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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特辑|以党建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建设的历史考察

政治学人  · 公众号  · 政治  · 2024-10-02 09:58

正文


 “以党建国”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重要实践,也是理解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视角。本文从“政党中心主义”出发,批判性地分析了“国家-社会”框架对于政党主体作用的限制,通过深入研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权建设,讨论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失序和社会崩塌背景下的历史角色。该研究视野开阔,从历史维度揭示了现代中国国家建构的内在逻辑。(政治学人编辑部)



聂平平,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万苏春,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以党建国,是不能忽视的历史存在,也是政治现代化的一种模式。“国家-社会”分析框架限制了研究者对政党主体作用的想象力,无法对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合理的理论解释。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失序、社会崩塌的双弱格局中应运而生。作为新生政治力量的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华苏维埃政权建设的领导者,它也是整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力量的组织者。文章以“政党中心主义”为标识性概念,将中国共产党视为理解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建设的关键要素,在“政党-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中,从中国共产党早期执政过程的“以党建国”实践展开历史考察,深入探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建设的关键要素,在从制度之源到现代国家建设历史之维的理论思考中,揭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建设与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内在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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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聂平平,万苏春:《以党建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建设的历史考察》,《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24年第4期。


在中国共产党推进的现代国家建设历程中,政党中心主义所提倡的政权建设其初始探索可以追溯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以苏联为鉴,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革命实际的民主政权建设新路,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家制度和政权建设开创了“一个自由光明的新天地”。这一划时代的执政预演成为中国共产党探索和践行马克思主义政党国家建设的产物,开启了“以党建国”的伟大尝试。科学总结和阐释“以党建国”的实践逻辑,尤其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政党中心主义的政治形态,对丰富当代政治学理论以及建构中国自主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具有重要价值。



政党中心主义:一个解读中国政治现象的识性概念

近年来,国内研究学者兴起了关于政党主体的研究,用中国政治学的话语重新发现政党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关键作用,并凝炼了一个颇具学术潜力的标识性概念—政党中心主义。作为解释中国政治的标识性概念,政党中心主义无论是在历史还是现实的维度上,都尚未得到充分的理论论证。西方政治学理论的“国家—社会”二元分析框架限制了研究者对政党主体作用的想象力,无法对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合理的理论解释。笔者基于政党中心主义对中国政治实践的描述和解释,试图对这一标识性概念在中华苏维埃政权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作出进一步的理论探讨。


(一)政党中心话语的建构

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整合中,中国共产党发挥了关键作用。政党中心主义的政治整合逻辑不仅适用于革命史研究,同样也可以用于理解当代中国政治整合的原理。与西方现代化的研究范式不同,政党中心主义话语建构的主要特征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


1.源启于后发国家的政党中心主义

从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背景来看,与英美为代表的“社会中心主义”和以德日为代表的“国家中心主义”不同,后发现代化国家往往起步于低度组织化和制度化的社会政治生态环境中,既缺乏成熟的市场与社会力量,也缺乏现代国家制度体系等政治整合力量,甚至还面临着外来侵扰等总体危机。研究者指出“俄国、中国以及很多后发展国家走了一条政党主导的现代化模式”,“在早发内生型国家,政党及政党制度是现代化变迁的产物,是新政治秩序的体现者和完善者;而后发外生型国家,政党是社会政治危机的产物,是现代化的领导者和推动者”。革命政党的强大性根源于政治革命、社会革命和现代化建设的内生性需要,这种国家容易出现“强政党—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形成政党主导的现代化发展模式。因此,政党中心主义源启于后发国家历史境遇,是一种历史的、动态的、具有社会特殊性的辩证发展过程,而带有典型西方政治学理论色彩的国家中心主义或社会中心主义理论,难以充分解释后发展国家的这一“特殊性”。


