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和法律读库等媒体第一时间对韩国检察官制度和运行模式进行了精准解读,在法律圈中,法律人带着一点羡慕嫉妒并不恨的感情热议着韩国检察官。
而在另外一个层面,实际上折现的是法律人对当前国内检察官包括(法官)的“满纸辛酸泪”。
一、地位差距悬殊。
不怕东西差,就怕货比货,韩国检察官和中国检察官地位一对比,那就是天上人间之区别。韩国实行的是检察引导侦查制度,因此韩国的检察官的侦查权涉及到全部侦查领域,简单点就是:警察和其他机关开展侦查(调查) 时,必须在检察官的指挥和监督下进行,没有检察官的许可,任何侦查部门不能开展侦查或停止侦查。韩国检察官也被称为“刑犯罪侦查之王”。
对比下国内的检察官,
恕我直言,不是我不尊敬各位检察官,和韩国检察官一对比,在座各位检察官的地位都是尘埃(领导不要打我)。
在民间有句俗话:“公安做菜、检察院端菜、法院吃菜”,意思是检察官就是个服务员,既要让做菜的高兴,还得让吃菜的满意,夹在中间两头都不是。从宪法定位上,检察机关是我国唯一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按照我国政体的框架是一府两院,理论上因为检察机关要负责对政府等机构进行监督,从职级上说应该要高半级。
但是在实际中,政府部门权力的强大往往很多时候,政府是老大哥,检察院和法院反而成了跟班,而公安局在地方往往因为局长会兼任副市长,反而成为最强势的部门。所以导致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这些部门的监督,往往显得有气无力,开具最多的是“检察建议书”。明白人都知道,建议这玩意,遇到态度好的,给点面子听听建议也行,遇到态度强横的,不愿意听还嫌弃你多管闲事,你奈他何?
尤其传闻两反部门将从检察机关的职能中划出去,这无异于将检察机关的两个胳膊给卸了。到时候法律监督,凭啥做支撑?
所以,当法律人在大谈特谈韩国检察官牛逼的时候,更加折射的是我们检察官地位过于弱势。
二、收入差距悬殊。
我们评价一个职业收入高低并不单指薪水,还包括社会对这个职业提供的尊享。韩国的检察官首先薪水来说,根据《检察官的7项核心技能》该书描述:在2003年时,韩国初任检察官的薪水是5309万韩元,折合人民币是30.67万;而如果工龄达到20年得检察官年薪为1亿326万韩元,折合人民币76万多。
请注意,这是13年之前,到现在肯定不止这个数。这只是单纯的薪水,还不包括韩国整个社会对检察官全体的高度认可和评价,可以这么说,韩国人以能嫁给(娶)检察官为莫大荣耀。
对比下国内,薪水的差距,负责任地说现在中国检察官的收入不但比不上韩国2003年检察官的薪水,甚至他们的一半都达不到,而有的地方检察官的薪水甚至不到韩国检察官2003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13年过去了,中国的物价和房价已经逆天,
但是检察官(包括法官)的收入还是稳稳的保持低下水平。所以中国的检察官(法官)一方面要为公平正义操碎了心,但另一方面高房价和高生活成本也压迫他们甚至逼迫他们失去职业的荣誉感。
实在无法想象,一个负责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检察官,竟然要每天为油米茶醋盐花去大半精力。就在前不久一个新闻,一位法官在下班后还需要通过做家教来补贴家用,然后因过于劳累而不幸逝世,看了让人心酸。
法官和检察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守护者,却沦落到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职业荣誉感从何而来!从何而来啊!
三、独立程度悬殊。
在这次“闺蜜干政”事件中,韩国检察官不需要向政府部门报告,而是直接突击搜查朴槿惠“身边人”的住所,并且能紧急逮捕“闺蜜干政”事件当事人崔顺实。因为韩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察官独任制原则,如果主任检察官与上司的意见不符,上司只能向主任检察官提出参考意见,无权改变主任检察官的决定。
对比下,国内检察官的独立程度,以最有自主权的两反部门为例,对同级政府官员的侦查逮捕要先报告当地党委,然后才能采取行动。当然,针对这一情况,此次司法改革也注意到这些问题,将实行员额检察官(法官)制度,将增加检察官的独立自主权力,并且防止有关领导对检察官的办案进行人为干预,相信在下阶段应该会有一个大的改变。
差距还不止这些,客观地说韩国检察官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水平也比我们要好。所以,当我们在热议韩国检察官牛叉的时候,
其实更多的是折现当前检察官(法官)对自身生存状况的不满,对执法环境的不满,期待在这次司法改革中,能给检察官和法官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