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滋生大规模网络化犯罪的风险。我们在6月12日的文章中用大量篇幅介绍了基于暗网的失控的黑暗世界,包括犯罪、毒品和恐怖交易等等,而比特币是其支付手段。仅以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在2013年6月关闭的丝绸之路为例,其总成交超过12亿美元(以当时价格的比特币计算),有超过15万的匿名用户以及4000个左右的供应商。 如今4年过去了,在黑暗的世界中,不知还有多少尚未被发现的“丝绸之路”。
第三,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IMF认为,虚拟货币体系中服务提供商和用户均为匿名,模糊的交易链使得不法分子易于掩盖其资金来源和投向,这为洗钱、恐怖融资及逃避制裁提供了便利,非法资金通过虚拟货币体系实现跨国流动,给反洗钱(AML)、反恐怖主义融资(CFT)带来了挑战。
从宏观政策角度看,也存在诸多潜在诸多风险和威胁。由于虚拟货币没有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及央行背书,其价格极易受市场预期影响,波动率极高,市场流动性难以得到保证;而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体系以分布式账本技术为基础,存在交易匿名、资金可跨国自由流动、货币供给量相对固定以及交易不可逆等特征,将给市场参与者及整个金融体系带来风险。IMF的论文指出了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消费者(投资者)面临的风险。虚拟货币体系缺乏透明度且监管缺位,给投资者带来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结算风险、价格风险、系统风险、中介风险、诈骗风险、法律风险。
第二,金融稳定风险。随着虚拟货币使用范围和规模的扩大,单个虚拟货币体系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风险的概率也将提升。同时,各种虚拟货币体系不具备稳定货币机制的特征,其近乎刚性的供给规则可能造成结构性通货紧缩。加之缺乏最后贷款人为货币稳定提供保障,一旦出现风险事件,虚拟货币兑换商很容易遭到挤兑,对金融稳定造成冲击。
第三, 从财政的角度来看,税务逃避也是宏观领域面临的一大风险。
最后,从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和货币政策有效性角度来看,若使用虚拟货币的范围和规模在一国和全球达到一定程度,其所带来的冲击和风险将不言而喻。
针对以上这些虚拟货币存在的风险,目前已有不少国家在虚拟货币体系的监管方面做出尝试和回应,大体可以分为几类:警示风险,登记许可,立法规范,明令禁止。
全球如何监管协同?
和虚拟货币所带来的风险相比较,各国目前已经采取的监管措施(见表1)还远远不够。
而实现监管确实也面临多重挑战:如何定义虚拟货币就是个难题,因此很难确定其适用于何种法律;虚拟货币交易匿名,监管者难以收集统计数据监控其运行;对于跨境虚拟货币交易,各国也缺乏有效手段监管;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还与现行中心化的监管框架存在冲突,谁来监管也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