2.理解国家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性力量

17世纪末,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出现于欧洲,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呈现出时序上的滞后性、部分利益代表性以及地位上的从属性特征。即在历史时序上它晚于国家和社会,代表着社会部分性团体的集团利益,是国家秩序和宪政体制的产物。因此,政党这一要素始终没能跳脱国家和社会的主体范围独立出来,政党的功能只是国家政治系统的桥梁渠道,主要表现为选举竞争。而“政党中心主义”与传统的政党政治的认知不同,具有时序性、整体性和自主能动性的特征。即在历史时序上政党先于国家和社会产生,是国家的组织者和建设者,也是对抗国际秩序中依附—剥削关系的中坚力量。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以政党为中轴而构建,整个国家治理过程由政党主导而展开。因此,新兴的、结构化了的政党成为理解国家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性力量。


需要强调的是,政党中心主义并非一个固化的政治现象,而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政党中心主义并非天然的导向国家现代化。能否实现现代化进程,还取决于执政党的胜任力。执政党应具有使命型领导力与自主型适应力。此外,研究者还专门以中国为研究对象,强调了法治政党的重要性,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实行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形成了一种基于法治的政党与国家相互嵌入、以政党为中心的国家治理新模式。”因此,政党的现代性、使命性、适应性和法治性是建构现代国家的基础。


(二)将政党带进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建设的生成逻辑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中国革命的重要政治事件,具有极强的中国特色。如果简约为“国家—社会”二元关系,将遮蔽“政党”这一核心变量。政党中心主义对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的生成逻辑更具解释力,因此,有必要将“政党”带进来。


1.双弱格局:政党出场的时代选择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进程,其实质就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与本国国情相结合而发展的进程。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处的现代化发展程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面临着帝国主义的侵扰和国民党军阀的多次“围剿”,呈现出政权成立时间短、力量薄、处境危险的“弱国家”现状。与此同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所辖区域范围皆属偏远农村,自由商业发展十分匮乏,除了地域上的联系外,社会缺少必要的经济、政治沟通纽带,民众政治参与意识低下。且保甲体制下的宗族和乡绅势力盘踞,难以自发形成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呈现出结社能力差、一盘散沙的“弱社会”现状。面对国家初始、社会松散的现实,苏维埃的政权存续和社会解放呼唤“强政党”的出场。正如亨廷顿所提出的:“在那些传统政治制度或崩溃或软弱或根本不存在的政体中,……强大的政党组织是唯一能最终排除腐化型的或普力夺型的或群众型的社会动乱的选择。”陈明明也指出:“强大的专制需要更强大的力量才能制服,分散的社会需要强有力的政治才能整合,在政党来临的时代,要形成更强大的力量,只能组织更强大的政党。”


2.权威依赖:政党出场的群众需求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时空场域仍然停留在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时代,绝大多数人口是农业人口,大多数成年人处于文盲状态,并长期受神权、礼教、家族宗法以及君权专制统治等思想束缚,文化素质低,小农意识强。而传统儒家文明化约了国与家的紧张,家国同构构成了中国传统的政治想象。苏区的广大群众习惯于大一统政治的制度文化,这种状态下的群体,其主体意识薄弱,缺乏历史主动精神,不能采取有效行动,实现自我解放。因此只有借助外在的核心引领力,进行自由、民主的思想启蒙,发动革命才有可能突破封建礼教的压迫,而这种解放的过程具有外力加持下的“被解放”特征,依然有赖于对新权威的信任。而由谁来承担这一责任?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凭借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属性、执政方式、执政能力、党内民主等优势,表现出极强的胜任力,获得了苏区群众的认同,拥有了执政的合法地位,成了领导核心。


3.三元结构:政党出场的政治逻辑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政历程,政党不仅始终存在,而且成了“国家—社会”之外影响政权建设的“第三主体”。政党不仅要动员社会,唤醒和整合社会力量寻求解放,还要建立、巩固和维护苏维埃政权,形塑出“政党—国家—社会”三元结构关系。为了深化对这一历史进程的经验认知,把握中华苏维埃政权建设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有必要从历史和理论两个维度加以梳理:(1)执政党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这一政权建设的过程为什么具有“以党建国”的特征?党对政权的全面领导之时,政党和政权在组织上和功能上是否保有独立性?(2)执政党与社会的关系。那么,中国共产党是如何使党群利益关系达成一致实现对苏区阶级社会的有效渗透?又是如何开展群众动员改变社会低组织化状态的?(3)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除了技术层面外,中国共产党又是如何通过观念革命,将对政权的有效认同根植于广大苏区群众之中从而产生政权信仰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既是对中华苏维埃政权历史的重新回望,也是对党群关系理论的有益探索。



