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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周华:《法律制度与会计规则——关于会计理论的反思》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2-13 12:32

正文


《法律制度与会计规则》

——关于会计理论的反思

编辑按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周华副教授团队,最近十几年尝试把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会计学)连接起来,从而反思经济立法的改进路径,形成了一些成果,学术观点两次被中央领导批示。 该团队从会计规则的缺陷出发,主张改进公司法、税法和金融监管制度。 目前,项目团队正在继续进行法学和会计学的交叉学科研究。


该团队发现,会计规则的缺陷使得《公司法》第8章、《企业所得税法》等 民商法、经济法以及银行业监管规则存在一定的缺陷,值得法学界予以重视 。目前,法学界和经济学界的合作研究为数不多,值得予以大力发展。法学学术前沿在周华老师授权和支持下,推送《法律制度与会计规则》新书,以期引起法学界学者的兴趣,扭转国外学术(如境外的法经济学并不具有先进性)和境外规则(如国际会计准则)误导国内学术研究的倾向,从而 推动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的合作研究,为完善我国商法、经济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内容简介

本书提出了 “根据法律事实记账”(记账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理论主张 。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主体的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根据法律事实记账(记账必须具备原始凭证)是会计的基本原则,是会计保持其行业价值的底线。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并非国际法,美国证券市场上的公认会计原则(GAAP)也不是美国联邦范围内普遍适用于所有企业的法律,它们仅仅是公共会计师行业牵头设计的、缺乏合理逻辑的金融分析规则。因此,本书认为无论是从利益导向还是制定程序上看,IFRS和GAAP都不应当进入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民商法、经济法的实施细则和运行基础。为了保障税法、公司法、证券法、统计法等上位法的顺利实施,必须强调根据法律事实记账的基本原则 ,禁止缺乏法律证据的会计行为。会计法规遵循上位法,是会计立法的一项根本原则。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融合在法律体系之中,将确保会计制度与民商法、经济法的和谐统一,有利于构建合理的会计制度和稳定的市场法制。

作者

周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MPAcc中心主任,MBA“会计学”课程组组长。2007年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2010年成为伊志宏教授率领的“工商管理核心课程教学团队”成员,该团队为国家优秀教学团队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先后获杨纪琬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2003)、中国人民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2007)、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13)、中国人民大学教学优秀奖(2014)、高等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4)等奖项。2016年入选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和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学杰出教授”。先后主持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担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国际趋同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优化路径研究”子课题负责人。在《财贸经济》《经济管理》《经济研究》《会计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学术观点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报刊摘编转载,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和《国家高端智库报告》,多次被中央领导批示,并被经济监管部门调阅参考。

目录

第一章 质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先进性


第一节 失当的目标导向:国际准则的根本偏差
第二节 公允价值会计理念:以金融分析思路改造会计规则
第三节 不尽合理的会计规则:可操作性欠佳的操作规则
第四节 混乱的理论体系:并不先进的国际先进经验
第五节 会计报表功能的弱化
第六节 国际准则的演进历程告诉我们什么


第二章 公允价值会计的形成


第一节 令人费解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二节 公共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与“决策有用观”的诞生
第三节 公允价值理念的发展与会计准则的转型
第四节 储贷危机的治理与盯市会计的出台
第五节 公允价值会计进入我国会计法规
第六节 法律制度规定的会计的管理职能
第七节 国际会计准则的缺陷及其潜在危害
第八节 结论与政策建议
附录1 学术界的一家之言——斯特林1980年的访谈
附录2 会计管理工作者的一家之言——弗莱格姆的忧虑


第三章 资产减值会计的合理性辨析


第一节 “甜饼罐”和“大洗澡”:问题的引入
第二节 西风东渐: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的推广
第三节 正本清源:谨慎性原则的失当性
第四节 追本溯源:资产减值会计规则之形成
第五节 解决之道:改“资产减值会计”为“历史成本会计 公允价值披露


第四章 权益法:以讹传讹的“国际惯例”


第一节 会计法规借鉴域外规则:问题的引入
第二节 权益法的理论缺陷与潜在危害
第三节 以讹传讹:“国际先进经验”如何形成
第四节 改进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规则:基于“根据法律事实记账”理论主张的改进方案


第五章 会计规则中的“资本化”与“费用化”之争——从研发支出的税收与会计处理谈起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对四种备选处理方案的理论分析
第三节 对于“附条件的资本化”规则的进一步评价
第四节 会计规则的改进:基于立法理念的可能解


第六章 递延所得税的合理性辨析


第一节 舶来的困境:问题的引入
第二节 似乎有思想:域外规则的形成与传播
第三节 把预期进行到底:纳税影响会计法的设计理念
第四节 域外规则的理论缺陷及其价值导向
第五节 存在与虚无:徒劳无功的递延所得税会计规则
第六节 解读神秘的核心概念——计税基础
第七节 税收法规与会计法规的关系之再考察
第八节 重申会计的基本原则:根据法律事实记账


