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许多家属、父母和孩子,这些“祖国的情敌们”经常处于等待和守望之中。毫不夸张的说,探亲休假是广大官兵最为看重的权利和福利之一。
对于驻守在高山海岛、战斗在边海防一线的广大官兵而言,对于“祖国的情敌们”处于临产、生病等情况来说,官兵的休假探亲问题就更显重要。
令人欣喜的是,新颁布的休假探亲通知将诸多问题进行了细化具体化,可以说亮点纷呈!我不敢断言这是史上最富人情味的一份通知,但我认为是自己当兵17年来最喜欢看的一份通知,没有之一。
1.休假层层审批,召回只需一个电话?说No!
曾几何时,有的官兵休假刚回到老家,便接到部队领导“有紧急任务”的电话或电报,直接将未休完假的干部召回。
现在,这个问题不用担心!通知要求:军官年休假计划应当严格执行,确因工作需要调整或中止年休假计划的,由军官的直接领导提出申请,政治工作部门统一报批准年度休假计划的领导审定。等于给随意召回加了一道坎。
2.随意召回但藏着掖着,不向组织说明?别!
第一种情况只是说明,召回也需走正常的审批程序,杜绝了过去的那种随意性。那现实中会不会出现一种情况:假如连长召回了排长,还不让排长说;股长召回了干事,让干事躲着写材料?
不用担心!通知要求,各级对军官年休假情况进行统计通告,未达比例的需要写出书面情况报告。更狠的是,通知还明确:各单位年休假比例和经济补偿发放标准,纳入巡视、审计和干部、财务工作检查范围,违反规定比例和标准的予以通报、督促纠治。随意召回官兵已经错了,还敢弄虚做假?你不想混了?!
3.未休假补偿发放随意拖延,不用担心了!
如果官兵因为工作原因没有休假,或假期未休完,应该领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有的战友可能会担心,发放补偿经费会有拖延的情况?
不用担心!通知明确:各级政治工作部门于每年1月份编制本单位上一年度未休假经济补偿方案,在本单位公示1周后,报单位党委审批,由后勤保障部门于2月底前发放。时间限定得死死的,2月底前哦。
4.借调帮助工作干部休假或补偿无人管,不用担心了!
借调帮助工作干部也许是最悲催的一群人了。“借调”,顾名思义,机关先把你借来使用,有了机会再正式把你调过来。因为暂未落编,福利待遇在工作单位没有份,在原单位更是没人理会。你也不好意思找原单位申请,因为拒绝的理由很充分:你没有帮我们干活啊!真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
不用担心!通知规定:因代职、上学、借调帮助工作等,军官和士官实际工作单位与工资关系不一致的,年休假纳入本人实际工作单位管理,未休假经济补偿由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发放。休假情况由实际工作单位于当年12月31日前函告。
对于调动的情况,《通知》也考虑到了:军官调动当年的未休假经济补偿,由调入单位发放,调出单位负责提供休假情况。考虑得挺细哦,点个赞!
5.“休满假率”不好计算,不用担心了!
过去,只对休假率作出硬性规定,但操作性不够强,“休假率”究竟是以“休过假的人数”为准,还是以“休满假的人数”为准,落实起来就不好把握。有的单位就高不就低,有的单位就低不就高,参差不齐,差距较大。
这个问题不用担心了!通知明确是“休满假率”,并列出计算公式:休满假率=单位休满年休假军官数/单位实有军官总数×100%
6.应休未休的假期,能安排补休吗?不用担心了!
对这个问题,可能官兵顾虑比较小,但通知也作出明确:军官年休假不得随意召回,确需中止休假的,应休未休的假期应当安排补休。等于是给大家吃了定心丸。
7.休假必须一次休完,可以休两次吗?不用担心了!
此问题官兵用不着担心,通知规定:军官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一般不超过2次,但不得跨年度安排。
8.休假假期,包括国家法定节日吗?不用担心了!
通知规定:休假假期,包括休假期间的双休日天数,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调休的双休日。这说明,假期中如果遇有国家法定假日的,需扣除!
9.情况极为特殊没休假,还能领到经济补偿吗?不用担心了!
规定这么细,可全军部队这么多,情况很复杂,总有规定漏掉的吧?
不用担心!比如,《通知》对代职、上学等特殊情况作出规定:个别师级以下军官确因工作特别需要,当年休假天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未休假经济补偿可按实际未休天数计发,其中超出规定比例和标准的经费,由各单位从机动财力中解决,并对此类人员比例作出严格控制。
最后想说的是,合理的休假不仅有利于官兵身心健康、家庭幸福,更有利于部队战斗力的保持和提高。当然,再好的规定也需要人去执行,如果有好的制度规定,并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那可真就十全十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