从制度构想到国家建构:苏维埃的革命话语与政权建设   

中国共产党先于中华苏维埃政权诞生,政党的组织化程度要远高于社会,而国家体制尚处于学习和调适中。因此,政党主导现代国家建设,是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经验事实。以党建国成为这一时期的基本景观。


(一)创建国家:中华苏维埃政权的缔造者

中国共产党领导苏区政治变革,掌握着苏区主要的军事资源和组织资源,决定政治价值的配置,从而通过以党建国、以党领政、以党建制,将利益表达、组织规范和制度体系有效敞并和整合,创建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农民主政权。


1.以党建国:政党主导的新型国家建设

在中华苏维埃政权建构下,中国共产党首次使国家权力下移至偏乡僻壤的农村,使原本封闭隔断的根据地连接起来,从而连片建国,推动苏维埃共和国从制度构想走向国家构建。中央苏区面积最大时辖有21个县城,250万人口,面积约5万平方公里。这一政权的创立,在利益表达和实现上区别于以往任何阶段的政权形式,一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所指出的“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一是建设了一个“新政权”。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明确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中国共产党“以党建国”的目的并不是把政权建成执政党的工具。中共二大《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决议案》就明确表述:“我们共产党应该出来联合全国革新党派,组织民主的联合战线,以扫清封建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建设真正民主政治的独立国家为职志。”因此,体现了“政党—政权”利益相通,“建党与建政”有机统一。二是开辟了一条“新道路”。创造性地以工农红军为武装力量,以工农武装割据为思想,以土地革命为内容,确立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它敢于阶级斗争,直面近代中国反帝反封建这一最根本和最实际的问题,敢于改变苏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这与当时资产阶级所主张的改良主义划清了界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提出:这个专政的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


2.以党领政:中国共产党对苏维埃政权的有效“嵌入”

中华苏维埃时期,政权的组织力量表现为“政党—军队—政权—社群”四种类型。作为革命党和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尝试通过建立一套相互支持、彼此对接、自上而下统一指挥的组织体系,将“军队—政权—社群”三种力量“整编”纳入既定的政治框架,实现“以党领政”。一是“政党—军队”组织互嵌。中华苏维埃时期,革命的中心任务和最高形式是武装夺取政权,主要的斗争形式是战争,主要的组织形式是军队。因此,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极端重要。三湾改编后,党在军队上建立了严密的组织体系。确立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形成了“连支部—营委—团委—军委”四级党的领导机关。1929年,古田会议后,党指挥枪的领导体系迅速建立起来,会议规定:“每连建设一个支部,每班建设一个小组,这是军中党的组织的重要原则之一。”军部和纵队部的直属队,分别成立党的委员会,为直属队最高党部。二是“政党—政权—社群”组织互嵌。中国共产党在权力的构想上,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坚持“党—政—群”分开,以体现各自独立的功能。如《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和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创设了党团组织:在苏维埃政权和各类群众团体的“各种代表大会和会议及机关中,凡有党员三人以上者均成立党团”。“党应当是苏维埃的思想领导者,应经过党团指导苏维埃的工作,纠正过去党代替苏维埃的错误,同时严防苏维埃代替党的危险”。但是,实际中党团的作用发挥不是很好。事实上,基于功能性需求,党政之间、党群之间虽然存在明显分工,但正确处理三者的关系既是一个理论原则问题,更是一个实际工作问题。在苏维埃政权面临总体危机的复杂局势以及苏区干部紧缺的情况下,党—政—群组织功能的独立性必然是相对性和历史性、原则性与灵活性并存。