第七章 合并报表具有公益性和公信力吗?——关于“并表监管”理念及其立法动向的反思


第一节 合并报表编报规则的演进
第二节 合并报表并非会计报表
第三节 合并范围的确定具有主观随意性
第四节 合并报表编报技术难以取得公信


第八章 质疑现代西方会计理论的先进性


第一节 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准则的概念框架之形成
第二节 关于会计基本假设
第三节 关于财务报告的目标
第四节 关于信息质量特征
第五节 关于财务报表的要素
第六节 关于会计计量属性
第七节 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九章 会计确认概念再研究——对若干会计基本概念的反思


第一节 探究“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的词汇起源及其本初含义
第二节 国内部分流行论著所介绍的会计确认的概念
第三节 关于会计确认概念的理论反思
第四节 结论和建议


第十章 争论仍将继续,问题还在积累


第一节 1990年9月美国证监会主席布里登的演说
第二节 1990年11月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给美国证监会主席布里登的信
第三节 1992年3月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总裁泰勒给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贝瑞思福德的信
第四节 1992年3月美国财政部部长布莱迪给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贝瑞思福德的信
第五节 2002年2月美国证监会前首席会计师舒茨在参议院的证词
第六节 2009年3月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前总裁艾萨克在众议院的证词
第七节 2009年3月美国证监会前主席布里登在参议院的证词


第十一章 论“根据法律事实记账”


第一节 会计法规背离税收法规:问题的引入
第二节 经济史中的会计制度变迁:法律遵从型会计规则的演进历程
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披露规则变迁:金融预期型会计规则的演进历程
第四节 金融预期型会计规则背离了税收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作为法规的会计规则必须与税法保持统一性:“利润法定原则”
第六节 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十二章 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规则:“根据法律事实记账”理论主张的一个应用


第一节 经济法规之间产生分歧:问题的引入
第二节 经济监管借鉴域外经验:舶来的困局
第三节 美国金融监管中的权力斗争:困局之本源
第四节 厘定会计法规与金融法规:困局之剖解
第五节 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十三章 中国近代会计理论家与本土学术积累


第一节 西式复式记账法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引入
第二节 会计改革与会计改良之争
第三节 安绍芸的立法实践及其学术理念
第四节 赵锡禹的学术理念
第五节 会计管理活动论的提出
第六节 本土学术积累与会计立法理念


第十四章 探寻社会科学研究与教学的结合之道——“会计学原论”系列论著的探索


第一节 立法导向、教学导向和实务导向的科研:以提升教学质量为目标
第二节 研究型教学:以创新成果为后盾的创新教学
第三节 以“会计学原论”系列教材为核心的教学资源库:科研与教学对接的初步成果
第四节 结论和建议

前言

近些年来,迷信域外经验已经成为我国会计学界的普遍现象,很多来路不明的国际惯例在经济管理类教科书中流传。流行的会计学教科书和会计理论著作鲜有提及中国法律和本土特色者,中国元素几近于“集体蒸发”。


这种情况引起了我们的警觉。我们隐隐约约地感到,我国学者所引进的西方会计理论和国际会计准则(含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下简称国际准则)大多数是失当的。于是,我们自1999年起开始对会计理论和会计规则的历史流变进行辨证分析,陆续启动《会计制度与经济发展》、《法律制度与会计规则》和《会计规则的由来》等“会计学原论”系列著作和系列论文的创作(还从2005年起启动了系列教材和系列译著的创作)。但反思性成果的发表一度颇为艰难。不得已,我们于2006年出版专著《会计制度与经济发展》投石问路,并获得了业界同仁的积极反馈。


承蒙《财贸经济》、《经济管理》、《社会科学战线》、《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等优秀刊物抬爱,笔者的一孔之见“国际会计准则是一套荒谬的金融分析规则”、“根据法律事实记账是会计保持其行业价值的底线”得以在次贷危机到达顶峰之前与广大读者朋友见面。会计学原论系列论文中的“财产权利的计量规则与企业利润的可分享性”作为封面重点文章发表于《财贸经济》2008年第7期。同年9至10月,国际社会强烈谴责国际准则具有顺周期效应等显著缺陷,国际准则被紧急修订。


本书于2002年进入创作阶段,2007年有幸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支持,2008年形成初稿,2010年年底定稿。本书部分观点2009年2月入选中宣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编辑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2016年4月入选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国家首批高端智库之一)编辑的智库成果《问题与思路》。有关经济监管部门调阅了本书初稿。


本书发现,所谓的“国际会计惯例”在理论和方法上均存在以讹传讹的问题。现值、公允价值、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权益法、合并报表、汇兑损益、租赁会计、资本化等时髦的“会计理论”缺乏理论依据,不符合会计原理,不适合作为会计工作的行动指南,因而,它们统统被本书定义为“伪会计理论”。本着大道至简的理念,本书主张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阐释会计理论,避免随意引入“××观”、“××法”——那些奇怪的概念在本书中大多都被证明是失当的。除在必要时引入少量业界公认的概念以外,本书倾向于使用“财产权利”、“法律证据”等常用词汇来解读会计理论。


