上海、深圳、江苏、浙江,合计占总投资案例数量的一半以上。
二、建立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体制,打造行业公信链
基金业协会积极履行《基金法》及中编办、证监会赋予的法定职责,围绕在不设行政许可、没有政府信用背书的条件下建立行业自律体系这一中心任务,尊重市场规律,在私募生态链上倡导三个博弈:在登记备案环节,以法律意见书为载体,推动私募基金管理人与中介机构的相互博弈;在基金募集环节,以基金合同为载体,推动管理人与投资者的相互博弈;在投资运作环节,以信息披露为载体,推动私募基金与被投项目的相互博弈。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通过完善规则体系和强化监测监控,初步建立了符合行业发展现状的自律体系。
首先,探索建立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充分激发私募行业活力。私募基金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主要依托于自身的诚信、合规风控和专业能力,与公募基金相比风险外溢性相对较弱,不能依赖国家信用作为背书,因而更加强调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基金自治、行业自律。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随着大家对行业现状、问题和自律工作规律的认识日益深化,共识也逐渐形成,回顾过去三年多的私募登记备案工作,前后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4年2月7日至12月22日,实行类牌照管理,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发放带有“金融机构”字样的登记证书,形式上仍带有行政许可的色彩;第二阶段,2014年12月22日至2016年2月5日,实行全口径登记备案。与此同时,协会开发并迭代登记备案系统,探索制定覆盖基金募投管退四个环节的行为标准和行业规范。第三阶段,以2016年2月5日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即“二五公告”)为标志,7+2自律规则体系初步建成,从登记备案的源头开始,全面规范展业秩序和信用环境,依靠市场化、法治化走规范发展之路。
截至今年7月底,协会已登记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20110家,备案私募基金58734只,实缴规模9.95万亿元。其中,已登记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管理人合计11543家,已备案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合计24419只,实缴规模合计为61369亿元,私募股权基金已经占据了整个私募行业的大半壁江山。私募股权基金的存续数量与规模呈现稳步增长趋势,分别同比增长90%和28%。实践证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是符合中国私募行业发展要求的“供给侧”制度创新。
第二,完善私募自律规则体系,建立全链条行为标准和行业规范。为推动私募基金长期健康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在《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加快构建7+2(7个自律管理办法、2个行为指引)自律管理规则体系,全面覆盖登记备案、募集行为、投资顾问业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合同指引、托管业务、外包业务。以登记备案为出发点,将市场与监管部门的博弈转为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通过透明的登记备案标准、明确的行业行为准则和有效的事中事后监测处罚,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秩序和博弈环境。《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守住合格投资者第一道防线,遏制违规募集,保护合规私募;《合同指引》针对契约型、合伙型与公司型私募基金差异化自律管理要求,提出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使私募基金区别于非法集资有充分认定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约束管理人恪守合同义务;《内部控制指引》为事后自律执纪提供可靠依据;《外包服务管理办法》促进专业化分工。《托管管理办法》重点防范基金资产运作风险;《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服务管理办法》针对募集职能和投资管理职能(投资决策权和下单权)分离现象,厘清募集、投顾责任。基金业协会在《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框架下不断夯实制度基础,初步建立法律依据坚实、规则体系完善、底线明晰的私募自律规则体系。
第三,建设一体化信息报送、披露、监测平台,依靠大数据管理强化行业-机构-人员信用体系。协会依托大数据,推动自律管理从“人工判断型”向“技术导向型”转变,提升行业信用监控水平和管理效能。今年4月,协会原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相关信息数据整体顺利升级至“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简称AMBERS系统),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可通过该系统办理登记备案、持续信息更新、人员管理、会员管理等事宜,由此开启私募基金行业信息报送完全在线化、标准化的“3.0”时代。AMBERS系统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等协会自律规则与业务合规要求在系统中加以内嵌落实。同时,系统设置了70余处详尽丰富的操作提示,50%以上的填报字段附有解释说明,帮助信息报送人员准确理解字段含义与填报要求。AMBERS系统致力于通过海量数据的长期积累,建立机构、产品、人员——三个维度的统一视图,通过多渠道数据比对,描绘私募基金行业全景“大数据画像”,夯实行业信用记录体系基础。同时,AMBERS系统后台实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环节与舆情监测、自律管理的衔接,设计了权责明确、层次完备、科学合理的后台审核与流程监控功能,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审核要点与回复口径内置于系统之中,实现审核工作的透明化、标准化。另外,AMBERS系统还将实现各类资产管理业务数据的交互汇聚,在“穿透式”核查中,切实强化行业系统性风险防范,确保耳聪目明、避免管理空白,督促机构回归资管业务本源,提升专业投资能力。