3.以党建制:政党对制度体系运行的初步探索

中国共产党是政权制度的设计者和建设者,创造性地发展出一套符合中国特点的制度体系,奠定了新中国制度体系的雏形。一是深化了党建制度内涵。(1)领悟了政治立党的重要性。明确了党的政治路线决定党的建设方向,政治路线的正确与否决定着中华苏维埃的成败。(2)把思想建设放在党建首位。通过“加强党内教育”有效解决了农村农民党员占大多数的情况下,如何建立一个马列主义无产阶级政党的问题。(3)把党的组织建设作为党建的根本保证。建立了党的各级委员会,尤其注重基层党组织的建立。(4)提出了民主集中制,改进党内生活。“推行党内民主化,但要防止极端民主化与超组织的政治自由倾向”。(5)强化党的纪律建设。六大的《党章》规定了纪律处分的具体方式和程序。还强调“执行党的纪律要站在教育同志观点上不可专以惩办制度”。二是探索了治国制度体系。(1)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保证党对政权、红军及其他武装组织和群众组织的绝对的领导作用。”把“增加党的领导作用,成为最先决最重要的问题”;“党团制度”成为党组制度的前身;提出了“创造干部”的宝贵思想,为党管干部制度的确立提供了经验。(2)创设了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1931年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选举细则》对工农兵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办法、选举单位、代表的任期和定期向选举人作工作报告,以及选民撤销代表资格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雏形;(3)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地方政权架构体系。1931年11月以后,仅在中央苏区范围内,即先后建立了江西、福建、闽赣、粤赣、赣南等省苏维埃政府,到1935年1月,先后建立过的县级苏维埃政府有250多个。(4)建构了具有时代性的苏维埃法律体系。先后颁布120多部法律、法令,建立了一整套司法机构和较为完整的组织体系。(5)探索建立了监察制度。包括了党内监督、政府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并配套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系统。此外,还创造性地设立了突击队、轻骑队、工农通讯员、群众法庭、巡视员等群众性监督组织。


(二)动员社会:培育与政权性质相适应的政治主体

中国共产党担负着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的双重使命。正如中共一大所指出的“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现社会革命”,中华苏维埃时期揭开了创造中国新社会的序幕。通过改造社会结构、改造社会组织和改造社会角色,实现了苏区底层社会的政治动员和社会重组,培育出了与政权性质相适应的政治主体。


1.土地革命:改造社会结构

“若要实现社会转型,一个重要条件是要有一个现代化取向的动员型政党,以及由该政党控制的国家权力,使之对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关系进行有力和有效的干预调节。”中国的社会改造只有“彻底改变在这种经济关系上建立的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而改造的手段、方法“仍在最后的阶级竞争”。中国共产党抓住“土地”这一根本性利益资源进行重新分配,推动中央苏区社会结构的重新构造。一是打土豪:打破封建豪绅的权力垄断。中国农村长期处于农村封建地主政权的统治之下,以闽西为例,直到1929年止,据有关调查显示:龙岩、永定、上杭、连城、长汀、武平6县的土地,有85%掌握在“收租阶级”手中,而农民所有的土地平均只不过15%。在剥削关系上,田租各县最低的也有60%,其中长汀达70%,而连城南乡则高达80%。基于生产关系的剥削性,中国共产党驱逐了原有族权和绅权进行权益重组,粉碎了乡村社会原有的统治阶级(封建地主势力和乡绅士族)的权力阶梯,使其在阶级斗争中失去土地财产等经济优势、文化资源、社会声望以及政治权利,从而丧失精英的身份认同和存在空间。二是分田地:实现社会权利的下沉转移。“分田地”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1929年春—1930年夏初,变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土地国有制。主要内容是在划分阶级的基础上快速平分土地;(2)1930年夏初—1931年春,挣脱了土地国有观念的束缚,确立了土地农有的政策,解决了地权问题;(3)1931年初夏—1934年10月,实施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重新没收已分给地主的土地,调配富农的土地。数据显示,土地革命后,占中央苏区农村人口总数85%左右的贫农、雇农和中农,拥有了与其人口比例相一致的土地占有量,是土地占有的主体。三是划阶级:形成新的社会关系和权力结构。围绕阶级划分,农民的家族身份社会化为阶级身份,由阶级分化不明显的乡族社会,转化为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两大阵线分明的社会阵营。“阶级成分成为农村重新分配生产、生活资料和确定社会政治地位的基本依据。”地主、土豪、劣绅被消灭;富农被打击;贫农、雇农、中农等底层群众获得了社会地位和生产资料,社会关系以阶级为界被重新组合。


