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今天路遇一位整得惨不忍睹的锥子脸女性,促使我写下这篇文章。
下图来源于网络,侵删。
我不想长篇大论,所以首先抛出结论:
从社会现象的角度来讲,「整容」与古代「裹小脚」都是「女性将自身工具化」的行为,与中国自古以来崇善「诚」和「自然」的传统相违背;但从接受者本人来讲,二者也有重大差别,那就是「整容」是一种自由选择,而「裹小脚」不是。
「裹小脚」是古代一种陋习,具体起源大家想必都知道一些。因此我想说几点大家可能不太清楚的,一是它主要是上流社会的一种习俗,二是曾经政府「屡禁不止」,三是有记载说北宋理学大家程颐禁止家族女性缠足。
从这里可以看出
「裹小脚」与「整容」现象有其共同点
——它是一种习俗或者说fashion,是女性作为一个阶层对「女性美」的认知,而这种认知很大程度上是被男性对「女性美」的认知或要求所塑造的。女性通过这种迎合行为来获取某种利益,并以「女性美」为自身行为提供合理性。
当然,
二者不同之处是显而易见的
。「裹小脚」是从小就开始的,因此是父母为女儿做出的选择,其目的自然不是要害自己的女儿,而是为了某种好处,比如进入上流社会或维持上流社会的地位。西方古代上流社会女性也有「束腰」的风尚。现代「整容」是每个成年女性自己的选择,出于个人的自由意志。另一个不同是,「裹小脚」要承受长期的痛苦,因此明显是反人道的;「整容」承受的痛苦要小的多,加上麻醉技术的运用,因此并不能说是不人道的。
再说「整容」与「化妆」的区别
。无论男女,自古以来都有「化妆」(穿衣、束发就是最基本的化妆),当然女性更重视「化妆」。「整容」与「化妆」的区别在于,「化妆」是临时性的、可逆的,而「整容」可以视为永久性的、不可逆的。换句话说,「化妆」是修饰,「整容」是改变。
从人类文明来讲,「修饰」原本就是文明的一部分。
「文明」的「文」原本就是「花纹」、「纹理」的意思,比如青铜器上的花纹。不过道家思想应该是反对「修饰」的。因此,从道家思想来看,「化妆」也是违背「自然」原则的。
儒家思想显然不反对「修饰」,甚至很重视「修饰」。
儒家不说「自然」而说「诚」。《易传》说「修辞立诚」,可见儒家的「诚」与道家的「自然」有区别。什么是「诚」?真实无妄谓之诚。一个人修饰自己的容貌,如果是出于尊重别人的理由(蓬头垢面显然是不尊重),那么虽然改变了自己的天然外貌,这个「念头」依然是「诚」。换句话说,儒家所说的诚,并不排斥人为,而是把那些并非出自私心的人为也当成一种自然(人原本就是自然的产物,所以人为与自然不可截然对立)。
相比之下,
如果过分修饰外貌
,即《易传》说的「冶容」,或者我们今天说的「臭美」,那就不是「诚」了,为儒家所不取。同样,过分修饰言辞就变成虚伪了。
但无论儒家还是道家,都反对去改变我们的身体本身。
因为我们的身体是大自然的产物,儒家说「受之父母」,即是「受之乾坤」,对于个体而言,父母就是乾坤的代表。儒家、道家都说「天人合一」。道家通过「离形去知」去与天合一,任何重视外在形体的做法都是与道家思想违背的;儒家通过自身德性「真实无妄之诚」去与天合一,如果我们将「整容」看成「化妆」的升级和延伸,那么如果「整容」的目的是为了对他人表示尊敬(比如「长得太丑对不起观众」),那么它就是可取的;如果是出于虚荣或者为了获取利益(比如女明星整容之后收入有可能上升N倍),那么这种做法就是错误的。很显然,至少99%都是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