AMBERS系统上线以来,运行平稳,行业接受度良好,管理人积极配合信息报送。截至目前,产品信息补录完成率达到94.73%,第一季度产品信息更新完成率达到92.84%。管理人类型确认完成率达到91.09%,管理人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成率达到92.60%。在此,我也希望和敦促未完成信息补录和季度产品信息更新的管理人,按照协会此前发布的相关通知,在2017年9月1日后,对于截至2017年8月31日尚未报送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2017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私募基金信息更新报送均未完成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异常公示。对于截至2017年8月31日,仅2017年第二季度私募基金信息更新报送未完成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需在完成相应信息更新报送工作后才可以提交新增私募基金备案申请。
第四,强化自律监管,依法开展投诉调解和纪律处分工作。监督和检查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调解行业纠纷,是《基金法》赋予协会的重要法定职责。一是探索和完善分类公示制度,开展差异化自律管理。充分发挥诚信社会公示手段,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私募汇”APP公之于众,提升信息披露公信力,引进社会“软约束”,强化扶优限劣功能,防止私募基金行业“劣币驱逐良币”。二是创新开展私募机构失信约束机制。利用电子化私募基金网络舆情监测系统跟踪监控,不断完善和强化事中事后自律监管机制,强化私募机构的信息披露责任。先后对14批266家失联(异常)机构进行公示,打击私募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行业风气,向社会揭示失信者风险。三是拓宽投诉渠道,妥善处理日常投诉,多元化解行业纠纷。通过私募地图、投诉邮箱、12386热线、来信来访以及证监会信访转办等方式,截至目前,协会共收到私募类的投诉信息2441件。协会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共同签署了调解合作备忘录,推荐了26名基金行业兼职调解员,移交调解事项共10件,涉及投诉金额2.3亿元,除调解外,协会积极促成和解事项共93件,帮助投资者追回投资款逾千万元,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是通过增加私募基金的非现场抽查、随机抽样、外部举报等方式,加大私募业务监测监控力度。加强与地方证监局、地方协会和地方金融办的合作,通过为其提供登记备案及自律管理相关培训,引导地方监管力量关注本地私募机构登记备案行为及潜在风险点,建立自律信息动态共享机制。五是始终将对违规机构的自律处分挺在前面。截至目前,协会共对35家机构、17名行业从业人员依法采取了暂停业务备案、撤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取消会员资格等纪律处分措施。暂停接受2家涉嫌未能勤勉尽责的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服务。另外,超过1.3万家不具展业能力的机构在“二五”公告之后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通过上述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事前规则明确、事中监测监控、事后风险处置自律处分机制,私募基金管理人质量正在发生结构性提升,合规风控意识增强,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行业形象改善,行业创新发展的基础得到巩固加强,行业正从野蛮式生长步入了规范发展的良性轨道。
三、践行“服务、自律、创新”宗旨,初步建立行业自治、服务工作机制
“服务、自律、创新”是基金业协会的三大宗旨,服务与自律相融相生,相辅相成,两者并举才能更好的推动行业发展。协会在推动行业自律规范的同时,也加大服务创新的力度。协会新成立了私募服务部,定位于私募行业专业服务,推动资源对接与政策沟通。一是通过建设协会专业委员会,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协会已建立早期投资专业委员会、创业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私募股权及并购基金专业委员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这四个专委会,正在筹建母基金专业委员会,专委会委员均为私募行业知名机构的专家,代表我国私募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专业水准。各个专委会代表行业呼声,为私募事业的自治、自律和发展献计献策。二是通过举办系列“中国私募行业百人论坛”,搭建行业资源共享的平台。“中国私募行业百人论坛”以专业性见长,是为私募行业量身定制、供投资家思想碰撞的舆论高地。各个专委会每年举办论坛,团结该领域的专业人士,形成私募行业智库。协会私募股权及并购基金专业委员会已于2017年5月举办“私募股权暨并购百人论坛”,协会创业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和早期投资专业委员会于2017年7月举办了“创业投资及早期投资百人论坛”,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计划于今年9月举办“母基金百人论坛”,今年10月举办“中国私募证券基金百人论坛”,届时将邀请国内外行业机构专家,就全球经济金融热点话题展开讨论。三是通过撰写行业研究报告,准确认识行业规律,切实把握行业动态。