2.激活社群:改造社会组织

面对近百年来一盘散沙的村落社会,中国共产党通过激活社群组织的方式进行社会组织改造,逐步建立了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并把这些组织编织在自身的周围,使之成为政权的权力基础和权力支撑。社群组织将分散的个体重组,形成了规模宏大的具有集群性的社会力量,出现了“破”与“立”相互交织的社会变革,呈现出三方面的时代性特征:一是军事化特征。“苏维埃的基本任务是革命战争,是动员一切民众力量去进行战争。”因此,党十分注重发展武装力量,除了红军组织外,也大力培植民间武装力量。如赤卫队、少先队、游击队等。赤卫队、少先队是红军的重要后备力量,而游击队则是重要的地方军事力量。据统计,在整个闽西百多万革命群众中,除老少外,强壮的男女红军,赤卫队的后备军队,少年先锋20万以上。二是民主化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苏区人民相继成立了工会、农民协会、贫农团、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众组织,鼓励群众通过组织参政议政,使群众拥有了更加广泛的民主意识和自我管理渠道。如“1933年底,中央苏区工会会员达11万多人,未入会的工人仅3676人,不足全体工人的5%”。三是生产化特征。为了应对革命战争和保障各项事业的建设财源,苏区开支是极其庞大的。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苏维埃政府组织各种合作社,主要有三种类型,即消费合作社、生产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如1933年,兴国消费合作社有81个,社员16613人,每月获利5000元以上;长冈乡凡有劳动力的,加入互助社的达80%。并且在赣西南苏区,“东固苏维埃管辖的东固银行,他所发行的流通券,信用极好”。合作社改变了苏区的经济结构,改善了群众生活,支援了革命战争,巩固了红色政权。


3.政治吸纳:强化社会认同

苏维埃政权针对农民、小资产阶级、妇女等群众主体,通过政治吸纳将其融入政治权利的中心,改造成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一是培养农民优秀分子。通过入党、参军、政府机构任职、加入社群等组织渗透方式对农民中的优秀分子进行社会改造,使其拥有政党和政权的身份认同及行为方式。拿入党为例,其程序除审核成员成分外,还融入了政治信仰、行为习性、纪律要求等因素。新党员入党后,还设有候补期制度,并接受各类党员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培训,从而实现普通群众革命精神的提升。二是保护鼓励中小商人。“乡村中以农为主,商为辅的(八成靠农,二成靠商)很多,约占全部人家的百分之四十”。苏区的中小商人还是占一定比例的。党的“六大”作出了“保存商业的货物交易,战胜均产主义倾向”的决定。一苏大提出“保证商业自由”;二苏大再次提出保护甚至“奖励私人经济同时发展”,引导其“集中经济力量供给战争,同时极力改良民众的生活”。三是解放发展妇女群体。一方面解放妇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标志着第一部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诞生,苏区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也从封建压迫的夫权中解放出来,拥有了个体独立的人身权利。另一方面发展妇女。党组从中央到省委、特委、县委、区委都设立了妇女工作委员会或妇女部,支部设有妇女干事。“各级苏维埃代表与委员都有女子参加。无论政治上、经济上、教育上,都与男子丝毫没有两样。”基于此,妇女的力量被充分调动起来,无论是红军、赤卫队、少年先锋队、作战、放哨、游行示威,女性也一样参加。


