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具体来看,此次《通知》
取消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2项
,包括房屋转让手续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清真食品认证费等。
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3项
,包括船舶登记费、卫生检测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检验检测费等。
因此,此次取消或停征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计35项,与此前政府工作报告目标相一致。
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表示,取消或停征3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央涉企收费项目减少一半以上,还剩33项。
此外,《通知》还
取消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4项
,分别是预防性体检费、兴奋剂检测费、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和培训费。
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两项
: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此前部分地方已经取消了9元婚姻登记工本费,此次取消婚姻登记费扩至全国。
财政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清理规范情况报送财政部。
同样在4月1日施行的,还有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两项基金规模超过400亿元,这也意味着给企业减负超过400亿元。
另外,财政部还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为当地平均工资3倍上限,这也有利于降低企业负担。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今年还将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推动降低金融、铁路货运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加强对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
另外,国家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能、物流等成本。
上述具体举措也将于年内出台。
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共41项)
一、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
(一)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2项)
发展改革部门
1.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
公安部门
2.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
3.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环境保护部门
4.核安全技术审评费
5.环境监测服务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6.白蚁防治费
7.房屋转让手续费
农业部门
8.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
质检部门
9.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
测绘地信部门
10.测绘仪器检测收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测费)
11.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宗教部门
12.清真食品认证费
(二)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3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地质成果资料费
环境保护部门
2.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3.登记费。包括: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化学品进口登记费
交通运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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