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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是真正的爱,还是只是一段施受虐关系?|导读:《逃避自由》章节

KnowYourself  · 公众号  · 心理学  · 2017-02-13 23:53

正文


KY作者 / 隋真

编辑 / KY主创们


受虐现象的存在一直令许多人费解:大多数人都觉得,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那为什么还有人会主动迎向痛苦,甚至以此为乐呢?生活中常见一个人,深爱着情绪上让自己持续痛苦的人;也常见反复陷入自我伤害的故事。


那么,为什么有的人会在情绪上虐待别人?又是为什么人们不离开让自己痛苦的人?


社会学家Erich Fromm(1941)曾对人的受虐倾向作出解释。他将受虐倾向和施虐倾向放在一起,认为施虐和受虐看似对立,却都源于同一种需求。他指出,虽然人们可以从施虐-受虐中获得满足,但是这种满足只是暂时的,因为施虐-受虐倾向走在一起的人们,最终还是会面临分离的结局。


我们今天就来用Fromm的理论谈谈,受虐和施虐背后的需求是什么?一个人会在关系中始终是个受虐者吗?如果施虐-受虐只能带来虚假的安全感,那么在Fromm看来,什么是能让我们获得真正的快乐和满足的爱呢?今天我们将为大家导读Fromm的经典著作《逃避自由》(Escape from Freedom)的第四和第五章。



受虐与施虐:一体两面的共生关系


在阐述施虐-受虐的关系之前,我们先认识一下它们的定义。


1. 什么是受虐倾向?什么是施虐倾向?

 

受虐倾向指的是一个人通过主动地追求痛苦来感到愉悦的倾向。在日常生活中,受虐者往往会表现得极度依赖于他人。受虐者总会自我贬低,觉得自己比起别人来渺小得不值一提,并认为他们无力为自己做出选择。因此受虐者迫不及待地希望能找到一个比自己强大的人,好把自己交出去,让对方来主宰自己、折磨自己,并在这个臣服的过程中感到快乐(p.108)。

 

受虐倾向有多种形式。有些受虐者喜欢在性行为中受虐,这些人被称为虐恋者(“受虐倒错”),他们能通过被施加痛苦来感受到性愉悦。还有些人只有精神受虐倾向,他们不会将受虐和性联系在一起,被虐也不会引起性快感(p.110)。

 

与受虐倾向相对应的是施虐倾向。施虐倾向指的是一个人通过对他人施加痛苦来感到愉悦的倾向。Fromm认为存在不同类型的施虐倾向。第一种是统治型施虐,即使用自己的权力去统治和驱使他人,让他人仅仅成为自己手中的工具,剥削他人的物质、情感和精神,让他人感到痛苦和耗竭。

 

第二种是折磨型施虐,施虐者会主动对别人施加折磨,或者是观赏他人经受磨难,并且会因为看到他人狼狈不堪而感到欣喜(p.102)。Fromm认为施虐者往往会同时表达出两种类型的施虐倾向:Ta既想利用他人,又会因为折磨他人而高兴。

 

人们往往将施虐和破坏欲(destructiveness)混为一谈,认为施虐就是要彻底地毁坏他人。但实际上它们是不同的。破坏欲的目的是让自己免于被伤害,于是为了避免任何受伤的可能,破坏者选择毁灭一切他们认为有威胁的人;而施虐的目的是通过主宰别人,来证明自己比别人强、来感受到自己的力量,因此施虐者不会希望彻底消灭对象,他们希望保留那些受虐者。不然,施虐者就失去了让自己感到有力的途径(p.128)。


2. 受虐与施虐互为表里、一体两面

 

受虐倾向于施虐倾向看起来是截然相反的,但实际上,它们之间存在共同点:施虐者和受虐者在关系中,都放弃了各自的独立性,变得依赖彼此。此外,受虐倾向和施虐倾向不可分割,它们总是会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如果一个人是受虐者,那么在一些情况下Ta必然表现出施虐倾向,反之亦然。


a. 施虐与受虐存在共同点:双方都放弃了独立性

 

施虐者与受虐者在关系中都丧失了自由和独立性,彼此依赖和需要。受虐者依赖于施虐者里为自己做出决定。他们舍弃了自己的自由,依附于施虐者。从此由施虐者来决定受虐者的快乐、痛苦、目标等等(p.111)。

 

这种依赖的程度越严重,受虐者就越发将施虐者变为自己生活的中心。受虐者的生活目标变成了如何留住施虐者、以免失去一个依靠的对象;或是试图操纵施虐者,让对方继续心甘情愿地为自己承担责任(p.125)。

 