(三)思想教化:塑造国家认同与政党认同

从国家建构意义上而言,意识形态话语的生产就是在政权建设过程中培养或塑造国家认同和政党认同,以巩固政权的社会基础,增强国家或政党的权威。中华苏维埃政权意识形态话语的确立和生成是以政党为主体,通过对文化观念的整体改造,形成实质性的政治认同,并由此获得了统摄、规划和引领行为规范的地位。


1.主流意识形态的生成

中华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前,以神权、族权和皇权内容为主的封建主义传统思想,占据了中国农村意识形态的主流。中华苏维埃成立之后,马克思主义作为执政党的指导思想被带了进来,它取缔了封建主义思想,成了苏区思想教化和价值信仰体系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在苏区的思想教化改造中得以逐步生成。一是倡导“自由”,反对“神权”。神权用鬼神、风水等麻痹农民的反抗意识,而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彻底的唯物主义和彻底的无神论是其基石,它给农民以人身自由,使“群众第一次从地狱中出来,取得了主人翁资格”。如在赣西南“苏维埃的胜地,斗争较久的地方,没有人敬神,菩萨都烧了,庙宇祠堂变成了农民工人士兵的政府办公室,或者是游戏场,许多农民的家里以前供着家神“天地君亲师位”的,现在都换以“马克思及诸革命先烈精神”。二是倡导“人权”,反对“族权”。族权用血缘模糊了阶级界线,使得宗法制度盛行,乡族势力渗透于乡村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才溪地主把持宗族事务,利用“祭祠堂”“打蘸”和“求雨”等名目向族人苛派钱粮。而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消灭基于阶级分化之上的剥削与压迫,……实现人性的完全复归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无产阶级革命意识打碎了族权,给农民以经济独立,使其跳出了家族身份的束缚,掌握了自身的命运。三是倡导“法治”,反对“专治”。专治利用权威崇拜,从思想感情上愚弄、收编农民。马克思主义则颠覆了皇权至上,给农民利益以法治的保障,满足其对新秩序的渴望,重新建立了行为规范。如一苏大会产生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与近代中国出现的各种宪法相比,首次体现了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2.主流意识形态的确立

意识形态的渗透和确立不是一种简单和专制性的扩张,也无法用暴力革命的方式来实现。为此,中国共产党通过宣传、教化和政治运动等方式,有效推动意识形态的内化和建构。一是宣传。一方面,注重发挥宣传手段的灵活性和机动性。中国共产党通过系列标语歌谣、新诗话剧、散文小说、歌舞美术等方式呈现主流意识形态,具有大众化、革命化的特质。如“俱乐部每晚有人做政治报告,有人讲故事、说笑话、演话剧、唱歌、呼口号”。另一方面,通过刊发报纸、期刊等提高苏区人民的社会意识,具有政治性、主导性的特质。中央苏区创办的大小报纸就有34种之多,其中《红色中华》刊登了大量的中央政府的文告、命令、决议、宣言和中央政府给苏区各地的指示,以及临时中央政府负责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文策。对苏维埃运动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二是教育。一种是国民教育,对象囊括了红军、儿童、青年工农、妇女等各类人群,并针对不同类型设置了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1934年颁发的《苏维埃教育法规》对苏维埃教育的方针、任务、学制、课程、教学原则、授课方法和教育行政都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二苏大会报告统计中央苏区的江西福建粤赣三省,在2932个乡中,就有列宁小学3052所,学生达89710人;补习夜校6462所,学生94517人;俱乐部1656个,工作人员49668人。另一种是干部教育,如规模较大的中央干部学校有苏维埃大学、马克思共产主义大学、中央列宁团校、高尔基戏剧学校、中央农业学校、商业学校、银行专修学校、地方苏区干部学校、中央红色医务学校等。三是政治运动。意识形态的形构既要有宏观层面理论式的灌输,也要有微观层面的社会生活实践。例如“分田运动”“查田运动”,群众在这一体验过程中明白了阶级压迫和剥削的具体内涵。又有“农业合作社运动”“熬盐运动”“春耕运动”等,既打破了资本剥削,有效地应对了经济封锁,也颠覆了封建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对新型生产关系模式的有效解释。此外,还有“扫盲运动”“扩红运动”等,正是这些政治运动体验,不断建构和丰满着意识形态的既成事实。


