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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玩家擅自披露内测游戏内容?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网络法实务圈  · 公众号  ·  · 2024-08-05 17:16

正文

测试玩家擅自获取、披露内测游戏内容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认定其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游戏测试玩家陈某擅自获取、披露未公开游戏角色等信息侵权一案。


上海米哈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哈游)是一家动漫文化科技公司,《崩坏:星穹铁道》是其推出的一款回合制冒险策略游戏,2023年4月26日正式上线,由米哈游的全资子公司米哈游海渊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哈游海渊城)开发,由米哈游影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哈游影铁)负责运营。


该游戏自上线以来在全球游戏市场上引起了热烈的反响,获得了第三届中国游戏创新大赛最佳创新游戏大奖、第81届世界科幻大会最佳人气奖等诸多奖项。 米哈游海渊城就该游戏软件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著作权登记,获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在该游戏新版本上线之前,米哈游招募包括陈某在内的多名玩家参与了游戏发行前的测试,参与的玩家对未公开的游戏内容签署了保密协议。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间,陈某先后8次前往游戏测试机房参与游戏测试。 在参与测试期间,陈某未经允许,携带自己的电子设备对测试内容进行了偷录、偷摄,并多次向第三人披露其偷录的游戏测试内容。


2024年3月22日,米哈游影铁以未公开的游戏角色设计可能遭到提前泄密为由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法院于48小时内依法作出裁定,责令被申请人陈某不得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其在参与游戏测试过程中擅自摄录的游戏内容。


4月19日,米哈游影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陈某立即停止侵犯其享有的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米哈游影铁诉称:

案涉未经许可披露的游戏角色、形象、技能及游戏画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商业秘密;被告陈某偷录、偷摄行为违反了保密义务,其以盗窃手段获取、披露并允许他人使用案涉内容,构成对自己公司商业秘密的侵犯,陈某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法律责任。

被告陈某辩称:

米哈游海渊城授权米哈游影铁负责运营的是《崩坏:星穹铁道》游戏V1.0版本,不包括案涉版本游戏,也不包括案涉游戏角色、技能、画面等,米哈游影铁对案涉内容并不享有合法权益。案涉游戏角色在自己参与测试之前已经公开,其不属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

法院审理后认为:

根据在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原、被告均系适格诉讼主体,原告主张的案涉内容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被告陈某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并披露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发布声明消除影响,持续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判决后,被告表示接受判决,不上诉。


法官说法


游戏“剧透”是游戏行业痼疾,该行为严重打击创作者的热情,影响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业内人士对其深恶痛绝。但对类似本案这种游戏玩家对游戏内测版本未公开角色相关内容的泄密行为如何进行有效规制,在司法领域还相对空白。


究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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