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原题:最高检召开党组会传达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 曹建明强调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顺利完成。
法制网北京11月17日讯 记者周斌 11月1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曹建明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会议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检察机关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要积极引导广大检察人员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出发,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讲政治、讲纪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全面实现。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支持配合中央纪委在北京、山西、浙江开展改革试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最高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积极协同中央纪委和试点省市做好相关工作。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协同中央纪委和试点省市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试点情况的总结,认真研究试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努力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确保顺利实现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有效衔接。
会议要求,要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和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开展。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共识,确保改革试点如期顺利完成。各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对党和人民事业、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按照中央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确保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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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八条和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作为国家公诉人,
我们肩负法律赋予的职责,
我们依法指控犯罪,
我们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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