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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只露冰山一角

译言  · 公众号  · 国际  · 2017-04-27 16:50

正文


1920年,短篇小说集《幸福》出版,这本书让凯瑟琳·曼斯菲尔德在英国文坛站住脚跟。在这本短篇小说集中,主人公往往处于绝望而无助的困境中,倍受折磨却又无力把握自己的命运,作者在这里几乎从来不讲出故事的结局。

画册掠影

“亲爱的,他是谁呀?你知道吗?”


“知道。他叫伊恩·弗伦奇。是个画家。聪明绝顶,据说是这样。有人开始像妈妈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他。那个女人问他多久收到家里的信一次,床上的毯子够不够暖和,每天喝多少牛奶。但是当她顺道去他的工作室看看他的袜子洗没洗时,按了一次又一次门铃,她发誓她能听到屋里人的呼吸声,但是却没有人来应门……真拿他没办法!”


另一个女人觉得他应该谈谈恋爱。她把他唤到身旁,叫他“小男孩”,靠在他的身上,好让他闻到她头发上那股迷人的香味,她挽起他的手,告诉他只要有勇气生活就会变得美妙无比,然后有天晚上,她顺道去他的工作室,按了一次又一次门铃……真拿他没办法。


“这个可怜的男孩想要的真是非同寻常,”第三个女人说。所以他们去咖啡馆,去看卡巴莱表演,去跳个舞,找个地方喝点东西,那东西味道像罐头杏汁,但是要花上27先令,名字叫做香槟,他们去的其他地方,恐怖得难以形容,要么你得坐在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方,阴暗无比,要么这个地方昨天晚上才有人被射杀了。不过他毫无畏惧。只有一次他喝得醉醺醺的,但事情并没有进一步发展下去,他坐在那儿,像块石头一样,双颊红扑扑的,就像是,天啊,没错,就像是他们玩的那玩意儿的晦气样,像是个“破碎的洋娃娃”。但是,当她把他送回他的工作室的时候,他已经清醒了大半,在楼下的大街上对她说“晚安”,好像他俩刚从教堂一块儿散步回来似的……真拿他没办法。


天知道又经过了多少次这样失败的尝试——女人身上善良的美德总会死灰复燃——她们才放弃了他。当然,她们依旧迷人可爱,邀请他去观看她们的表演,在咖啡馆里和他说说话,但也仅此而已。一个表演艺术家可没时间耗在没反应的观众身上。不是吗?


如果那些温柔的女人能够把那扇门撞开,她们该会有多么惊讶。他把工作室收拾得十分整洁。每一样东西都放得规规整整,就像一幅幅小“静物画”——炖锅和锅盖挂在炉子后面的墙上,一碗鸡蛋、牛奶壶和茶壶都放在架子上,书和带皱巴巴的纸糊灯罩的台灯都放在桌子上。一块印度帘布的褶边上绣着红色的奔跑的豹子,他白天把它铺在床上,在床边的墙上,当你躺下的时候,你的眼睛刚好能够看到一张打印得整整齐齐的小告示:马上起床。


每一天的生活都大同小异。光线好的时候他就拼命地画画,然后做饭,打扫房间。晚上他动身前往咖啡馆,或者在家读书或者列出最繁杂的支出表,标题是:“用这些钱我应该能做到什么” ,结束语是一个誓言……“我发誓下个月的开销不会多于这个数目。签名,伊恩·弗伦奇” 。


就此而言,的确没什么蹊跷的;但是那些富有远见卓识的女人们说对了。这不过是冰山一角。


有天晚上,他坐在侧窗旁,一边吃着李子干,一边把果核扔到无人的鲜花市场里的大伞顶上。下雨了——这是今年第一场真正的春雨——所有的东西都挂上了亮晶晶的小雨滴,空气中弥漫着花蕾和潮湿泥土的味道。慵懒而满足的声音回荡在昏暗的空气中,刚才纷纷关上窗户,固定好百叶窗的人们又把头探出来了。楼下市场上的树木已经点缀上了点点新绿。这是什么树?他心生疑惑。这时候点灯人来了。他开始盯着街对面的房看,那栋又小又破的房子,然后在那瞬间,两扇长窗打开了,一个女孩把一盆水仙花搬到了狭窄的阳台上,这一切仿佛是在回应他的凝视。她穿着一条深色的围裙,少见的瘦,头发上包着一条粉色的方巾。她的袖子几乎要卷到肩膀上了,细长的胳膊在深色衣物的反衬下显得更加有光泽。


