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检察 :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近日,安徽省宣城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宋家传(副厅级)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宋家传在担任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区长、中共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区委书记、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案件办理、人大代表资格选任以及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51.5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涉嫌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宋家传简历
宋家传,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安徽怀远人,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部队战士、班长、营部书记、宣化炮兵指挥学院政工系学员、正连职干事、组织股长,蚌埠市中市区委组织部办事员、副科级组织员,蚌埠市委组织部副科级、正科级组织员,蚌埠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部长助理。
1998年5月后,任蚌埠市委组织部部长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组织员,2000年6月任蚌埠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1998年9月至2000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2年8月后,任蚌埠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新经济组织党工委书记;
2004年11月后,任蚌埠市禹会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2005年1月后,任蚌埠市禹会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其间:2006年3月至2006年6月参加省委党校第二十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8年2月后,任蚌埠市禹会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2008年8月任蚌埠市禹会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8年11月至2008年12月挂任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长助理);
2012年1月后,任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禹会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11月后,任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禹会区委书记;
2013年4月后,任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6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马鞍山市委督查室原副调研员李站华
涉嫌受贿罪被检方逮捕
据@安徽检察 消息
:日前,安徽省检察院做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李站华。据查,李站华在担任马鞍山市推进办副主任、花山区征迁拆迁拆违指挥部顾问、博望区征迁拆迁拆违指挥部副指挥长、慈湖高新区征迁指挥部顾问期间,在承接拆迁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微博、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