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及行业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报考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天津大学佐治亚理工深圳学院、深圳墨尔本生命健康工程学院筹备办公室、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萨米国际医疗中心(深圳)、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岗位的,可不受国籍限制,但需符合国(境)外人员就业规定。
(三)有关要求。
1. 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 1 )本公告所称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境外学历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学习情况判断。
( 2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 “ 不限 ” 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 3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国家承认的其他学历可以报考。
2. 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 1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 2 )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 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报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以学历为条件的,年龄要求为 40 岁以下;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条件的,年龄要求为 45 岁以下;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条件的,年龄要求为 50 岁以下;《招聘岗位表》中有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表的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 2017 年 4 月 16 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未经现单位同意的本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