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月10日。
2.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先投档后确认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投递报名材料(投递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下午17:00。报名咨询电话:0517-80831890。
报名时须按下列顺序提供材料,将材料扫描后制作成一份文档投递至报名邮箱。
《2024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均需打印)。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
(3)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方向证明的原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空白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专业方向证明的原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
(6)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7)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8)“两同等对象”须提供培训单位出具的面向社会招收学员的证明、缴纳的社会保险清单。
(9)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资格审核
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并电话通知报名成功人员,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通过投递邮箱:[email protected]的方式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1日上午11:30。
(二)考试
岗位代码为01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专家对其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考核。
岗位代码为02-07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岗位表》中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8倍(含)的,免除笔试环节。需要笔试的人员按通知时间到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考生迟到1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面试相关事项或者递补等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经审查后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折算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01岗位在应聘同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02-07岗位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工作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考察资格。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