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是非之地,每天争吵不休。天天吵嚷什么价值观。
有些人压根不知道什么叫价值,更不懂什么叫价值观,只是看别人说话引关注,就心生妒意醋火中烧,冲上前去抬杠。其实人家在说啥,他不知道,自己在说啥,也是拎勿清,就是个不抬杠不舒服斯基而已。
那……别人都不懂什么叫价值观,但是这个社会的价值体系出了问题,这个人人都有感觉的。
有一年6月,7名初中生,相约到水库游泳,一名同学溺死身亡。另几名同学见了,一不呼救二不报警,而是将溺死同学的衣物藏起,佯装无事人回到学校,继续上课。
可怜溺死孩子的家长,到处寻找儿子,并在水库附近找到儿子的衣物——家长无法理解,那几个孩子,藏起他儿子的衣物干什么?
无它,就是那几个孩子,担心家长责罚。对这几个孩子来说,同学的生命事小,自己被责罚事大,所以他们才会做出隐匿死者讯息的事情来。
将同学的生命,置于比自己被责罚还要低的位置,这就叫价值观的扭曲,等同于对生命尊严的蔑视!
初中生不懂事,或许他们长大了,就会知道生命意义之重大了吧?
没那事!
一名高一学生,把高二学姐的肚子弄大了。大就大了吧,毕竟是高中生,对异性身体产生好奇,正常——不正常的是这个社会,死活不肯教导他们学会保护自己——但说什么也没用了,学姐肚子已大,来找他商量打胎。
打胎?男孩没有经济来源,没钱!没钱怎么办?
借钱是个办法……
但男孩懒得去借,他操起棍子,照学姐劈头盖脸一顿狠打,把个花季年龄的学姐,活活打死了。
好了,男孩长松一口气,这下子问题彻底解决了。他在这个世上,再也没有烦恼了!
——一条鲜活的生命啊,居然会因为筹措不到几个打胎钱,而轻易灭杀。这是何等残忍,何等让人无法置信的暴行!
高中生也是孩子,也没长大,心智不全,干出这种凶残事……那研究生呢?
研究生应该没问题,研究生已经是成年人了……昨日新闻,河南某高校,在读研究生张勇,为了报复前女友,雇请了宁波的职业杀手王威,要干掉前女友。
杀手王威,持刀而来。很专业的。
但张勇看了王威的模样,连连摇头:闹,闹闹,这什么年月了?还用刀子杀人?太野蛮!太凶残!咱可是研究生啊,杀人要讲究个技术含量,来来来,我传授你几招高技术杀人法……
新闻称,张勇嫌杀手王威太低端,太不科学,遂传授给王威四种化学杀人方法,并商量佣金5万。幸好这四种方法还没用上,杀手王威就被警方抓获……
这位老兄可是他妈的研究生啊,可他根本没有研究如何生,而是研究如何死,居然琢磨出四种杀人方法,你说他聪明不聪明?
他是聪明,但聪明用错了地方。
——对喽,用错了地方的聪明,这个就叫价值观错位!
那么,不错位的正常价值观,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呢?
前年时,各家媒体报道了这么个消息:
在美国,曾有个54岁的无业游民,他抢劫银行,并打死一名试图反抗的银行职员。结果在弗吉尼亚州被逮到,判以死刑(目前弗尼吉亚州已经废除死刑,美国有12个州废除死刑,38个州保留死刑)。
按规定,临上路之人,狱方会尽量满足死刑犯的所有要求。这老兄要求也不高,无非不过是牛排、鲟鱼、比萨,红酒……就是临死前大吃一顿而已。
那边准备死刑,这老兄开始吃喝,他狼吞虎咽吃食物,又咕嘟咕嘟把一瓶红酒灌下去,舔了舔嘴唇,曰:滴滴香浓,意犹未尽……哐啷,他趴在地上,死了。
死了?狱方大诧,急忙检查,才发现这老兄此前一直有高血压,每天吃药抑制。到了死刑这天,他就停了药开始狂吃,因为酒精刺激,导致意外猝死。距离执行死刑的时间,只差40分钟。
只差40分钟……反正他也要是执行死刑的,应该没关系吧?
关系大了!
别说40分钟,哪怕只有一秒钟,那也是他的生命权利!
他有权利,再享受40分钟的生命,有权利再感受这个美好的世界40分钟。无论任何人,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容许剥夺他的神圣权利。
死者的家属提出诉讼,倒霉的监狱认栽,承认是自己的疏失,造成了犯人的意外死亡,并为此赔偿350万美金。
死者家人将350万赔偿金,全部捐给了美国的公益事业。他们希望,能够通过这件事情,警醒和告诫美国的执法部门,要尊重法律赋予每个人的生存权,哪怕他们的生命只剩下一分钟,他人也无理由蔑视或剥夺。
经常有人会问:什么叫正确的价值观?
这个问题是伪问题,价值观这东西,没有正确之说,但有正常与不正常的差别。而偏离了正常范畴,无论理由有多充分,都是不适合的,错误的。
尊重生命、尊重他人权利的,无疑就是正常的价值观!
视生命尊严为无物,动辙以暴力残害者,无疑是错误的价值观!因为这种价值观,偏离正常范畴太远,无法被公众所接受。
来看看我们身边发生的这些事情,初中生藏起溺死同学的衣物,隐匿死亡消息。高中生棍杀学姐,只为了省下打胎的费用。研究生精益求精研习出四种化学杀人法,准备用在前女友身上……
——贯穿于这条冷酷死亡线上的,是当事人把他人的生命尊严,置于琐事之下,这严重违背了中国人人命关天的传统观念,也无法获得外部世界认可。
这就是孩子们的价值观出问题了,偏离正常范畴太远!
初中生不懂得珍视生命,我们说孩子年龄太小,不懂事。
高中生残暴伤害生命,我们说这是个案,不具普遍性。
研究生以精研杀人技法而自得,并准备用来伤害自己的前女友,这时候我们再寻找其它理由,就未免过于丧心病狂了。
我们的教育,真的出了大问题!
我们的教育,显然缺失了生命尊严这一课。或至少,这一课还没有浸润到孩子的心里,只是流于形式。对孩子们影响更大的,仍然是暴戾、残忍、嗜杀与斗争。也只有这种原始而野蛮的观念,才会视生命为无物。
要知道,新一代人,多是独生子女,社会原本就面临着如何教导孩子与人友好相处、学会尊重他人财产与生命尊严的重任。
但对于新的教育需求,社会显得迟钝而懒惰,有关方面所担忧的,不是这些独生子女们如何融入社会,而是担心他们不乖,担心他们的个性对既有规范形成挑战。
结果就是,应该加强的生命尊严方面,疏失了,没必要强化的却强化再强化,最终我们得到的是一个巨婴的社会。
许多人有着成年人的体魄,甚至拥有丰富知识,但思考能力欠缺,内心幼稚无知,他们的行为,甚至自己都无法负责,这样的教育后果,岂是社会能够承担的?
巨婴再巨,也是婴儿,建设能力弱而破坏能力强,这是巨婴最大的悲哀。
还是明智一些,把独立思考的权力,归还给年轻人吧,让他们去思考,何者为是,何者为非?让他们独立思考,何者为善,如何是恶?除非他们具有了健全的思考能力,否则称不上完整意义上的人。
毕竟这个社会的未来建设,决不是只具破坏能力的巨婴,所能够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