他的心跳出了工作室的侧窗,落到了对面房子的阳台上——埋进了那盆花蕾半开、嫩芽初长的水仙下面……带阳台的那间屋子是起居室,它的隔壁是厨房。她收拾晚饭碗筷的时候,他能够听到餐具碰撞的哗啦声,然后她会来到窗前,对着栏杆敲敲小拖布,然后挂起来晾干。她从不像年轻姑娘那样唱着小曲儿,也不把披头散发,或者对着月亮张开怀抱。她总是穿着那条深色围裙,戴着那条粉色头巾……她和谁生活在一起?从未有第二个人来到窗前过,但她却常常和屋里的人说话。她的母亲,他断定,体弱多病。她们做些针线活儿谋生。父亲已经去世了……他生前是个记者——皮肤白皙,胡子很长,前额上有一绺黑色的头发。


她们起早贪黑地工作,但挣到的钱也只够糊口而已,而且她们从不出门,也没有朋友。现在,在桌旁坐下的他决定制定一整套全新的誓言……在某个时刻之前决不去侧窗那边:签名,伊恩·弗伦奇。在收拾好当天作画的东西之前决不去想她:签名,伊恩·弗伦奇。


事情就这么简单。她是他唯一想要了解的人,因为他断定,她是他这个年龄的人当中除他之外唯一一个有生气的人。他受不了傻笑咯咯的女孩子,而他又不喜欢那些成年妇女……她和他年纪相仿,她——呃,就像是他一样。他坐在昏暗的工作室里,疲惫不堪,一条胳膊吊在椅背后面,盯着她的窗户看,看到自己和她在那儿。她脾气暴躁,他们有的时候会发生激烈的争吵,他和她。她用她独有的方式跺脚,把手拧在围裙里……怒不可遏。而且她很少放声大笑。只有当她和他谈起她养过的一只可笑的小猫时她才会笑,那只猫有肉吃的时候,喜欢大声咆哮,假装自己是只狮子。这样的事情会让她哈哈大笑……但通常的情况是他们静静地坐在一起,他就像现在这么坐着,她双手叠放在膝盖上,双脚在下面放好,他们低声交谈,或者在一天的疲惫的工作后沉默不语。当然,她从不问起他的作品,当然,她讨厌所有他画的那些关于她的上乘佳作,因为他把她画得这么瘦,这么黑……但是他怎样才能认识她呢?现在的情况可能要持续好些年……


之后他发现了,每周有一个晚上,她会出门买东西。有两个连续的星期四,她出现在窗前的时候,她在围裙外再披上一条土气的披肩,还挎了个篮子。从他坐的地方没法看到她那栋楼的门在哪里,但是一到下一个星期四晚上的同一时间,他一把抓起帽子然后冲下了楼。所有的景物都覆盖上了一道可爱的粉色的光。他看到这道光在河水中闪耀,所有朝他走来的人都有着粉色的脸和粉色的手。


他靠在墙边等她下楼,完全不知道一会儿要做些或说些什么。“她来了,”他脑海里有个声音说。她走得非常快,步子又小又轻;一只手挎着篮子,另一只手捂紧披肩……他能做些什么?他只能一路尾随……她先进了一家杂货铺,在里面待了好长一段时间,接着去了一家肉店,在那儿她得排队。然后不知道在布店里要搭配什么,简直没完没了,后来她进了水果店买了一个柠檬。他望着她的时候,他有种前所未有的确信,觉得自己一定要去认识她,马上。她的从容不迫、她的严肃和她的孤单,还有她那种恨不得立刻结束和这个成人的世界打交道的走路的方式,对他来说都那么亲切自然,那么理所应当。


“没错,她总是那样,”他骄傲地想着。“我们和这些人没什么关系。”


现在她已经走在回家的路上了,可他依然远远地跟在后面……她忽然拐进了一家乳品店,透过窗户,他看到她买了一个鸡蛋。她非常仔细地从篮子里挑出了这个蛋——一个棕色的蛋,外形漂亮极了,换做他也会选这个蛋的。她前脚刚从店里出来,他后脚就进去了。没过多久,他出来了,一路跟着她路过他的房子穿过鲜花市场,避开那些大伞,踏过一地残花和花盆留下的圆形印记……他蹑手蹑脚地跟着她进了楼门,上了楼梯,小心翼翼地掐好时间才走下一步,以免被她察觉。最后,她在楼梯间那儿停住,从钱包里取出钥匙。就在她把钥匙插进去的那一刻,他冲到了她面前。


他的脸涨得通红,但是他严肃地看着她,几乎是有点生气地说:“不好意思,这位小姐,你忘了这东西。”


然后他递给她一个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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