自20世纪90年代流行于我国的期刊分级制度和数量化考核制度对学术界造成了很大冲击。制度经济学、实证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等研究套路轮番登场,让部分会计研究者清浊难辨,而真正的会计理论研究却变成了“冷门”。但是,笔者认为,社会科学研究者有责任告诉人们真实的局面,迷信域外社会科学,尤其是域外的经济和金融理论,是缺乏学术积累的表现。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灿烂文化和悠久历史的泱泱大国,会计研究者应当有志气打造出具有中国气派的会计理论体系。笔者深信,简洁有效的会计理论不但不会降低会计的职业地位,反而更会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有鉴于此,我们希望能够给读者朋友提交一套为中国会计人提精神、长志气的原创成果,帮助人们以高度的自信和热情投身于实体经济发展之中去。我们希望本土原创的学术成果能够进入大学教材并且受到老师们和同学们的喜爱,希望我们的理论主张能够对实务工作者和立法机关有所启迪。我们反对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全球会计准则”的提法具有太强的欺骗性;我们反对不加批判地借鉴“国际经验”,国际的未必就是先进的。


本书严格遵循当代教育家、中国人民大学原校长纪宝成先生所倡导的社会科学研究者的科研精神(“撰文要立论,著书要立说”;“有感而立,有积而发,有思而作”;“不违心于己,不苟同于人;不求令人信服,但求引人思考;不求轰动效应,但求老实文章”;“纵向继承,横向借鉴,独立思考,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冀望起到抛砖引玉之功用。作为一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笔者真诚期待广大读者同仁的商榷意见,笔者的电子信箱是:[email protected],邮政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邮政编码100872)。


感谢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同志们对本项目的关心和支持,他们勉励本项目拓宽研究领域,挖掘理论深度,努力为决策层提供参考意见。感谢朱小平教授、戴德明教授、耿建新教授、荆新教授、王化成教授、徐泓教授、于富生教授、徐经长教授、赵西卜教授、曹伟教授、冯淑萍女士、陈毓圭先生、秦荣生教授、曲晓辉教授、夏冬林教授、许建康研究员、叶建明教授、刘俊海教授、伊志宏教授、谷克鉴教授、郭道扬教授、杨雄胜教授、周守华教授、王华教授、谢德仁教授、刘明辉教授、张玺才总会计师等师长的宝贵支持。在他们的敦促与鼓励下,本书得以尽早与广大同仁见面。


财政部会计司、中国会计学会对反思性理论研究给予了充分认可、鼓励和支持,在此一并致以谢意。“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笔者将继续着力建设会计学原论系列著作、系列教材、系列论文和系列译著,努力以创新成果促进会计立法、会计教育和会计实践。


谨以此书献给中国数以千万计的会计界同仁,献给致力于制造优质商品和提供优质服务的管理者,献给所有为社会发展辛勤奉献的人们。

荐语

作者:著名财税专家马靖昊先生


这本书,财务总监朋友们都要读一读!



一直以来,不少朋友希望我推荐一些有助于财务总监们切实把握会计发展动态的书籍,最近终于可以向朋友们推荐一书了——它就是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周华副教授的著作《法律制度与会计规则——关于会计理论的反思》。


我发自内心地说,这本书写得太棒了,而且不是一般的棒!它不同于那些灾梨祸枣的会计书,它是一本有良知的书,一本不唯西方马首的书,一本基于本土会计的书,一本知行合一的书。建议财务总监朋友们一定要读一读这本有思想的会计书。


这本书说出了我一直想说的话,也说出了我一直在说的话。该书出版于2016年10月份,它基于会计理论和会计史、法学理论和法制史、经济理论和经济史的研究成果,界定了会计制度的性质,即“会计制度在性质上是民商法、经济法和会计技术融合生成的企业收益分享规则”。周华老师的这部力作明确提出,企业会计应当坚持根据法律事实记账的基本原则,为企业经营管理和国民经济管理提供具有法律证明力的财产权利和业绩信息。它针对会计理论和会计准则提出了一系列发人深省的理论观点,对于财务总监把握会计准则的利害得失、完善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认为,其创新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该书概括性地指明了国际会计准则目标导向的偏差。 作者开宗明义地指出,国际会计趋同最终反映的是证券行业的利益,国际准则反映了证券行业试图统一证券信息披露规则的迫切意愿。现行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为证券投资服务,导致现代会计理论主流误入歧途,不说人话。


第二,该书明确指出,公允价值不属于会计学的范畴,而是一种金融分析理念。 公允价值会计的兴起,是以金融分析思路改造会计规则的结果。作者提出了一个公允价值悖论:“如果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可以确定的,那么会计师根本就没有必要采用公允价值会计。而如果股权的公允价值是不能确定的,那么会计师为什么要采用公允价值呢?”作者采取归谬法直观地论证了公允价值的不存在性和将公允价值会计引入会计法规体系的失当性。


第三,该书揭示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概念框架的内在冲突和逻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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