从瑞金到北京: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历史遗产与政治智慧

从传统走向现代是任何国家都需经历且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发展进程。基于历史、地理、结构、文化等复杂因素,各国进入现代国家建设的时间和方式不尽相同。中国共产党不仅是原有政治系统的颠覆者,而且是新的政治系统的构建者。“从现代化的理论框架来看,近百年来为振兴中国而进行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运动,都可统称为探索中国现代化的先河”。因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际上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雏形和基石”。“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是中国共产党最重要的治国理政试验田,共产党人的文韬武略都在这里试验过、预演过。”因此,有必要回顾来自历史的实践智慧,总结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经验模式。


(一)中国政治语境中的“政党—国家—社会”三元结构

政党中心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艰难探索与伟大实践,是摆脱西方政治学理论的依赖,并用中国的学术话语和标识性概念解读中国政治的伟大尝试。中国共产党在中华苏维埃初创现代国家建设的历程中,走上了一条政党主导现代国家建设与国家治理的道路,呈现出“政党—国家—社会”三元治理结构。


1.“政党—国家—社会”的三元结构有别于“国家—社会”二元模式

与西方的“国家—社会”关系模式不同,在“政党—国家—社会”中,“政党”的作用被重新发现,在实践中表现为中国共产党“以党建国”。正如林尚立所指出的:“中国共产党不仅通过政治革命建立了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政权,而且通过国家政权进行社会革命,构建了政治与社会高度同质化的社会,从而将国家政权根植于社会之中,为国家政权的稳定发展奠定了牢固根基。”然而,“政党—国家—社会”三元治理结构并不意味着“政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吞并或淹没与裹挟,“国家”和“社会”也绝不是单向的依附于“政党”。事实上,三者之间的力量是在互相作用的规律下寻找平衡。盲目突出政党的力量,也会产生国家、社会与之磨合的阵痛。如苏区时期就曾出现“以党代政”“肃反中心论”“富田事件”“唯阶级论、唯成份论”“使小资产者变无产”等政策导向,缺乏对当时国家和社会原生力量的传继与统合,反映出执政初期党的领导方式的不成熟以及对阶级斗争、群众路线把握不全面;强调了求变的“破”,忽略了求治的“立”。为此,以党建国依然需要注重对国家—社会传统的沿袭、继承和发展,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民主—法治国家”之间的关系。


2.“政党中心主义”的实质是“以人民为中心”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那一天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党的宗旨和伟大使命。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苏代表大会的报告就提出了党的群众路线,强调党和苏维埃政府都必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决克服那种以为党是高于一切的,党只能命令群众,党不必注意群众的意见,党员有享受各种自私自利的特权的错误观点。”因此,中国共产党始终致力于提高苏区群众政治参与、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的意识与能力,探索和拓展政治民主、社会民主和党内民主,这些观念塑造、经验实践和制度民主重拾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家自主性,激发了社会主体性,使“人民性”与“国家性”在党的领导下有效衔接,并不断消弭着封建时期基于剥削制度而遗存的“国家—社会”间的张力,蕴含着丰富的政治智慧。因此,三元治理统合于“人民性”的底层逻辑,展现了早期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价值遵循。


(二)中国共产党革命叙事到治国理政的伟大预演

实现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是上溯至1840年以来所有中国人的一致梦想。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失败、社会崩塌的双重危机中应使命而生,作为全新的政治力量,创建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中国式现代化初创时期探索了独特的道路、理论和制度,凝聚了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成果。这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叙事到治国理政的一场伟大预演。


