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将临港新片区打造成为能极高、环境优、影响大的总部经济集聚区,助推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22〕17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沪自贸临管规范〔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总部经济财政扶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临港新片区设立或实际经营的,经市相关职能单位或临港管委会认定的各类总部企业,包括创新型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民营企业总部、贸易型总部、新片区企业总部、新片区功能型总部等。
2.企业在新片区成立后(2019年8月),在新片区内实缴注册资本超过5000 万人民币(含 5000 万元人民币),且员工数在 20 人以上的。
二、申报时间
6月17日至6月28日三、申请流程
企业在线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1.企业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网通办”;
2.在“切换部门、区、管委会”中切换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4.在“办事汇”中点击“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
5.进入申报系统后,点击左侧导航栏“政策大厅”,检索政策名找到对应政策,点击“扶持申报”按钮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6.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7.完成所有填写和上传后,点击“申报”按钮正式提交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1、政策整理和匹配
了解哪些产业是政府鼓励和扶持的对象、什么时间申报、有什么具体的规定,自己企业是不是符合申请的条件,不够条件怎样创造条件,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和程序等。
2、项目材料充分准备
在了解了有关政策和企业的基本条件大致满足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提交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申请材料必须充分准备,把企业的优势和内在价值尽可能地反映出来。但如果企业不具备与此相关专业的项目材料编写申报人员,建议寻求专业服务机构的帮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具体政策发布后,一般具有10-30天左右的申报窗口,为避免错过申报、准备不充分或条件不符合等问题,企业需要提前统筹进行政府项目申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