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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恒松:客观看待债务问题,不“谈债色变”,不“掉以轻心”

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  · 公众号  ·  · 2024-10-1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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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恒松 财达证券副总经理

以下观点整理自胡恒松在 CMF 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研讨会(第90期) 的发言


本文字数:3178字

阅读时间:8分钟


一、地方政府债券:“法度”与“温度”并存


1、发行额度应公开透明


从相关数据来看,目前地方政府债券,尤其是专项债券,东部和中部地区的新增额度明显高于西部地区。发达地区获得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尤其是专项债额度较大。以2023年为例,山东为3081亿,浙江达2303亿。专项债额度并非依据经济体量分配,理论上应是基于项目分配,但最终分配方案并未公开。客观而言,由于开始存在许多经过包装策划出来的项目,专项债券开始逐渐具有一般债“属性”。基于此,建议对一些困难区域加大专项债券倾斜力度,甚至可论证尝试拿出部分专项债额度用于解决隐性债务问题。


2、项目规划须“科学严谨”


当前部分项目规划存在夸大现象,为达到对项目收益覆盖率的要求,有些三方机构进行了一些“无中生有”的项目策划。今年的审计中也发现许多诸如此类问题。我们建议项目规划必须严谨,否则将直接导致未来可能会面临的较大偿还压力,甚至可能转化成为隐性债务,未来仍需依靠再融资继续偿还。


3、后续监管需“有温度”


地方面临诸多压力,部分地方政府把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发工资、偿还到期债务、偿还拖欠工程款实属不得已而为之。此外还有三种较为普遍情形,第一种是专项债券资金挪用或闲置;第二种是项目进展缓慢,部分地方由于冬天不具备开工条件,但专项债由省里统一发放,资金已到位;第三种是由于申报不够严谨严格,资金获批后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建议在监管查处过程中给予一定的包容性。同时,希望专项债券发挥逆经济周期或者逆经济区域的调节作用,向相对困难的地区适当给予一定支持。


二、地方政府债务:从“怎么看”到“怎么办”?


1、怎么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创新高”


长期以来,债务问题一直备受讨论。然而,由于经济的起伏,对债务的关注度或者对违规举债的检查力度也是相应变化,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当经济增长态势好时,违规举债查处力度往往就会有所增强,经济形势欠佳时,力度则相对减弱。直观来看,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持续攀升、屡创新高。首先,地方政府专项债已达40多万亿,今年规模更高一些。2014年修改了《预算法》,允许地方发行专项债,但依个人之见,专项债是否可以直接用国债代替呢?自专项债券允许地方发行以来,虽然对经济有一定拉动作用,但或许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根据统计数据分析并借鉴国际经验,相较各国政府而言,中国整体债务水平并不是最高。当然,中国在2017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创新性地提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概念。放眼全球,只有中国存在隐性债务这一概念,其他国家仅有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之分。数据表明,中央政府在举债方面仍有较大空间,而地方政府确实面临巨大压力。


2、怎么办:短期追风口,中期重转型,长期促改革


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宣布实现全域无隐性债务,其主要途径无一例外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置换。当前整体利率下行,建议短期应抓住政策风口期,以时间换空间,加快对隐形债务的置换。目前,我国专项债置换的案例有很多,天津、贵州等债务较重区域都进行了专项债置换,置换期限起步五年,更多的是十年。现在的债务和当年申报的隐性债务期限相匹配。我国已经确定了十年化债目标,到2027年底必须完成化债,因此建议抓住风口期,其中专项债的置换是重要途径之一。


从中期来看,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是城投公司,中国的城投公司具有特殊性。地方政府与城投公司相互依存。在这个过程中,城投转型有助于地方政府防范债务风险,也可能推动地方政府减少举债,甚至如果地方城投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还可能有助于地方经济发展。当前环境下,监管呈现“一刀切”态势,城投若不转型则坚决不允许融资。目前,既有实质性的转型,也有形式上的转型。大量城投首先在名字上实现转型,把“城投”两个字去掉,改成“产投”。无论是真转还是假转,市场化转型、产业转型的目的,除了借新还旧以解决债务偿还压力和发展的问题外,还希望能够新增一定量的资金。因此,中期仍需抓住平台转型这一关键。


从长期来看,我认为化解债务立竿见影的方法是给地方多一些税源。目前,我国也在积极推进财税体制进行改革。根据有关数据可知,分税制改革后,中央税源由原来20%多增长到现在的50%左右。但是,中央支出责任却进一步下降了,一部分中央的事权分摊给地方来承担。最终造成的结果是,如果税源多分配给地方一些,地方凭借税收便能较快偿还部分压力比较重的债务。此次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有些支出责任由中央承担。我们对此进行探讨,比如义务教育、住房保障、养老与医疗等方面。从长期来看,仍需关注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关系问题。


三、地方经济增长:“稳增长”“防风险”存在的博弈关系


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为了有效防范风险以及化解隐性债务,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部分经济增长。尤其是全国范围内城投公司众多,近两年其净融资呈现下降态势。由于净融资的下降,许多建设项目的推进也受到了影响。在此情境下,存在着一定的博弈关系。


1、稳步化解债务风险,防止引发“次生风险”,防止债务“滚雪球”增大


化解债务风险,不可“一刀切”,也不可急于求成,如果化债太快可能产生“次生风险”。目前,有很多平台公司只要有隐性债就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银行流贷不予提供,新增债就更无从说起。在压力之下,部分地方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违约现象。同时,还要防止“滚雪球”,我国的债务是不断增加的,经过实证分析,我国自2014年以来进行大胆探索,将24万亿城投债券纳入系统进行置换,置换完成后城投公司得以轻装上阵,然而,2015年经济压力大,2016年、2017年又开始融资,不到两年时间再次融资至少30万亿。目前我国的债务规模庞大,预估显性债务加隐性债务不低于100万亿。


我国发改委负责宏观政策,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财政部负责财政政策,债券由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分别管理。由于监管涉及不同部委,经济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有的部门“踩刹车”,有的“踩油门”,有的产生叠加效果,有的则互相掣肘。比如一方面要求加大地方债,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只要在隐债名单里一律不准新增融资。这种政策的不连贯性、监管的割裂性和多元性造成政策几乎三年一调整,债务在不断的调整的波动中增加持续,由2014年24万亿增长到现在至少100万亿。


2、客观看待债务问题,不“谈债色变”,不“掉以轻心”


地方城投与区域经济和城市开发共进退,我们应该客观看待债务问题,适当举债在一定程度上是可行的,发达国家的债务也在不断提升。我国江苏、浙江、四川、山东发债较多,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举债是可以接受的,不能“一刀切”,认为只要有债务都不行。当然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江苏是全国融资最大的省份,也是经济发展排名第二的省份,它的压力也不容小觑,我们既不能惧怕债务,也不能掉以轻心。我们的融资投入要重视回报,如果投资后债务不断滚雪球式增长,这样的投资是无效的且会造成更多的债务问题;如果投资回报高,则有助于经济发展,有助于债务化债。


3、分类管理债务,既要解决存量偿债问题,也要解决发展新增资金问题


存量偿债问题是各级政府都要面对的,无论是城投债务还是各省财政厅发的专项债,都有偿债义务。然而,我们也要解决发展中新增资金的问题。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大,根本原因之一在于化债过程中,对于当年纳入隐性债务系统的一律不让新增融资,这个“紧箍咒”一直压制着实体经济,尤其推动区域发展重要的力量——城投公司,使其在经济托底过程中有心无力,主要问题就在与缺乏新增资金。


文章仅作为学术交流,不代表CMF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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