另一方面,施虐者同样在关系中丧失了独立性。虽然表面上施虐者很强大,主宰着受虐者,但实际上,他们依赖于受虐者。施虐者需要他们施虐的对象,因为他们需要通过对受虐者施虐,来证明自己优于受虐者,感受到控制和力量。如果失去了受虐者,施虐者失去了证明自己的途径,变得好像什么都不是。

 

施虐者可能自己都意识不到对受虐者的依赖,但在两人的纽带濒临断裂时,依赖感会突然爆发,施虐者会千方百计地试图挽留对方。比如在一段关系中,丈夫恶劣地对待伴侣,并总是恐吓抛弃伴侣、逼迫伴侣离开,但是当伴侣有一天真的决定离开时,丈夫又会表示“离开你我没法活”,哀求伴侣留下(p.104)。



b. 施虐和受虐倾向会体现在同一个人身上

 

Fromm指出,人并不可能是一个完全的施虐者或者受虐者,而是常常摇摆于两者之间,“很难确定某一时刻究竟是受虐面还是施虐面在起作用”(p.113)。一个人在关系中,可能大部分时间觉得自己是受虐者,但有时也会感到自己有足够的力量去操纵对方;一个人也有可能大部分时间认为自己是施虐者,但偶尔也会在关系中意识到自己对受虐者的依赖。

 

如果受虐者仔细地去体察自己的感受,会发现自己的内心中潜伏着强大的控制欲;同样地,如果施虐者用心地发掘自己的感受,也会发现内心深处浓厚的无力感。施虐倾向和受虐倾向,实质上是互为表里、一体两面的关系。

 

3. 施虐-受虐关系≠爱的关系

 

Fromm认为施虐-受虐关系并不是真正的爱,他将施虐者和受虐者缔结的纽带称为“共生性结合”,认为施虐-受虐的双方只是生活在一起(共生现象),在关系中彼此依赖,互相需要。

 

“共生性结合”与爱的关系存在两种不同。首先,爱的关系中,双方不止是关注自己的利益,也会真心地关注和理解伴侣的需求,支持对方实现自我。而施虐-受虐双方在关系里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期望和需要。一旦对方不再能满足自己的期待,他们就会选择离开。比如受虐者往往将自己的伴侣理想化为一个“全能的帮助者”,期待对方满足自己的一切需要。然而,人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是无比强大的,所以施虐者终究会让受虐者失望。等幻灭之后,受虐者会离开自己的伴侣、去寻找下一个“全能的帮助者”(p.126)。


其次,施虐-受虐中双方都丧失了独立性,而爱的关系中,双方依然保持了个人的完整性。爱人们在关系中允许对方保留自己的个性、拥有自己的空间,他们在关系中依然可以做到独立地追求快乐,不会要求对方来为自己的快乐和满足负责。

 

不过,在爱的关系中,依然可以有施虐-受虐的元素:如果施虐和受虐的欲望只在性的过程中体现的话,双方依然可以是一段安全、平等、自愿的关系。因为伴侣们可以通过事前约定等方式,确保两人在过程中不受到非自愿的伤害,而在沟通过程中,两人依然是平等的。这时,施虐-受虐只是关系中追求性快乐的一种情趣。

 

人为什么会选择施虐-受虐关系?

 

1. 个人因素:满足个人需求

 

人们为什么会依赖于施虐-受虐关系呢?Fromm认为,施虐者和受虐者在互相依赖中满足了他们各自的需求。

 

a. 受虐者通过交出自己逃避了责任  

 

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索夫兄弟》中写到,“最迫切的需要是找到一个可以(向Ta)投降的人,尽快地把他这个不幸地受造物与生俱来的自由交给那个人。”它精准地指出了受虐者试图用自由为代价,换来对责任的逃避(p.108)。

 

受虐者在内心深处往往觉得自己微不足道,不能也不愿意去为自己承担责任。他们时常怀疑自己的选择,焦虑于选择可能带来后果。受虐者意识到,如果他们能将自己贬低得十分渺小,如果能放弃个人的独立,就可以把自己从责任带来的恐惧与自我怀疑中解脱出来。因为一旦他们交出自我,他们就不用再承担责任的重负,无需再去思考自己需要做什么、自己是谁,Ta自己的痛苦与欢乐都将由Ta依附的对象来决定(p.111)。

 

b. 施虐者利用受虐者来逃避无能为力感

 

Fromm指出施虐者对主宰他人的追求源于自身的无能为力感。正因为觉得自己很软弱,施虐者才迫切地希望证明自己的力量。施虐者证明自己的方式是选择找到一个对象,通过折磨和统治对方,他们证明了自己的优越,摆脱了无能为力感(p.115)。



c. 受虐者和施虐者都在施虐-受虐关系中逃避了孤独

 

