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城一孕妇在自己闺蜜间组建的四人微信群里发了一条陌生网友传给自己的谣言信息,虽然很快撤回,但还是被网警侦测到,险些被拘留。
2017年2月10日,因怀孕6月而在家休养的石河子市民王女士(女, 26岁)在自己家中用手机微信聊天,凌晨0时许,王女士向自己的“闺蜜”微信群(成员4人)转发了一个陌生网友发送给自己的一段虚假涉恐谣言信息,大意为:“某地发生暴乱了,死了很多人,最近可能断网。”微信群的朋友们看到后认为此消息不实,纷纷劝其删除,王女士随即撤回了该信息,但该信息还是被网警侦测到。
2月11日,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西三路派出所在网警的协助下,将王女士传唤到西三路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王女士对其传播虚假谣言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也知道谣言不可信,本以为在自己闺蜜之间的微信群里发着玩也不会有人知道,没想到竟然犯了法。
王女士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因其怀孕暂不执行),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朋友圈传谣最高可判7年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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