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销售收入不再冲减资产成本
某些行业将受到影响,如采掘业和石油化工行业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9日
为了应对实务操作的多样性和提升财务报告水平,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建议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IAS 16) 作出有针对性的修订,以澄清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取得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
毕马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估值与减值全球主管Wolfgang Laubach评论说:
理事会提出一个简单、实用的解决方案。但在实务中,区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销售成本与其他成本可能具有挑战性。
在使一项不动产、厂场或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过程中,某些行业会利用在建资产制造可供销售的产品,例如,在测试资产是否正常运转过程中生产的存货。
根据修订建议,企业将在损益中确认这些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其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不得以销售收入冲减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购建成本。
采用修订建议后,企业需要区分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生产和销售产品的相关成本及其他成本。为了帮助企业评估何为相关成本,修订建议澄清了测试一项资产是否正常运转的目的是评估资产的技术和物理性能,而不是评估资产的财务绩效。
修订建议将主要影响采掘业和石油化工行业。
理事会相应提出对《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20号——露天矿生产阶段的剥采成本》(IFRIC 20) 的修订建议。
目前,理事会尚未明确上述修订的生效日期。
理事会将意见征询的截止日期定在2017年10月19日。若您将受到此项修订建议的影响,请阅读征求意见稿,并提供反馈意见。
如需了解上述修订建议的更多信息,请联络您的毕马威联系人。
✎ 本文为KPMG IFRG Limited 发布的英文原文的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