1.中国工农民主政权建设的初始探索

苏维埃时期的革命有别于社会主义革命。“反帝反封建”是苏维埃的时代命题。从革命力量上来看,近代中国不同于西方的工业资本主义国家,它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后现代发展国家,农民占全国人口的80%,无产阶级力量薄弱。因此,毛泽东指出:“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达到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天经地义。”中国共产党在建立中国第一个工农民主政权的初始探索中,走了一条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苏维埃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权的内在要求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因此,政党领导本身不是目的,保证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实现它在全中国的胜利才是政党的目的。苏维埃的制度优势就在于探寻党的建设、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一致性的内生自觉,并由此走了一条建党与建国相统一的道路。苏维埃的现实基础是落后的农村。农民与农村的现代化是关键。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革命,引导、组织、推动以农民阶级为主的社会成员进行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并以此为基本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为后发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新的选择。


2. 见证中国共产党从幼稚走向成熟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制度建设具有原生性、内生性和原创性特征,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阶段性发展与创新。苏维埃理论体系包括以下内容:历史方位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也是中国共产党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奠基时期;根本问题是“如何反帝反封建,以实现中国统一”,在“求变”中“求治”;指导思想上坚持马克思主义,同时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从而推动毛泽东思想的初步发展;重大原则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工农民主专政”“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得到了初步确立;重大关系方面,逐步形塑了国家治理要素之间,如党政关系、党军关系、党群关系的互动关系,强调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注重各要素功能的相对独立;其次,党内关系不仅要处理党内上下级、党员与组织、全党与中央的关系,还涉及了党的作风建设,呈现出治党和治国的有机统一。此外,提出了革命战争与经济建设的辩证统一关系,强调“革命战争是当前的中心任务,经济建设是为着它的,是围绕着它的,是服从于它的”,但也指出“只有开展经济战线方面的工作,发展红色区域的经济,才能使革命战争取得相当的物质基础,才能顺利地开展我们军事的进攻”。以上这些理论为创新和发展“政党中心主义”理论奠定了基石。


3.历史—现实的对话: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的精彩跨越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不是由小块分散的革命根据地简单的拼加,而一个具有国家形态的中央政权。它“管理的是治国安邦的‘国家政事’,这是一次质的飞跃”。首先,就其制度内容而言,逐步形成了集成效应。从军事制度上看,“所有中华全国红色海、陆、空军,完全集中统一在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指挥统辖之下”。党实现了对军事力量的绝对领导;从政治制度上看,国体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民主专政,政体是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了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从经济制度上看,通过改造农村土地所有制和资本主义所有制,建立起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即公有制为主导的国营、集体、私人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在社会制度上,通过土地革命和婚姻革新,形成了苏区独有的结社制度、群团组织和家庭结构等;在思想文化制度上,确立马克思列宁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建立起崭新的社会信仰体系。其次,就其运行机制而言,初步探索了科层治理,完善了包括“乡(市)—区—县—省—中央”五级地方行政组织的设置与运行,完善了各级党委、党团、其他群团及监察、司法组织体系及其联系。不同的层次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使命,尽管由于革命的原因,国家治理体系从中央到基层有时会出现难以企及的状态,但总体上初步构建起了现代国家政权架构中的治理共同体。



结语   

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失序、社会崩塌的双弱格局中应运而生。与早发现代化国家不同,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国家秩序重建问题,作为新生政治力量的政党成为政权建设和国家治理的主导力量。政党中心主义作为区别于西方政党文化的一种存在方式,成为世界政党政治多元化发展中不可忽视的类型。从瑞金建政到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是在中国共产党百年探索的基础上长期发展、不断演化的结果。毛泽东指出“党在苏维埃革命时期开辟了人民政权的道路,因此也就学会了治国安民的艺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贯穿于“以党建国”“以党立国”“以党兴国”的现代国家建设的全过程,这一过程也是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不断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过程。在现代国家建设的历史变迁中,中国共产党不仅是现代国家的缔造者,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探索者。中国政党政治知识体系建构是由一系列概念、范畴、命题所揭示的中国共产党历史及自身建设过程及规律的表达系统,是中国政党政治知识体系的表达形式。政党中心主义不仅适用于解释中国革命,同样也适用于解释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它从制度之源到现代国家建设的历史之维,打开了理解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与中国现代国家建设之间内在关联性的独特理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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