在施虐者与受虐者结成共生的纽带中,双方都将个人自我与另一个自我合为一体,逃避孤独。

 

一方面,受虐者通过将自己交给对方的方式,在放弃了独立的同时,把自己融入自身之外的对象之中。在这个过程中,受虐者摆脱了难以忍受的孤独,同时因为成为对方的一部分,而得以分享对方的力量。Ta分享到的力量,能帮助自己对抗孤独引发的无力感。

 

另一方面,由于受虐者愿意交出自我,施虐者才有机会通过吞食他人的自我,来形成联结抵御孤独(p.113)。

 

然而,施虐-受虐的结合带来的安全感与满足只是假象,它只能暂时掩盖人们的焦虑和恐惧。因为自我的产生是不可逆的:一旦出现,就不可能完全消除它,就像人们一旦出生,就不可能再回归子宫。因此,希望借由施虐-受虐关系来放弃自我是徒劳的。即使是看似完全放弃自我的受虐者,潜意识中也会因为个人被奴役而产生反抗与愤怒。虽然为了维持纽带,受虐者会压抑反抗,但愤怒积累到一定程度还是会爆发出来,提醒受虐者自我的存在(p.100, 126)。

 

Fromm指出,既然人们不可能彻底消除自我,那么,要获得长久的安全感,唯一有效的方法是反其道行之:不是放弃自我,而是积极地实现自我。而一种实现自我的途径是在不放弃个人独立的前提下,与他人建立爱的联结(p.100)。我们将在下个部分谈论如何从施虐-受虐关系转向爱的联结。



怎么样从受虐-施虐迈向真正的爱?

 

1. 对伴侣:关注对方的需要,学会真诚地付出

 

之前提到,施虐-受虐关系中,双方都出于自己的需要而向对方索取;而Fromm认为,真正的爱意味着对被爱者的肯定,意味着能关注被爱者的需要,去真诚地分享与付出,来帮助对方实现他们真实的自我(p.83, 114)。

 

要做到这一点,人们首先要尊重对方的独立性,放弃自己奴役他人/被他人奴役的渴求,认识到他们和我们一样有自身的需求,并且会因为无法实现需求而遭到挫折。为了更好地从对方出发来满足他们的需求,我们需要在沟通中了解和倾听他们的需要,而不是凭借主观臆测来提供帮助。最后,关注需要不意味着纵容,而是支持对方通过积极、健康的方式来实现自我,如果发现对方使用不健康的方式来逃避痛苦,我们也应当有勇气去指出这点,力所能及地提供支持。

 

2. 对自己:学会自爱


Fromm指出,施虐-受虐源于人的自私,而真正的爱的基础是人的自爱:只有人们能做到爱自己,才代表他们能够去爱别人。许多人会排斥自爱,因为他们认为自爱就意味着自私,认为如果在关系中考虑了自己,那么他们的付出就显得不够纯粹。

 

Fromm认为人们之所以会混淆自爱和自私,是因为人们搞错了爱的本质。人们往往认为爱是因为遇到“对的人”才产生的情感,在没遇到对的人之前,我们是不会有爱意的。同时,他们也认为爱是排他的:如果我爱一个人,我就没法去爱其他人;如果我选择了爱自己,我就没办法去爱别人。

 

但是,Fromm将爱看作是一种人们内在的去欣赏和肯定对象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只是依靠对象来实现。对象更像是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有爱的能力。自我和他人都能成为对象。如果一个人做得到去爱别人,证明Ta有支持和肯定的能力,那么Ta也一定可以用这种能力去爱自己;而一个人如果做不到自爱,那么也一定没有办法真正地爱别人(p.83)。

 

自爱和自私的区分就在这里。爱是肯定和支持,自爱即是能做到自己肯定自己、去支持自我的发展和实现;而自私正是因为人们做不到自爱,没有办法进行自我支持,才会倾向于通过依赖他人来填补自身的需求。

 

那么,怎么舍弃自私、做到自爱呢?自爱并不能通过伴侣给予爱来实现,而是要依靠自发的努力。去学着尊重自己的独立性,将自己视作一个有力量的个体,意识到我们需要为自己的需求负责,并尝试去承担责任。

 

最后,可以从一些不那么重要的选择开始,试着为自己承担责任。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有承担责任的能力,而且这个过程也并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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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Fromm, E.(1941). Chapter IV. The two aspects of freedom for modern man & Chapter V.Mechanisms of escape. In Escapefrom freedom (pp.75-146). New York,NY: Farrar & Rineh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