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书包柜使用权即日起面向读者开放申请!
新增海韵自习室书包柜(位于海韵二期餐厅三楼自习室)780个,纳入图书馆书包柜申请系统,由海韵自习室管理团队自主管理。海韵自习室书包柜可以和图书馆书包柜同时使用。
海韵自习室书包柜
思明校区总馆书包柜、海韵自习室书包柜供思明校区和海韵校区学生申请,法学分馆书包柜仅供艺术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生申请,德旺图书馆书包柜供翔安校区学生申请使用。
有需要的读者即日起至9月27日18:00止,可登录“
我的图书馆
”申请使用。9月29日9:00系统将根据申请者上学年入馆次数排序及随机抽取两种模式进行分配,分配成功后读者需登录“
我的图书馆
”点击“确认”。
请总馆、法学分馆及德旺图书馆书包柜此前的使用者在9月27日(含27日)前自行将书包柜解锁并清空柜内个人物品。9月28日图书馆将组织志愿者统一清理书包柜
(法学分馆安排在9月27日下午)
。逾期未清空书包柜的读者,一年内将不能再次申请,读者积分系统中的相应积分将被扣除。图书馆统一清理出的书包柜内物品将集中存放。9月29日起,请于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到物业管理处(思明)/德旺图书馆服务台(翔安)认领物品,存放30天后,物业管理处有权集中处置。
本次所有书包柜分配后的使用期限为本学期。下学期经再次申请确认可续至学年末,逾期未续用将收回使用权重新分配。所有获得新学期书包柜使用权的读者,请在10月10日前登录“
我的图书馆
”进行确认并自行上锁使用。10月11日,图书馆将组织志愿者对图书馆所有书包柜进行检查,确保书包柜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且已上锁。10月11日起,未分配到书包柜的读者一旦发现有未上锁的书包柜,可携带锁和钥匙到服务台,现场申请书包柜。
为规范书包柜的合理使用,为读者营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图书馆制定了《书包柜使用管理规定》,望各位读者遵守执行。
书包柜使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