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从中立第三方的角度出发,深度挖掘行业数据、展示行业全貌,为政策出台和投资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今年7月,协会早期投资专委会正式发布了中国早期投资报告,这是协会组织撰写的私募行业首份行业报告。今年10月,拟在“中国私募证券基金百人论坛”上发布《中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16)》,将以全面而权威的数据展示行业现状。未来伴随每个专委会框架下百人论坛的召开,都将推出一份行业研究报告,保持数据的连贯性和可比性,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四是通过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让专业和规范引领行业未来。为提高私募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协会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依法开展的基金从业人员考试以及配套教材的出版与国际惯例一致,协会同步建立了与之对应的人员管理系统,要求从业人员每年完成一定的培训时长。行业培训工作也有条不紊的展开,仅2017年就有90多场面授培训,线上培训视频资料逐步充实。行业培训将帮助私募行业培养一批守法经营、专业过硬的人才。下一步,协会将围绕私募基金行业设计核心课程体系,并邀请各专委会专家进行授课和制作精品课程,为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五是通过加强政策沟通和资源平台搭建,改善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制度环境及对接效率。协会积极协调、推动国家有关部委建立基金产品中性、透明的税收政策以及创业投资机构反向挂钩机制;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公示工作;对接国家相关部委,利用大数据服务于各类优惠政策的落地;积极推动妥善解决三类股东问题;为私募基金行业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同时,邀请私募机构走进商飞集团,组织私募机构参与世界中餐业联合会、中国矿业联合会及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等举办的行业活动,有效实现了私募基金与其他行业机构的联动,降低了资源对接成本。
诚信是行业兴业之本、发展之基,是私募机构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私募基金行业建立在信托关系之上,不受国家信用支持,不设保本保收益机制,行业发展完全依赖自身信誉和专业能力,因此投资者的信任和信心既是基金业的生命线,也是衡量基金管理人和全体从业者的最佳标尺。各类资产管理活动必须忠实于客户利益,恪守“卖者尽责”和“投资者利益至上”原则,构建稳固的信托关系,这既是资产管理行业公平正义的核心,也是《基金法》立法的基本原则。基金业协会一切自律活动均围绕建设行业信用、打造社会公信这一核心目标展开,推动从业者坚定不移地维护、累积自身信誉,忠实于投资者利益,推动市场回归应有的博弈环境和博弈秩序,为行业长治久安打造坚实基础环境。
下一步,协会将加强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推动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近期正在积极开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综合分类指标体系工作,通过运用大数据等现代金融科技手段,依托AMBERS系统的大数据功能,打造准确客观的公共数据产品,整合管理人、产品、人员等多维主体的信息,充分展示管理人经营的稳定性、专业性、合规性、信披度等四类12项指标,让数据“取之于机构,用之于机构”,并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量身定做“信用档案”。指标体系的结果用表格和雷达图形式来展示,表格呈现单指标绝对值及所在区间,雷达图呈现指标所在行业位置,其“阳光面积”越大,代表整体指标数值在行业内越靠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将本机构分类指标体系结果一对一地提供给与第三方机构,减少在展业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重复尽调成本问题,提高私募行业的经营效率。让市场主体在市场化博弈中持续积累信用,促进其行为真正回归市场,把关注的焦点从监管部门回到自身信用声誉、客户利益和实体经济需求。让专业、诚信、合规的优秀个体机构受益于大数据时代自身信用的改善,获得最低的发展成本,脱颖而出,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进而逐步实现提升行业整体信用水平、树立行业规范发展形象以及推动行业健康持续的长期目标,保障基金行业基业长青。目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综合分类指标体系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私募证券会员征求意见。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工作要把握好“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的重要原则,“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质量优先、效率至上的理念”,落实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将同市场机构、社会各界一道,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把私募基金的风险防范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大对私募基金风险的监测监控和预警处置。牢牢守住合规底线,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优化行业自治服务,加快形成自律规则健全、执业标准明确、诚信体系完善、风险监控到位、行业执纪有力、自治自律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私募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